MH 5013-2014 旧版对照

MH5013-2023 标准原文对照

MH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P MH 5013—2023 代替 MH 5013—2014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s of civil heliports




2023 - 02 - 15 发布                                    2023 - 04 - 01 施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s of civil heliports MH 5013—2023

主编单位: 上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局 施行日期: 2023 年 4 月 1 日

        中国民航出版社有限公司

             2023   北   京

图书在版编目 ( CIP) 数据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上海民航新时代 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 􀆰 —北京: 中国民航出版 社有限公司ꎬ 2023􀆰 3 ISBN 978 ̄7 ̄5128 ̄1209 ̄3

Ⅰ􀆰 ①民􀆺 Ⅱ􀆰 ①上􀆺 Ⅲ􀆰 ①民用机场 -直升飞机机 场 -建筑设计 -技术标准 -中国 Ⅳ􀆰 ①TU248􀆰 6 ̄65

中国国家版本馆 CIP 数据核字 (2023) 第 047324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MH 5013—2023
     上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编

责任编辑 韩景峰 出 版 中国民航出版社有限公司 (010) 64279457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熙门北里甲 31 号楼 (100028) 排 版 中国民航出版社有限公司录排室 印 刷 北京金吉士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发 行 中国民航出版社有限公司 (010) 64297307 64290477 开 本 880 × 1230 1 / 16 印 张 7 字 数 199 千字 版 印 次 2023 年 4 月第 1 版 2023 年 4 月第 1 次印刷

书 号 ISBN 978 ̄7 ̄5128 ̄1209 ̄3 定 价 88􀆰 00 元 官方微博 http: / / weibo􀆰 com / phcaac 淘宝网店 https: / / shop142257812􀆰 taobao􀆰 com 电子邮箱 phcaac@sina􀆰 com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局 公 告 2023 年第 4 号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发布 « 民用直升机场 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的公告

现发布 « 民 用 直 升 机 场 飞 行 场 地 技 术 标 准 » ( MH 5013—

2023) ꎬ 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ꎬ 原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

技术标准» ( MH 5013—2014) 同时废止ꎮ

本标准由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局 机 场 司 负 责 管 理 和 解 释ꎬ 由 中 国

民航出版社出版发行ꎮ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3 年 2 月 15 日

前 言

                 前   言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是一部规范我国民用直升机场选址、 规划、 设计、 建设和运行的重要基础性标准ꎻ 是我国履行国际公约缔约国义务ꎬ 执行 « 直 升机场» ( «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附件 14 第Ⅱ卷) 的技术文件ꎮ 本标准自 1999 年首 次发布以来ꎬ 结合国际标准的修订并充分考虑我国民用直升机场建设与管理实践ꎬ 已先后进行了两次修订ꎬ 有效指导了我国民用直升机场的建设和运行ꎮ 根据 « 直升机场» ( «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附件 14 第Ⅱ卷ꎬ 第五版) 的修订内 容ꎬ 并结合我国民用直升机场在规划、 建设与运行等方面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ꎬ 民航局机场司委托上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 场地技术标准» 进行了修编ꎮ 本次修编的主要内容有: ———修改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ꎻ ———新增了陆上直升机场、 直升机地面滑行通道、 直升机空中滑行通道、 加长 型最终进近和起飞区 / 接地和离地区、 接地 / 定位圆、 接地 / 定位标志、 直升机机身长 度、 直升机机身宽度、 中断起飞区、 响应区、 完好性分类等术语ꎻ ———调整了部分术语名称ꎬ 如原直升机地面滑行道改为直升机滑行道、 悬停操 作区改为船上悬停操作区、 铅垂水准标高改为正高、 椭球面标高改为椭球高、 精度 改为数据精确度等ꎻ ———修改了部分术语的定义ꎬ 包括直升机滑行道、 滑行通道、 直升机机位、 保 护区、 大地水准面、 大地水准面高差等ꎻ ———取消了直升机空中滑行道、 非精密进近和精密进近的定义ꎻ ———增加了直升机场与航空情报机构间协调的相关内容ꎻ ———整合了表面直升机场和高架直升机场的相关规定ꎻ ———修改了表面直升机场和高架直升机场的最终进近和起飞区、 接地和离地区、 安全区等尺寸标准和部分物理特性ꎻ ———删除了空中滑行道的相关规定ꎬ 修改了直升机在滑行道和滑行通道上运行

                  — Ⅰ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以及在机位上停放和运行时与周围物体安全距离的规定ꎻ ———修改了安全网 / 安全架的设置要求ꎻ ———修改了直升机水上平台及船上直升机场接地和离地区边线附近物体高度的 要求ꎬ 以及与下方建筑物的间隙要求ꎻ ———增加了进近 / 起飞爬升面之间夹角角度的要求ꎻ ———修改了直升机场识别标志、 最大允许质量标志、 D 值标志、 瞄准点标志、 接地和离地区边界标志、 接地 / 定位标志、 滑行道标志和标志物、 滑行通道标志和标 志物、 跑道型 FATO 号码标志、 直升机机位标志等设置要求ꎻ ———修改了接地和离地区灯光系统、 在障碍物限制面之外和之下的障碍物标志 和灯光标示等灯光设置要求ꎻ ———增加了直升机机坪泛光照明的设置要求ꎻ ———调整了直升机场消防等级的划分标准ꎬ 并修改了救援和消防的配置要求ꎻ ———增加了附录 C “ 常见直升机尺寸及对应消防等级” ꎻ ———增加了附录 D “ 直升机场消防方案分类” ꎮ 本标准第 1 章由张飞林编写ꎬ 第 2 ~ 3 章由黄品立、 潜雪冰编写ꎬ 第 4 章由潜雪 冰、 黄品立、 俞宏亮编写ꎬ 第 5 ~ 6 章由黄品立、 潜雪冰、 马启哲编写ꎬ 第 7 章由潜 雪冰、 黄品立、 罗勇编写ꎬ 第 8 章由叶莺、 曾昊、 杨佳麟编写ꎬ 第 9 章由申海虹编 写ꎬ 附录 A ~ B 由黄品立编写ꎬ 附录 C 由潜雪冰、 马启哲编写ꎬ 附录 D 由申海虹编写ꎮ 本标准由主编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ꎮ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ꎬ 请函告上 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科技质量部 ( 地址: 上海虹桥机场内空港一 路 89 号ꎻ 邮政编码: 200335ꎻ 传真: 021 - 62686798ꎻ 电话: 021 - 22327415ꎻ 电子邮 箱: 254814511@ qq􀆰 com) 以及民航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 地址: 北 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 2 号住总地产大厦ꎻ 电话: 010 - 64922342ꎻ 电子邮箱: mh ̄ gcjsbwh @ 163􀆰 com) ꎬ 以便修订时参考ꎮ

主编单位: 上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 编: 张飞林 黄品立 参编人员: 潜雪冰 叶 莺 申海虹 俞宏亮 罗 勇 杨佳麟 马启哲 曾 昊 — Ⅱ — 前 言

主 审: 姜昌山 马志刚 参审人员: 郭竟成 牛妍超 张立安 石 岗 钟 斌 贺 雷 应晓平 张云青 赵 青 刘 建 王建宏 郭 培 犹 轶 冯晓磊 崔艳雨 李红军 俞亚瓅 司马键 张汉仁 刘国煜

本标准于 1999 年首次发布ꎮ 2008 年第一次修订ꎬ 主要根据 « 直升机场» ( «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附件 14 第 Ⅱ卷ꎬ 第二版) 有关内容对 1999 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ꎮ 2014 年第二次修订ꎬ 主要根据 « 直升机场» ( «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附件 14 第 Ⅱ卷ꎬ 第四版) 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ꎬ 取消了空中过渡航道、 修改了各类直升机场 的尺寸标准和物理特性、 修改了障碍物限制面和扇形面的规定、 更新了标志和标志 物的规定、 增加了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系统和救援设备的配置要求等内容ꎮ

                       — Ⅲ —

目 次

                          目   次

1 总则 􀆺􀆺􀆺􀆺􀆺􀆺􀆺􀆺􀆺􀆺􀆺􀆺􀆺􀆺􀆺􀆺􀆺􀆺􀆺􀆺􀆺􀆺􀆺􀆺􀆺􀆺􀆺􀆺􀆺􀆺􀆺􀆺􀆺􀆺􀆺􀆺􀆺 1

2 术语、 符号和缩略语 􀆺􀆺􀆺􀆺􀆺􀆺􀆺􀆺􀆺􀆺􀆺􀆺􀆺􀆺􀆺􀆺􀆺􀆺􀆺􀆺􀆺􀆺􀆺􀆺􀆺􀆺􀆺􀆺􀆺􀆺 2 2􀆰 1 术语 􀆺􀆺􀆺􀆺􀆺􀆺􀆺􀆺􀆺􀆺􀆺􀆺􀆺􀆺􀆺􀆺􀆺􀆺􀆺􀆺􀆺􀆺􀆺􀆺􀆺􀆺􀆺􀆺􀆺􀆺􀆺􀆺􀆺􀆺 2 2􀆰 2 符号 􀆺􀆺􀆺􀆺􀆺􀆺􀆺􀆺􀆺􀆺􀆺􀆺􀆺􀆺􀆺􀆺􀆺􀆺􀆺􀆺􀆺􀆺􀆺􀆺􀆺􀆺􀆺􀆺􀆺􀆺􀆺􀆺􀆺􀆺 7 2􀆰 3 缩略语 􀆺􀆺􀆺􀆺􀆺􀆺􀆺􀆺􀆺􀆺􀆺􀆺􀆺􀆺􀆺􀆺􀆺􀆺􀆺􀆺􀆺􀆺􀆺􀆺􀆺􀆺􀆺􀆺􀆺􀆺􀆺􀆺􀆺 8

3 直升机场数据 􀆺􀆺􀆺􀆺􀆺􀆺􀆺􀆺􀆺􀆺􀆺􀆺􀆺􀆺􀆺􀆺􀆺􀆺􀆺􀆺􀆺􀆺􀆺􀆺􀆺􀆺􀆺􀆺􀆺􀆺􀆺􀆺􀆺 9 3􀆰 1 航空数据 􀆺􀆺􀆺􀆺􀆺􀆺􀆺􀆺􀆺􀆺􀆺􀆺􀆺􀆺􀆺􀆺􀆺􀆺􀆺􀆺􀆺􀆺􀆺􀆺􀆺􀆺􀆺􀆺􀆺􀆺􀆺􀆺 9 3􀆰 2 直升机场基准点 􀆺􀆺􀆺􀆺􀆺􀆺􀆺􀆺􀆺􀆺􀆺􀆺􀆺􀆺􀆺􀆺􀆺􀆺􀆺􀆺􀆺􀆺􀆺􀆺􀆺􀆺􀆺􀆺􀆺 9 3􀆰 3 直升机场标高 􀆺􀆺􀆺􀆺􀆺􀆺􀆺􀆺􀆺􀆺􀆺􀆺􀆺􀆺􀆺􀆺􀆺􀆺􀆺􀆺􀆺􀆺􀆺􀆺􀆺􀆺􀆺􀆺􀆺􀆺 9 3􀆰 4 直升机场基本设施资料 􀆺􀆺􀆺􀆺􀆺􀆺􀆺􀆺􀆺􀆺􀆺􀆺􀆺􀆺􀆺􀆺􀆺􀆺􀆺􀆺􀆺􀆺􀆺􀆺􀆺 10 3􀆰 5 直升机场公布距离 􀆺􀆺􀆺􀆺􀆺􀆺􀆺􀆺􀆺􀆺􀆺􀆺􀆺􀆺􀆺􀆺􀆺􀆺􀆺􀆺􀆺􀆺􀆺􀆺􀆺􀆺􀆺 11 3􀆰 6 直升机场与航空情报服务机构间的协调 􀆺􀆺􀆺􀆺􀆺􀆺􀆺􀆺􀆺􀆺􀆺􀆺􀆺􀆺􀆺􀆺􀆺􀆺 11 3􀆰 7 救援和消防信息 􀆺􀆺􀆺􀆺􀆺􀆺􀆺􀆺􀆺􀆺􀆺􀆺􀆺􀆺􀆺􀆺􀆺􀆺􀆺􀆺􀆺􀆺􀆺􀆺􀆺􀆺􀆺􀆺 11

4 陆上直升机场物理特性 􀆺􀆺􀆺􀆺􀆺􀆺􀆺􀆺􀆺􀆺􀆺􀆺􀆺􀆺􀆺􀆺􀆺􀆺􀆺􀆺􀆺􀆺􀆺􀆺􀆺􀆺􀆺􀆺 12 4􀆰 1 一般规定 􀆺􀆺􀆺􀆺􀆺􀆺􀆺􀆺􀆺􀆺􀆺􀆺􀆺􀆺􀆺􀆺􀆺􀆺􀆺􀆺􀆺􀆺􀆺􀆺􀆺􀆺􀆺􀆺􀆺􀆺􀆺 12 4􀆰 2 最终进近和起飞区 􀆺􀆺􀆺􀆺􀆺􀆺􀆺􀆺􀆺􀆺􀆺􀆺􀆺􀆺􀆺􀆺􀆺􀆺􀆺􀆺􀆺􀆺􀆺􀆺􀆺􀆺􀆺 12 4􀆰 3 安全区 􀆺􀆺􀆺􀆺􀆺􀆺􀆺􀆺􀆺􀆺􀆺􀆺􀆺􀆺􀆺􀆺􀆺􀆺􀆺􀆺􀆺􀆺􀆺􀆺􀆺􀆺􀆺􀆺􀆺􀆺􀆺􀆺 13 4􀆰 4 侧向保护斜面 􀆺􀆺􀆺􀆺􀆺􀆺􀆺􀆺􀆺􀆺􀆺􀆺􀆺􀆺􀆺􀆺􀆺􀆺􀆺􀆺􀆺􀆺􀆺􀆺􀆺􀆺􀆺􀆺􀆺 15 4􀆰 5 净空道 􀆺􀆺􀆺􀆺􀆺􀆺􀆺􀆺􀆺􀆺􀆺􀆺􀆺􀆺􀆺􀆺􀆺􀆺􀆺􀆺􀆺􀆺􀆺􀆺􀆺􀆺􀆺􀆺􀆺􀆺􀆺􀆺 16 4􀆰 6 接地和离地区 􀆺􀆺􀆺􀆺􀆺􀆺􀆺􀆺􀆺􀆺􀆺􀆺􀆺􀆺􀆺􀆺􀆺􀆺􀆺􀆺􀆺􀆺􀆺􀆺􀆺􀆺􀆺􀆺􀆺 16 4􀆰 7 直升机滑行道 􀆺􀆺􀆺􀆺􀆺􀆺􀆺􀆺􀆺􀆺􀆺􀆺􀆺􀆺􀆺􀆺􀆺􀆺􀆺􀆺􀆺􀆺􀆺􀆺􀆺􀆺􀆺􀆺􀆺 18 4􀆰 8 直升机滑行通道 􀆺􀆺􀆺􀆺􀆺􀆺􀆺􀆺􀆺􀆺􀆺􀆺􀆺􀆺􀆺􀆺􀆺􀆺􀆺􀆺􀆺􀆺􀆺􀆺􀆺􀆺􀆺􀆺 18 4􀆰 9 直升机机位 􀆺􀆺􀆺􀆺􀆺􀆺􀆺􀆺􀆺􀆺􀆺􀆺􀆺􀆺􀆺􀆺􀆺􀆺􀆺􀆺􀆺􀆺􀆺􀆺􀆺􀆺􀆺􀆺􀆺􀆺 20 4􀆰 10 保护区 􀆺􀆺􀆺􀆺􀆺􀆺􀆺􀆺􀆺􀆺􀆺􀆺􀆺􀆺􀆺􀆺􀆺􀆺􀆺􀆺􀆺􀆺􀆺􀆺􀆺􀆺􀆺􀆺􀆺􀆺􀆺􀆺 21 4􀆰 11 安全网 / 安全架 􀆺􀆺􀆺􀆺􀆺􀆺􀆺􀆺􀆺􀆺􀆺􀆺􀆺􀆺􀆺􀆺􀆺􀆺􀆺􀆺􀆺􀆺􀆺􀆺􀆺􀆺􀆺􀆺 25 4􀆰 12 FATO 与跑道及滑行道间距 􀆺􀆺􀆺􀆺􀆺􀆺􀆺􀆺􀆺􀆺􀆺􀆺􀆺􀆺􀆺􀆺􀆺􀆺􀆺􀆺􀆺􀆺􀆺 26

5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物理特性 􀆺􀆺􀆺􀆺􀆺􀆺􀆺􀆺􀆺􀆺􀆺􀆺􀆺􀆺􀆺􀆺􀆺􀆺􀆺􀆺 27 5􀆰 1 直升机水上平台 􀆺􀆺􀆺􀆺􀆺􀆺􀆺􀆺􀆺􀆺􀆺􀆺􀆺􀆺􀆺􀆺􀆺􀆺􀆺􀆺􀆺􀆺􀆺􀆺􀆺􀆺􀆺􀆺 27

                           — Ⅴ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5􀆰 2    船上直升机场 􀆺􀆺􀆺􀆺􀆺􀆺􀆺􀆺􀆺􀆺􀆺􀆺􀆺􀆺􀆺􀆺􀆺􀆺􀆺􀆺􀆺􀆺􀆺􀆺􀆺􀆺􀆺􀆺􀆺 28

6 直升机场障碍物限制 􀆺􀆺􀆺􀆺􀆺􀆺􀆺􀆺􀆺􀆺􀆺􀆺􀆺􀆺􀆺􀆺􀆺􀆺􀆺􀆺􀆺􀆺􀆺􀆺􀆺􀆺􀆺􀆺􀆺 30 6􀆰 1 障碍物限制面和扇形面 􀆺􀆺􀆺􀆺􀆺􀆺􀆺􀆺􀆺􀆺􀆺􀆺􀆺􀆺􀆺􀆺􀆺􀆺􀆺􀆺􀆺􀆺􀆺􀆺􀆺 30 6􀆰 2 障碍物限制要求 􀆺􀆺􀆺􀆺􀆺􀆺􀆺􀆺􀆺􀆺􀆺􀆺􀆺􀆺􀆺􀆺􀆺􀆺􀆺􀆺􀆺􀆺􀆺􀆺􀆺􀆺􀆺􀆺 32

7 风向标、 标志和标志物 􀆺􀆺􀆺􀆺􀆺􀆺􀆺􀆺􀆺􀆺􀆺􀆺􀆺􀆺􀆺􀆺􀆺􀆺􀆺􀆺􀆺􀆺􀆺􀆺􀆺􀆺􀆺􀆺 45 7􀆰 1 风向标 􀆺􀆺􀆺􀆺􀆺􀆺􀆺􀆺􀆺􀆺􀆺􀆺􀆺􀆺􀆺􀆺􀆺􀆺􀆺􀆺􀆺􀆺􀆺􀆺􀆺􀆺􀆺􀆺􀆺􀆺􀆺􀆺 45 7􀆰 2 直升机场识别标志 􀆺􀆺􀆺􀆺􀆺􀆺􀆺􀆺􀆺􀆺􀆺􀆺􀆺􀆺􀆺􀆺􀆺􀆺􀆺􀆺􀆺􀆺􀆺􀆺􀆺􀆺􀆺 46 7􀆰 3 最大允许质量标志 􀆺􀆺􀆺􀆺􀆺􀆺􀆺􀆺􀆺􀆺􀆺􀆺􀆺􀆺􀆺􀆺􀆺􀆺􀆺􀆺􀆺􀆺􀆺􀆺􀆺􀆺􀆺 49 7􀆰 4 D 值标志 􀆺􀆺􀆺􀆺􀆺􀆺􀆺􀆺􀆺􀆺􀆺􀆺􀆺􀆺􀆺􀆺􀆺􀆺􀆺􀆺􀆺􀆺􀆺􀆺􀆺􀆺􀆺􀆺􀆺􀆺􀆺 50 7􀆰 5 FATO 边界标志或标志物 􀆺􀆺􀆺􀆺􀆺􀆺􀆺􀆺􀆺􀆺􀆺􀆺􀆺􀆺􀆺􀆺􀆺􀆺􀆺􀆺􀆺􀆺􀆺􀆺􀆺 52 7􀆰 6 跑道型 FATO 号码标志 􀆺􀆺􀆺􀆺􀆺􀆺􀆺􀆺􀆺􀆺􀆺􀆺􀆺􀆺􀆺􀆺􀆺􀆺􀆺􀆺􀆺􀆺􀆺􀆺􀆺􀆺 54 7􀆰 7 船上悬停操作区标志 􀆺􀆺􀆺􀆺􀆺􀆺􀆺􀆺􀆺􀆺􀆺􀆺􀆺􀆺􀆺􀆺􀆺􀆺􀆺􀆺􀆺􀆺􀆺􀆺􀆺􀆺 54 7􀆰 8 瞄准点标志 􀆺􀆺􀆺􀆺􀆺􀆺􀆺􀆺􀆺􀆺􀆺􀆺􀆺􀆺􀆺􀆺􀆺􀆺􀆺􀆺􀆺􀆺􀆺􀆺􀆺􀆺􀆺􀆺􀆺􀆺 55 7􀆰 9 TLOF 边界标志 􀆺􀆺􀆺􀆺􀆺􀆺􀆺􀆺􀆺􀆺􀆺􀆺􀆺􀆺􀆺􀆺􀆺􀆺􀆺􀆺􀆺􀆺􀆺􀆺􀆺􀆺􀆺􀆺􀆺 56 7􀆰 10 接地 / 定位标志 􀆺􀆺􀆺􀆺􀆺􀆺􀆺􀆺􀆺􀆺􀆺􀆺􀆺􀆺􀆺􀆺􀆺􀆺􀆺􀆺􀆺􀆺􀆺􀆺􀆺􀆺􀆺􀆺 56 7􀆰 11 直升机场名称标志 􀆺􀆺􀆺􀆺􀆺􀆺􀆺􀆺􀆺􀆺􀆺􀆺􀆺􀆺􀆺􀆺􀆺􀆺􀆺􀆺􀆺􀆺􀆺􀆺􀆺􀆺􀆺 58 7􀆰 12 无障碍物扇形面标志 ( V 形标志) 􀆺􀆺􀆺􀆺􀆺􀆺􀆺􀆺􀆺􀆺􀆺􀆺􀆺􀆺􀆺􀆺􀆺􀆺􀆺􀆺 59 7􀆰 13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表面标志 􀆺􀆺􀆺􀆺􀆺􀆺􀆺􀆺􀆺􀆺􀆺􀆺􀆺􀆺􀆺􀆺􀆺 59 7􀆰 14 滑行道标志和标志物 􀆺􀆺􀆺􀆺􀆺􀆺􀆺􀆺􀆺􀆺􀆺􀆺􀆺􀆺􀆺􀆺􀆺􀆺􀆺􀆺􀆺􀆺􀆺􀆺􀆺􀆺 60 7􀆰 15 滑行通道标志和标志物 􀆺􀆺􀆺􀆺􀆺􀆺􀆺􀆺􀆺􀆺􀆺􀆺􀆺􀆺􀆺􀆺􀆺􀆺􀆺􀆺􀆺􀆺􀆺􀆺􀆺 60 7􀆰 16 直升机机位标志 􀆺􀆺􀆺􀆺􀆺􀆺􀆺􀆺􀆺􀆺􀆺􀆺􀆺􀆺􀆺􀆺􀆺􀆺􀆺􀆺􀆺􀆺􀆺􀆺􀆺􀆺􀆺􀆺 61 7􀆰 17 飞行航径对正引导标志 􀆺􀆺􀆺􀆺􀆺􀆺􀆺􀆺􀆺􀆺􀆺􀆺􀆺􀆺􀆺􀆺􀆺􀆺􀆺􀆺􀆺􀆺􀆺􀆺􀆺 62

8 灯光 􀆺􀆺􀆺􀆺􀆺􀆺􀆺􀆺􀆺􀆺􀆺􀆺􀆺􀆺􀆺􀆺􀆺􀆺􀆺􀆺􀆺􀆺􀆺􀆺􀆺􀆺􀆺􀆺􀆺􀆺􀆺􀆺􀆺􀆺􀆺􀆺 63 8􀆰 1 一般规定 􀆺􀆺􀆺􀆺􀆺􀆺􀆺􀆺􀆺􀆺􀆺􀆺􀆺􀆺􀆺􀆺􀆺􀆺􀆺􀆺􀆺􀆺􀆺􀆺􀆺􀆺􀆺􀆺􀆺􀆺􀆺 63 8􀆰 2 直升机场灯标 􀆺􀆺􀆺􀆺􀆺􀆺􀆺􀆺􀆺􀆺􀆺􀆺􀆺􀆺􀆺􀆺􀆺􀆺􀆺􀆺􀆺􀆺􀆺􀆺􀆺􀆺􀆺􀆺􀆺 63 8􀆰 3 进近灯光系统 􀆺􀆺􀆺􀆺􀆺􀆺􀆺􀆺􀆺􀆺􀆺􀆺􀆺􀆺􀆺􀆺􀆺􀆺􀆺􀆺􀆺􀆺􀆺􀆺􀆺􀆺􀆺􀆺􀆺 64 8􀆰 4 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系统 􀆺􀆺􀆺􀆺􀆺􀆺􀆺􀆺􀆺􀆺􀆺􀆺􀆺􀆺􀆺􀆺􀆺􀆺􀆺􀆺􀆺􀆺􀆺 66 8􀆰 5 目视定向引导系统 􀆺􀆺􀆺􀆺􀆺􀆺􀆺􀆺􀆺􀆺􀆺􀆺􀆺􀆺􀆺􀆺􀆺􀆺􀆺􀆺􀆺􀆺􀆺􀆺􀆺􀆺􀆺 66 8􀆰 6 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 􀆺􀆺􀆺􀆺􀆺􀆺􀆺􀆺􀆺􀆺􀆺􀆺􀆺􀆺􀆺􀆺􀆺􀆺􀆺􀆺􀆺􀆺􀆺􀆺􀆺 67 8􀆰 7 表面直升机场 FATO 边界灯 􀆺􀆺􀆺􀆺􀆺􀆺􀆺􀆺􀆺􀆺􀆺􀆺􀆺􀆺􀆺􀆺􀆺􀆺􀆺􀆺􀆺􀆺􀆺􀆺 71 8􀆰 8 瞄准点灯 􀆺􀆺􀆺􀆺􀆺􀆺􀆺􀆺􀆺􀆺􀆺􀆺􀆺􀆺􀆺􀆺􀆺􀆺􀆺􀆺􀆺􀆺􀆺􀆺􀆺􀆺􀆺􀆺􀆺􀆺􀆺 72 8􀆰 9 TLOF 灯光系统 􀆺􀆺􀆺􀆺􀆺􀆺􀆺􀆺􀆺􀆺􀆺􀆺􀆺􀆺􀆺􀆺􀆺􀆺􀆺􀆺􀆺􀆺􀆺􀆺􀆺􀆺􀆺􀆺􀆺 72 8􀆰 10 直升机机坪泛光照明 􀆺􀆺􀆺􀆺􀆺􀆺􀆺􀆺􀆺􀆺􀆺􀆺􀆺􀆺􀆺􀆺􀆺􀆺􀆺􀆺􀆺􀆺􀆺􀆺􀆺􀆺 77

                           — Ⅵ —

目 次

8􀆰 11    船上悬停操作区泛光照明 􀆺􀆺􀆺􀆺􀆺􀆺􀆺􀆺􀆺􀆺􀆺􀆺􀆺􀆺􀆺􀆺􀆺􀆺􀆺􀆺􀆺􀆺􀆺􀆺 77
8􀆰 12    滑行道中线灯和边灯 􀆺􀆺􀆺􀆺􀆺􀆺􀆺􀆺􀆺􀆺􀆺􀆺􀆺􀆺􀆺􀆺􀆺􀆺􀆺􀆺􀆺􀆺􀆺􀆺􀆺􀆺 78
8􀆰 13    在障碍物限制面之外和之下的障碍物标志和灯光标示 􀆺􀆺􀆺􀆺􀆺􀆺􀆺􀆺􀆺􀆺􀆺􀆺 78
8􀆰 14    障碍物泛光照明 􀆺􀆺􀆺􀆺􀆺􀆺􀆺􀆺􀆺􀆺􀆺􀆺􀆺􀆺􀆺􀆺􀆺􀆺􀆺􀆺􀆺􀆺􀆺􀆺􀆺􀆺􀆺􀆺 78

9 救援和消防 􀆺􀆺􀆺􀆺􀆺􀆺􀆺􀆺􀆺􀆺􀆺􀆺􀆺􀆺􀆺􀆺􀆺􀆺􀆺􀆺􀆺􀆺􀆺􀆺􀆺􀆺􀆺􀆺􀆺􀆺􀆺􀆺􀆺 79 9􀆰 1 一般规定 􀆺􀆺􀆺􀆺􀆺􀆺􀆺􀆺􀆺􀆺􀆺􀆺􀆺􀆺􀆺􀆺􀆺􀆺􀆺􀆺􀆺􀆺􀆺􀆺􀆺􀆺􀆺􀆺􀆺􀆺􀆺 79 9􀆰 2 消防等级 􀆺􀆺􀆺􀆺􀆺􀆺􀆺􀆺􀆺􀆺􀆺􀆺􀆺􀆺􀆺􀆺􀆺􀆺􀆺􀆺􀆺􀆺􀆺􀆺􀆺􀆺􀆺􀆺􀆺􀆺􀆺 80 9􀆰 3 救援和消防设施 􀆺􀆺􀆺􀆺􀆺􀆺􀆺􀆺􀆺􀆺􀆺􀆺􀆺􀆺􀆺􀆺􀆺􀆺􀆺􀆺􀆺􀆺􀆺􀆺􀆺􀆺􀆺􀆺 81 9􀆰 4 应答时间 􀆺􀆺􀆺􀆺􀆺􀆺􀆺􀆺􀆺􀆺􀆺􀆺􀆺􀆺􀆺􀆺􀆺􀆺􀆺􀆺􀆺􀆺􀆺􀆺􀆺􀆺􀆺􀆺􀆺􀆺􀆺 84 9􀆰 5 通信和告警系统 􀆺􀆺􀆺􀆺􀆺􀆺􀆺􀆺􀆺􀆺􀆺􀆺􀆺􀆺􀆺􀆺􀆺􀆺􀆺􀆺􀆺􀆺􀆺􀆺􀆺􀆺􀆺􀆺 84 9􀆰 6 消防疏散通道 􀆺􀆺􀆺􀆺􀆺􀆺􀆺􀆺􀆺􀆺􀆺􀆺􀆺􀆺􀆺􀆺􀆺􀆺􀆺􀆺􀆺􀆺􀆺􀆺􀆺􀆺􀆺􀆺􀆺 85

附录 A 直升机性能分级方法 􀆺􀆺􀆺􀆺􀆺􀆺􀆺􀆺􀆺􀆺􀆺􀆺􀆺􀆺􀆺􀆺􀆺􀆺􀆺􀆺􀆺􀆺􀆺􀆺􀆺􀆺􀆺 86

附录 B 直升机场航空数据及其精度要求 􀆺􀆺􀆺􀆺􀆺􀆺􀆺􀆺􀆺􀆺􀆺􀆺􀆺􀆺􀆺􀆺􀆺􀆺􀆺􀆺􀆺􀆺 87

附录 C 常见直升机尺寸及对应消防等级 􀆺􀆺􀆺􀆺􀆺􀆺􀆺􀆺􀆺􀆺􀆺􀆺􀆺􀆺􀆺􀆺􀆺􀆺􀆺􀆺􀆺􀆺 90

附录 D 直升机场消防方案分类 􀆺􀆺􀆺􀆺􀆺􀆺􀆺􀆺􀆺􀆺􀆺􀆺􀆺􀆺􀆺􀆺􀆺􀆺􀆺􀆺􀆺􀆺􀆺􀆺􀆺􀆺 92

标准用词说明 􀆺􀆺􀆺􀆺􀆺􀆺􀆺􀆺􀆺􀆺􀆺􀆺􀆺􀆺􀆺􀆺􀆺􀆺􀆺􀆺􀆺􀆺􀆺􀆺􀆺􀆺􀆺􀆺􀆺􀆺􀆺􀆺􀆺􀆺 93

引用标准名录 􀆺􀆺􀆺􀆺􀆺􀆺􀆺􀆺􀆺􀆺􀆺􀆺􀆺􀆺􀆺􀆺􀆺􀆺􀆺􀆺􀆺􀆺􀆺􀆺􀆺􀆺􀆺􀆺􀆺􀆺􀆺􀆺􀆺􀆺 94

                         — Ⅶ —

1 总 则

                        1   总       则

1􀆰 0􀆰 1 为规范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的选址、 规划、 设计、 建设和运行ꎬ 本着安全适用、 经

济合理的原则ꎬ 制定本标准ꎮ

1􀆰 0􀆰 2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直升机场 ( 含表面直升机场和高架直升机场) 、 直升机水上平台、 船

上直升机场及固定翼飞机起降的机场内专供直升机使用的区域ꎻ 不适用于水上直升机场ꎮ

1􀆰 0􀆰 3 直升机按运行性能可分为三级ꎬ 即 1 级、 2 级和 3 级ꎬ 分级方法见附录 Aꎮ

1􀆰 0􀆰 4 本标准规定的直升机场尺寸适用于单旋翼直升机运行ꎮ 双旋翼直升机使用的直升机场尺

寸应进行个案研究ꎬ 其安全区和保护区的基本要求可参照本标准ꎮ

1􀆰 0􀆰 5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除应符合本标准外ꎬ 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ꎮ

                            — 1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2    术语、 符号和缩略语



                                      2􀆰 1   术语

2􀆰 1􀆰 1 直升机场 heliport

 全部或部分仅供直升机起飞、 着陆和表面活动使用的场地或构筑物上的特定区域ꎮ

2􀆰 1􀆰 2 陆上直升机场 onshore heliport

 位于陆地上的直升机场ꎬ 包括表面直升机场和高架直升机场ꎮ

2􀆰 1􀆰 3 表面直升机场 surface ̄level heliport

 位于地面上或水体表面构筑物上的直升机场ꎮ

2􀆰 1􀆰 4 高架直升机场 elevated heliport

 位于陆地上高架构筑物或建筑物顶部的直升机场ꎮ

2􀆰 1􀆰 5 直升机水上平台 helideck

 位于浮动的或固定的水上设施 ( 诸如开采油、 气的勘探或作业平台) 上的直升机场ꎮ

2􀆰 1􀆰 6 船上直升机场 shipboard heliport

 位于船舶上的直升机场ꎮ

2􀆰 1􀆰 7 水上直升机场 water heliport

 降落或起飞场地位于水面上的直升机场ꎮ

2􀆰 1􀆰 8 直升机全长 ( L) over ̄all length of helicopter

 直升机旋翼转动时的最大长度ꎮ

2􀆰 1􀆰 9 直升机机身长度 ( L f ) fuselage length of helicopter

 直升机机头至机尾 ( 包括尾桨) 末端的长度ꎮ

2􀆰 1􀆰 10 直升机全宽 ( W) over ̄all width of helicopter

 直升机旋翼转动时的最大宽度ꎮ

                                         — 2 —

2 术语、 符号和缩略语

2􀆰 1􀆰 11 直升机机身宽度 ( W f ) fuselage width of helicopter

 直升机机身 ( 不含旋翼、 短翼、 起落架、 水平安定面及尾桨) 的宽度ꎮ

2􀆰 1􀆰 12 直升机全尺寸 ( D) over ̄all length / width of helicopter

 直升机全长和全宽中的较大值ꎮ

2􀆰 1􀆰 13 直升机起落架横距 ( UCW) width of the undercarriage of helicopter

 轮式直升机主起落架横向外轮间距ꎬ 或撬式直升机起落架横向间距ꎮ

【 条文说明】 2􀆰 1􀆰 8 ~ 2􀆰 1􀆰 13 所描述的直升机主要尺寸位置示意如图 2􀆰 1􀆰 13 所示ꎮ

                           图 2􀆰 1􀆰 13   直升机主要尺寸位置示意图

2􀆰 1􀆰 14 最终进近和起飞区 ( FATO) final approach and take ̄off area

 用于直升机完成进近动作的最后阶段到悬停或着陆ꎬ 以及开始起飞动作的特定区域 ( 供以 1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的最终进近和起飞区还包括可用中断起飞区) ꎮ

                                         — 3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2􀆰 1􀆰 15 中断起飞区 rejected take ̄off area

 在直升机场内供以 1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完成中断起飞的特定区域ꎮ

2􀆰 1􀆰 16 直升机净空道 helicopter clearway

 位于地面上或水面上的一个特定区域ꎬ 其设置和布局按以 1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在其上方

进行加速并达到指定高度的要求确定ꎮ

2􀆰 1􀆰 17 跑道型最终进近和起飞区 runway ̄type FATO

 在形状上与跑道具有类似特性、 长度不小于 100 m 的最终进近和起飞区ꎮ

2􀆰 1􀆰 18 接地和离地区 ( TLOF) touchdown and lift ̄off area

 供直升机接地或离地的一块承载区ꎮ

2􀆰 1􀆰 19 加长型最终进近和起飞区 / 接地和离地区 elongated FATO / TLOF

 最终进近和起飞区或接地和离地区的一种构型ꎬ 其长度是其宽度的两倍以上ꎮ

【 条文说明】 跑道型最终进近和起飞区属于加长型最终进近和起飞区ꎮ

2􀆰 1􀆰 20 安全区 safety area

 位于最终进近和起飞区周围的、 用于减少直升机偶然偏离最终进近和起飞区而造成危险的

特定区域ꎬ 该区域除航行所必需的设施、 装置外无其他障碍物ꎮ

2􀆰 1􀆰 21 直升机滑行道 helicopter taxiway

 供带有轮式起落架的直升机依靠自身动力在地面上沿特定路径滑行使用的道面ꎬ 与直升机

滑行通道结合使用ꎮ

2􀆰 1􀆰 22 直升机滑行通道 helicopter taxi ̄route

 为使直升机从直升机场的一处移动到另一处而设置的特定滑行路径ꎬ 用以保护直升机地面

和空中滑行ꎬ 包括地面滑行通道和空中滑行通道ꎮ

 ———地面滑行通道: 以直升机滑行道为中心的特定宽度的滑行路径ꎬ 为地面滑行的直升机

提供保护ꎬ 以降低直升机偶然滑出滑行道时损坏的风险ꎮ

 ———空中滑行通道: 供直升机空中滑行使用的特定宽度的滑行路径ꎬ 使直升机在地 ( 水)

面上方有地面效应的高度内ꎬ 以小于 37 km / h 的地速运行ꎮ

【条文说明】 地面滑行通道与直升机滑行道相结合ꎬ 仅供轮式直升机地面滑行使用ꎻ 空中滑行通

道供直升机空中滑行使用ꎻ 当空中滑行通道与直升机滑行道结合设置时ꎬ 则既可用于直升机空

中滑行ꎬ 也可用于直升机地面滑行ꎮ

                                       — 4 —

2 术语、 符号和缩略语

2􀆰 1􀆰 23 直升机机位 helicopter stand

 供直升机上下人员、 装卸货物、 加油、 停放或维修等使用的特定区域ꎬ 必要时此区域也可

作为空中滑行直升机的接地和离地区ꎮ

2􀆰 1􀆰 24 保护区 protection area

 位于直升机机位周围的一个特定区域ꎬ 目的是降低直升机意外偏离机位而造成损害的风险ꎮ

2􀆰 1􀆰 25 船上悬停操作区 winching area

 设置于船上的一个区域ꎬ 该区域范围内直升机可在悬停状态下与船舶之间进行人员或物资

的转运ꎮ

2􀆰 1􀆰 26 动力荷载承载面 dynamic load ̄bearing surface

 能承受直升机在起降时所产生的动荷载的表面ꎮ

2􀆰 1􀆰 27 静荷载承载面 static load ̄bearing surface

 能承受位于该处的直升机质量的一个表面ꎮ

2􀆰 1􀆰 28 地面效应 ground effect

 直升机近地悬停或近地低速飞行时气动升力显著增大的现象ꎮ

2􀆰 1􀆰 29 可用起飞距离 take ̄off distance available

 公布的可供并适于直升机完成起飞的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长度加上净空道 ( 如设置) 的

长度ꎮ

2􀆰 1􀆰 30 可用中断起飞距离 rejected take ̄off distance available

 公布的可供并适于以 1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完成中断起飞的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长度ꎮ

2􀆰 1􀆰 31 可用着陆距离 landing distance available

 公布的可供并适于直升机从某一特定高度完成着陆动作的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长度加上任

何增加的长度ꎮ

2􀆰 1􀆰 32 1 级性能运行 operations in performance Class 1

 指具有以下性能的运行ꎬ 即在关键动力装置失效的情况下、 具有使直升机继续安全飞行到

合适着陆区的性能ꎬ 除非上述动力装置失效情况发生在到达起飞决断点 ( TDP) 之前或通过着陆

决断点 ( LDP) 之后ꎬ 在这两种情况下ꎬ 直升机应能够中断起飞或在着陆区内着陆ꎮ

2􀆰 1􀆰 33 2 级性能运行 operations in performance Class 2

 指具有以下性能的运行ꎬ 即在关键动力装置失效的情况下ꎬ 具有使直升机继续安全飞行到

                                       — 5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合适着陆区的性能ꎬ 除非上述动力装置失效情况早在起飞阶段或迟至着陆阶段发生ꎬ 在这两种

情况下ꎬ 可能有必要实施迫降ꎮ

2􀆰 1􀆰 34 3 级性能运行 operations in performance Class 3

 指具有以下性能的运行ꎬ 即在飞行中任何时候发生动力装置失效的情况下ꎬ 都有必要实施

迫降ꎮ

2􀆰 1􀆰 35 空间点进近 point ̄in ̄space ( PinS) approach

 空间点进近是基于全球导航卫星系统的仅为直升机设计的进近程序ꎮ 程序要求对正一个基

准点 ( 即复飞点) ꎬ 该基准点位于一个具有足够目视条件、 以保证飞行员能够看见并避开所有障

碍物的区域内ꎮ 飞越基准点后ꎬ 可采用目视方式完成后续的飞行动作或进近和着陆ꎮ

2􀆰 1􀆰 36 空间点目视航段 point ̄in ̄space ( PinS) visual segment

 这是直升机空间点进近程序中以目视方式实施的一个航段ꎬ 从复飞点开始到着陆地点为止ꎮ

该目视航段将空间点与着陆地点连接在一起ꎮ

2􀆰 1􀆰 37 直升机场标高 heliport elevation

 直升机场最终进近和起飞区内最高点的标高ꎮ

2􀆰 1􀆰 38 障碍物 obstacle

 位于航空器地 ( 水) 面活动的区域上ꎬ 或突出于为保护飞行中的航空器而规定的限制面之

上ꎬ 或位于上述规定的限制面之外但被评估为对空中航行有危险的所有固定的 ( 不论是临时的

或是永久的) 和移动的物体ꎬ 或是上述物体的一部分ꎮ

2􀆰 1􀆰 39 遮蔽原则 principle of being shielded

 处于以下两个面之下的物体可认为是被遮蔽的: 从一个不能搬迁的永久性障碍物的顶部开

始ꎬ 向最终进近和起飞区方向以 10% 的坡度向下延伸的一个斜面ꎬ 和向相反方向延伸的一个水

平面ꎮ

2􀆰 1􀆰 40 接地 / 定位圆 ( TDPC) touchdown / positioning circle

 圆环形式的接地定位标志ꎬ 用于接地和离地区的全向定位ꎮ

2􀆰 1􀆰 41 接地 / 定位标志 ( TDPM) touchdown / positioning marking

 用于为直升机定位提供目视信号的一个或一套标志ꎮ

2􀆰 1􀆰 42 响应区 response area

 直升机场内实施救援与消防所覆盖的区域ꎬ 一般包括直升机机动、 着陆、 起飞、 中断起飞、

滑行和停放的区域ꎮ

                                          — 6 —

2 术语、 符号和缩略语

2􀆰 1􀆰 43 大地水准面 geoid

 一个与静止的平均海水面密合并延伸到大陆内部的包围整个地球的封闭的重力等位面ꎮ

【条文说明】 由于局部重力异常ꎬ 大地水准面形状是不规则的ꎬ 重力方向在每一点垂直于大地水准面ꎮ

2􀆰 1􀆰 44 正高 orthometric height

 地面点沿该点的重力线到大地水准面的距离ꎬ 也称铅垂高ꎮ

2􀆰 1􀆰 45 椭球高 ellipsoid height

 一点沿椭球法线到椭球面的距离ꎮ

2􀆰 1􀆰 46 大地水准面高差 geoid undulation

 大地水准面高于 ( 正) 或低于 ( 负) 地球基准椭球面的距离ꎬ 也称大地水准面波幅ꎮ

【 条文说明】 对于世界大地测量系统 ( WGS84) 规定的地球椭球面而言ꎬ WGS84 椭球高与铅垂

高之差即为 WGS84 大地水准面高差ꎮ

2􀆰 1􀆰 47 数据精确度 data accuracy

 估计值或测量值与真值的一致程度ꎮ

2􀆰 1􀆰 48 数据完好性 ( 保证等级) data integrity ( assurance level)

 保证航空数据及数据值自签发或颁布修订后ꎬ 不发生丢失或畸变的程度ꎮ

2􀆰 1􀆰 49 完好性分类 ( 航空数据) integrity classification ( aeronautical data)

 按照使用损坏的数据所产生的潜在风险将航空数据分类如下:

 ———一般数据: 使用损坏的一般数据使飞机的持续安全飞行和着陆发生严重危险并导致灾

难的概率很低ꎻ

 ———基本数据: 使用损坏的基本数据使飞机的持续安全飞行和着陆发生严重危险并导致灾

难的概率低ꎻ

 ———关键数据: 使用损坏的关键数据使飞机的持续安全飞行和着陆发生严重危险并导致灾

难的概率高ꎮ

                                    2􀆰 2   符号


 D ———直升机全尺寸

 L———直升机全长

                                       — 7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L f ———直升机机身长度

LDAH———可用着陆距离

RD———直升机最大旋翼直径

RTODAH———可用中断起飞距离

S———消防实际关键区域面积

TODAH———可用起飞距离

UCW———直升机起落架横距

W———直升机全宽

W f ———直升机机身宽度

W f1 ———附加宽度系数

                                  2􀆰 3       缩略语

FATO ( Final Approach and Take ̄off Area) 最终进近和起飞区

TLOF ( Touchdown and Lift ̄off Area) 接地和离地区

PAPI ( Precision Approach Path Indicator) 精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

APAPI ( Abbreviated Precison Approach Path Indicator) 简易精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

HAPI ( Helicopter Approach Path Indicator) 直升机进近坡度指示系统

ILS ( Instrument Landing System) 仪表着陆系统

MLS ( Microwave Landing System) 微波着陆系统

IMC ( Instrument Meteorological Conditons) 仪表气象条件

VMC ( Visual Meteorological Conditions) 目视气象条件

PinS ( Point ̄in ̄space) 空间点

NVIS ( Night Vision Imaging Systems) 夜视成像系统

PFAS ( Portable Foam Application System) 移动式泡沫设施

FFAS ( Fixed Foam Application System)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FAS ( Fixed Application System) 固定式水消防系统

FMS ( Fixed Monitor System) 固定式消防枪系统

DIFFS ( Deck Integrated Firefighting System) 平台综合消防系统

RMS ( Ring ̄main System) 环状管网

                                         — 8 —

3 直升机场数据

                          3       直升机场数据



                                3􀆰 1    航空数据

3􀆰 1􀆰 1 应确定并提供与飞行场地有关的航空数据ꎬ 需要确定的数据及其精确度、 完好性要求见

附录 Bꎮ 航空数据的传输、 存储应使用数字数据误差检测技术ꎮ

3􀆰 1􀆰 2 水平 ( 大地) 基准系统应采用世界大地测量系统—1984 ( WGS84) ꎮ 报告的航空地理坐

标应以纬度、 经度表示ꎬ 并采用以世界大地测量系统—1984 ( WGS84) 为基准的数据ꎮ

3􀆰 1􀆰 3 垂直基准系统应采用平均海平面基准ꎮ 报告的航空标高 ( 高程) 应以相对于大地水准面

的铅垂高表示ꎬ 宜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ꎮ

                         3􀆰 2     直升机场基准点

3􀆰 2􀆰 1 直升机场应设置一个直升机场基准点ꎮ 直升机场基准点应位于或接近原始的或规划的直

升机场一个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几何中心ꎬ 在首次设定后宜保持不变ꎮ

3􀆰 2􀆰 2 当直升机场位于供固定翼飞机使用的机场内时ꎬ 机场所设立的基准点可共用ꎮ

3􀆰 2􀆰 3 应 测 定 直 升 机 场 基 准 点 的 地 理 坐 标ꎬ 以 度、 分、 秒 为 单 位ꎬ 并 向 航 空 情 报 服 务 机 构

通报ꎮ

                          3􀆰 3         直升机场标高

3􀆰 3􀆰 1 直升机场标高应采用最终进近和起飞区内最高点的标高ꎮ

3􀆰 3􀆰 2 应测定直升机场标高和标高点位置处的大地水准面高差ꎬ 并向航空情报服务机构通报ꎮ

3􀆰 3􀆰 3 应测定接地和离地区和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每个入口几何中心的标高以及上述每一测点

                                       — 9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处的大地水准面高差ꎬ 并向航空情报服务机构通报ꎮ

                 3􀆰 4   直升机场基本设施资料

3􀆰 4􀆰 1 直升机场应测量或说明的资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直升机场类型 ( 表面、 高架、 水上平台或船上) ꎻ

 2    接地和离地区的尺寸、 坡度、 表面类型、 承载强度 ( 以吨计) ꎻ

 3    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类型、 真向、 识别号码、 长度和宽度、 坡度、 表面类型ꎻ

 4    安全区的长度、 宽度、 表面类型ꎻ

 5    直升机滑行道和直升机滑行通道的编号、 宽度、 表面类型ꎻ

 6    机坪的表面类型、 机位ꎻ

 7    净空道的长度、 地面纵剖面图ꎻ

 8    目视助航设备ꎬ 最终进近和起飞区、 接地和离地区、 直升机滑行道、 直升机滑行通道以

及机位的标志和灯光ꎻ

 9    通信导航监视设施ꎬ 如 ILS 的航向台和下滑台或 MLS 的方位和高度天线ꎬ 至接地和离地

区或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端部的距离ꎻ

 10   气象观测设施ꎮ

3􀆰 4􀆰 2 直升机场应测定并向航空情报服务机构通报的资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接地和离地区、 最终进近和起飞区每个入口的几何中心的地理坐标ꎬ 以度、 分、 秒为

单位ꎻ

 2    直升机滑行道和直升机滑行通道相应中线点的地理坐标ꎬ 以度、 分、 秒为单位ꎻ

 3    每个直升机机位的地理坐标ꎬ 以度、 分、 秒为单位ꎻ

 4    直升机场地区 2 和地区 3 内的障碍物的地理坐标ꎬ 以度、 分、 秒为单位ꎻ

 5    直升机场地区 2 和地区 3 内的障碍物的顶端标高、 类型、 标志和灯光ꎮ

【 条文说明】 本条第 4 ~ 5 款中ꎬ 地区 2 是指直升机场边界以内的区域ꎬ 地区 3 是指从 FATO 及净

空道边缘向外水平延伸至距 FATO 中线 90 m 以及从 TLOF、 滑行道、 滑行通道和机坪边缘向外水

平延伸 50 m 的区域ꎮ

                          — 10 —

3 直升机场数据

                     3􀆰 5       直升机场公布距离

3􀆰 5􀆰 1 直升机场应公布下列距离 ( 精确至米) :

 1    可用起飞距离 ( TODAH) ꎻ

 2    可用中断起飞距离 ( RTODAH) ( 如有) ꎻ

 3    可用着陆距离 ( LDAH) ꎮ




            3􀆰 6   直升机场与航空情报服务机构间的协调

3􀆰 6􀆰 1 直升机场应按与航空情报服务机构约定的最短时间向航空情报服务机构通报以下信息:

 1    直升机场状况资料ꎻ

 2    各类设施、 服务和助航设备的运行状态ꎻ

 3    对运行重要的其他资料ꎮ

3􀆰 6􀆰 2 直升机场在向航空情报服务机构提供航空资料和数据时ꎬ 应考虑到满足航空数据所需的

精确度和完好性要求ꎮ

                         3􀆰 7   救援和消防信息

3􀆰 7􀆰 1 直升机场应提供救援与消防保障的相关信息ꎬ 宜以第 9 章所述的救援和消防保障等级以

及直升机场灭火剂的种类和数量表示ꎮ

3􀆰 7􀆰 2 当直升机场救援和消防保障能力有变更时ꎬ 应通知航空情报服务机构ꎮ 救援和消防保障

能力的变更宜以直升机场新的救援和消防等级表示ꎮ

                                 — 11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4    陆上直升机场物理特性



                            4􀆰 1    一般规定

4􀆰 1􀆰 1 陆上直升机场的设计通常需考虑如下要求:

 1    在同一时间内一个最终进近和起飞区内仅供一架直升机运行ꎻ

 2    直升机需要在相邻两个最终进近和起飞区内同时运行时ꎬ 两个最终进近和起飞区之间间

距的确定需考虑旋翼下洗流、 空域等影响ꎬ 并确保各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飞行航径不重叠ꎮ

                     4􀆰 2    最终进近和起飞区

4􀆰 2􀆰 1 陆上直升机场应至少设置一个最终进近和起飞区 ( FATO) ꎬ FATO 可不必为实体ꎮ

【 条文说明】 实体为特定区域表面的物理属性ꎬ 是相对于空中、 水面以及格栅等非实体而言ꎮ

FATO 可不必为实体ꎬ 意味着 FATO 的一部分或全部区域可位于空中或水面ꎬ 例如邻近码头的水

面上设置虚拟的 FATO 可进行 2 级或 3 级性能运行ꎬ 直升机可沿码头在该 FATO 上进近至悬停ꎬ

然后空中滑行至码头上的机位ꎮ

4􀆰 2􀆰 2 FATO 若为实体ꎬ 其表面应能抵抗旋翼下洗流的作用并确保有效排水ꎮ 同时ꎬ 当 FATO

内设有 TLOF 时ꎬ FATO 表面应与 TLOF 连续顺接ꎬ 其承载力应能承受预计荷载ꎻ 当 FATO 内不

设 TLOF 时ꎬ FATO 表面不应对迫降构成危险ꎮ

【 条文说明】 抵抗是指直升机旋翼下洗流的作用既不会造成 FATO 表面退化ꎬ 也不会产生飞散的

碎片ꎮ

4􀆰 2􀆰 3 FATO 的尺寸和形状应满足在进近最终阶段和开始起飞时完全容纳设计直升机ꎬ 其最小

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ꎬ 其中 D 和 W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直升机场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1    供以 1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时ꎬ FATO 的长度应为直升机飞行手册规定的所需起飞

程序的中断起飞距离ꎬ 或 1􀆰 5Dꎬ 取较大值ꎻ FATO 的宽度应为直升机飞行手册规定所需程序的

                                   — 12 —

4 陆上直升机场物理特性

宽度ꎬ 或 1􀆰 5Dꎬ 取较大值ꎮ

 2    供以 2 级或 3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时ꎬ FATO 的尺寸应能包含一个直径为 1􀆰 5D 的

圆ꎮ 当存在进近和接地方向限制时ꎬ 其宽度应不小于 1􀆰 5W ꎮ

 3    在确定 FATO 尺寸时ꎬ 一般需同时考虑标高、 温度和允许机动等当地条件ꎮ

【 条文说明】 本条第 1 款中ꎬ 供以 1 级性能运行的 FATO 尺寸与直升机中断起飞或一发失效着陆

需提供的空间有关ꎬ 而与直升机 D 值并没有直接关系ꎮ 将最小尺寸设置为 1􀆰 5D ꎬ 一方面为部分

直升机飞行手册中中断起飞距离不满足对 “ 直升机包容” 而设置基础尺寸ꎻ 另一方面为实施直

升机以 2 级或 3 级性能运行提供场地可能性ꎮ

 本条第 2 款中ꎬ 供以 2 级或 3 级性能运行的 FATO 尺寸是根据直升机从进近过渡到悬停所需

的空间以及后续所需进行的机动来确定的ꎬ 与直升机 D 值直接相关ꎮ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ꎬ 从进

近过渡到悬停ꎬ 可在 1􀆰 5D 范围内完成ꎮ 当直升机进离场、 接地和机动方向存在限制时ꎬ 在设置

有相应标志并对外公布的前提下ꎬ FATO 的宽度可减少至 1􀆰 5W ꎮ

4􀆰 2􀆰 4 除因功能要求需设置于该区内的必要物体外ꎬ FATO 内不应有障碍物ꎮ 位于 FATO 内的

必要物体高度不应超过 FATO 平面标高以上 5 cmꎮ

【 条文说明】 必要物体主要是指目视助航设备 ( 如灯光系统) 以及因安全目的而设置的物体

( 如消防系统) ꎮ

4􀆰 2􀆰 5 当 FATO 为实体时ꎬ 坡度在任何方向宜不超过 2% ꎬ 下列情况除外:

 1    供以 1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的加长型 FATOꎬ 总体坡度宜不超过 3% 、 局部坡度宜不

超过 5% ꎻ

 2    供以 2 级或 3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的加长型 FATOꎬ 总体坡度宜不超过 3% 、 局部坡

度宜不超过 7% ꎮ

【 条文说明】 总体坡度是指 FATO 中线上最高、 最低点高差与 FATO 长度的比值ꎮ

4􀆰 2􀆰 6 FATO 所处位置宜尽量避开可能对直升机运行造成不利影响的周围环境 ( 包括湍流) ꎮ

4􀆰 2􀆰 7 FATO 的位置和进离场方向宜尽量减小对邻近噪声敏感区的干扰ꎮ

                         4􀆰 3     安全区

4􀆰 3􀆰 1 在 FATO 周围应设置安全区ꎬ 安全区可不必为实体ꎮ

4􀆰 3􀆰 2 在目视气象条件 ( VMC) 下ꎬ 安全区应从 FATO 的四周至少向外延伸 3 m 或 0􀆰 25D 的距

                                — 13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离 ( 两者中取较大值) ( 如图 4􀆰 3􀆰 2 - 1 所示) ꎮ 上述 D 应采用预计使用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ꎮ 在

仪表气象条件 ( IMC) 下ꎬ 安全区的横向应从 FATO 中线向两侧至少各延伸 45 mꎬ 纵向应从

FATO 端部向外至少延伸 60 m ( 如图 4􀆰 3􀆰 2 - 2 所示) ꎮ

                          图 4􀆰 3􀆰 2-1    非仪表 FATO 的安全区




                           图 4􀆰 3􀆰 2-2   仪表 FATO 的安全区

4􀆰 3􀆰 3 除因功能要求必须设置于安全区内的物体外ꎬ 在安全区内不应有障碍物ꎮ 在直升机运行

期间ꎬ 安全区内不应有移动的物体ꎮ 因功能要求必须设置于安全区内的物体ꎬ 不应超过以 FATO

边界上方 25 cm 高度为底边、 向外升坡为 5% 的斜面ꎮ 如图 4􀆰 3􀆰 3 所示ꎮ

              图 4􀆰 3􀆰 3   因功能要求设置于安全区内物体的限高示意图

4􀆰 3􀆰 4 安全区如为实体时ꎬ 其表面应与 FATO 连续顺接ꎬ 坡度不宜超过 FATO 边界向外 4% 的升

坡ꎬ 能抵抗旋翼下洗流的作用并确保有效排水ꎮ

                                         — 14 —

4 陆上直升机场物理特性

                    4􀆰 4        侧向保护斜面

4􀆰 4􀆰 1 FATO 安全区周围应至少设置一个侧向保护斜面ꎬ 宜设置两个及以上侧向保护斜面ꎮ 该

斜面自安全区边界起向上向外以 45°角延伸至距安全区边界 10 m 远ꎮ 该斜面上不应有突出的障

碍物ꎮ

4􀆰 4􀆰 2 侧向保护斜面宜覆盖障碍物限制面之间的整个区域ꎮ 如图 4􀆰 4􀆰 2 所示ꎮ

                    图 4􀆰 4􀆰 2   侧向保护斜面示意图




                                — 15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4􀆰 5     净空道

4􀆰 5􀆰 1 当设置净空道时ꎬ 净空道应位于仪表 FATO 的末端之外或非仪表 FATO 的安全区末端之

外ꎮ 净空道的尺寸和形状应满足直升机在水平飞行加速和接近其表面时ꎬ 容纳设计直升机并达

到其安全爬升速度ꎮ 净空道的宽度宜不小于 FATO 加两侧安全区的宽度ꎮ

4􀆰 5􀆰 2 净空道若为实体ꎬ 其表面应与 FATO 或安全区连续顺接ꎬ 能抵抗旋翼下洗流的作用并不

应对迫降构成危险ꎮ

4􀆰 5􀆰 3 除因功能要求需设置于净空道内的物体外ꎬ 在净空道内不应有障碍物ꎮ 位于净空道内可

能对空中直升机造成危险的物体ꎬ 应予以清除ꎮ

4􀆰 5􀆰 4 净空道若为实体ꎬ 其地面不宜高于以 FATO 边线或安全区边线为底边的、 总体升坡为

3% 或局部升坡为 5% 的斜面ꎮ

                      4􀆰 6     接地和离地区

4􀆰 6􀆰 1 陆上直升机场应至少设置一个接地和离地区 ( TLOF) ꎮ TLOF 应位于 FATO 之内或位于直

升机机位上ꎮ

4􀆰 6􀆰 2 TLOF 内不应有障碍物ꎮ

【 条文说明】 对于因特定功能需要而设置在 TLOF 内的物体 ( 如助航灯光、 网索、 系留装置、 平

台综合消防系统喷头等) ꎬ 如果其高度不超过 2􀆰 5 cm 且具有倒角边缘ꎬ 同时不对直升机运行构成

危险ꎬ 则可不被视为障碍物ꎮ

4􀆰 6􀆰 3 TLOF 的表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能承受直升机预计进场和接地类型相应的动力荷载ꎬ 同时设计中还应考虑由人员、

雪、 货物、 加油与消防设备等产生的附加荷载ꎻ

 2    应平整并确保有效排水ꎬ 同时不对直升机 接 地、 离 地 的 操 控 稳 定 性 或 停 放 产 生 不 利

影响ꎻ

 3    应有足够的摩阻性能以避免直升机滑移或人员滑倒ꎻ

 4    应能抵抗旋翼下洗流的作用ꎮ

                                    — 16 —

4 陆上直升机场物理特性

【 条文说明】 本条第 1 款中ꎬ 动力荷载与直升机的进场和接地类型密切相关ꎬ 进场和接地类型包

括直升机正常着陆、 重着陆、 紧急着陆ꎮ

4􀆰 6􀆰 4 TLOF 的最小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ꎬ 其中 D 和 UCW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 TLOF 的直升机中

的最大值:

 1    当 TLOF 位于供以 1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的 FATO 之 内时ꎬ 其尺寸应按直升机飞行

手册规定所需程序确定ꎻ

 2    当 TLOF 位于供以 2 级或 3 级性能运行的 FATO 之内或位于机位之上时ꎬ 若无接地方向

限制ꎬ 其尺寸应能包含一个直径至少为 0􀆰 83D 的圆ꎻ 若存在接地方向限制ꎬ 其尺寸应能包容按

预定方位运行的要求最高的直升机的起落架ꎬ 且应不小于 2UCWꎻ

 3    高架直升机场 TLOF 若位于 FATO 之内ꎬ 其尺寸应能包含一个直径至少为 1􀆰 0D 的圆ꎮ

【 条文说明】 本条第 1 款中ꎬ 供以 1 级性能运行的 FATO 内 TLOF 的大小与直升机的物理尺寸没

有直接关系ꎬ 而与中断起飞或一发失效着陆所需的场地空间有关ꎮ

 本条第 2 款中ꎬ 在所有预计进场类型和定位情况下ꎬ 供以 2 级或 3 级性能运行的 FATO 内或

机位内 TLOF 的大小与直升机的物理尺寸直接相关ꎮ 以直升机全长的中点为中心ꎬ 当进行全向定

位时ꎬ 具有相同 D 值的所有单主旋翼直升机的起落架可容纳在一个 0􀆰 83D 的圆内ꎮ 如果接地方

向受到限制ꎬ 例如起落架只能前后方向放置ꎬ 则 TLOF 的宽度可减少至 2UCW ꎮ

 本条第 3 款中ꎬ 由于 TLOF 最小尺寸 0􀆰 83D 只可确保直升机能够安全定位接地ꎬ 并未考虑其

他运行服务对场地空间的需求ꎮ 鉴于 FATO 不必为实体ꎬ 对于高架直升机场而言ꎬ 可能出现

FATO 的部分区域位于空中ꎮ 因此ꎬ 考虑到人员上下、 货物装卸以及在直升机周围进行加油、 维

护或检查等必要操作的场地空间ꎬ 高架直升机场位于 FATO 内 TLOF 的尺寸至少为 1􀆰 0D ꎮ

4􀆰 6􀆰 5 TLOF 坡度在任何方向宜不超过 2% ꎬ 下列情况除外:

 1    供以 1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的加长型 TLOFꎬ 总体坡度宜不超过 3% 、 局部坡度宜不

超过 5% ꎻ

 2    供以 2 级或 3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的加长型 TLOFꎬ 总体坡度宜不超过 3% 、 局部坡

度宜不超过 7% ꎮ

【 条文说明】 总体坡度是指 TLOF 中线上最高、 最低点高差与 TLOF 长度的比值ꎮ

4􀆰 6􀆰 6 当 TLOF 位于 FATO 内时ꎬ TLOF 宜设置于 FATO 正中ꎻ 若 FATO 为加长型 FATOꎬ TLOF

宜设置于 FATO 纵轴正中ꎻ 当 TLOF 位于直升机机位上时ꎬ TLOF 应设置于机位正中ꎮ

4􀆰 6􀆰 7 TLOF 应清楚显示接地位置ꎬ 并表明机动限制ꎮ

4􀆰 6􀆰 8 当供直升机以 1 级性能运行的加长型 FATO / TLOF 包含一个以上接地 / 定位标志时ꎬ 同一

                              — 17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时间一般只允许使用一个接地 / 定位标志ꎮ

4􀆰 6􀆰 9 当提供可替代的接地 / 定位标志时ꎬ 其设置宜确保 TLOF 对起落架的包容和 FATO 对直升

机的包容ꎮ

【 条文说明】 可替代的接地 / 定位标志是指目视助航标志中临时用于直升机接地定位或等待的标

志ꎮ 例如对于跑道型 FATOꎬ 若 FATO 中点设有瞄准点标志ꎬ 则该标志可作为临时接地 / 定位标志ꎮ

                    4􀆰 7   直升机滑行道

4􀆰 7􀆰 1 直升机滑行道上不允许存在障碍物ꎬ 其最小宽度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能满足对于轮式直升机起落架的包容ꎻ

 2    不小于 2UCWꎮ UCW 为预计使用该滑行道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ꎮ

4􀆰 7􀆰 2 直升机滑行道应能承受预计使用该滑行道的直升机的运行荷载ꎮ

4􀆰 7􀆰 3 直升机滑行道的表面应平整ꎬ 不应对直升机地面滑行产生不利影响ꎮ 滑行道的横坡宜不

超过 2% ꎬ 纵坡宜不超过 3% ꎮ

4􀆰 7􀆰 4 直升机滑行道表面应能迅速排水ꎬ 同时不应对直升机以自身动力机动时的操控稳定性或

停放产生不利影响ꎮ

4􀆰 7􀆰 5 直升机滑行道的表面应能抵抗直升机旋翼下洗流的作用ꎮ

4􀆰 7􀆰 6 直升机滑行道应设置相应的直升机滑行通道ꎮ

4􀆰 7􀆰 7 直升机和固定翼飞机共用同一条滑行道时ꎬ 应同时考虑飞机滑行道、 滑行带、 直升机滑

行道及滑行通道的不同规定并采用更严格的标准ꎮ

                   4􀆰 8    直升机滑行通道

4􀆰 8􀆰 1 直升机滑行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除因功能要求必须设置的物体外ꎬ 在滑行通道内不应有障碍物ꎮ 滑行通道的宽度应能完

全容纳使用该滑行通道的最大直升机ꎮ

 2    滑行通道的设置ꎬ 应考虑直升机旋翼下洗流产生的风速和紊流的影响ꎻ 若滑行通道为实

体ꎬ 其表面应能抵抗直升机旋翼下洗流的作用ꎮ

                           — 18 —

4 陆上直升机场物理特性

 3    若滑行通道为实体ꎬ 当与滑行道结合设置时ꎬ 滑行通道表面应与滑行道连续顺接ꎬ 同时

不会对运行带来危险并确保有效排水ꎻ 当不与滑行道结合设置时ꎬ 滑行通道不应对迫降构成

危险ꎮ

 4    若滑行通道为实体并与滑行道结合设置时ꎬ 滑行通道从滑行道边缘起向外的升坡宜不超

过 4% ꎮ

 5    在直升机运行期间ꎬ 滑行通道上不应存在可移动物体ꎮ

4􀆰 8􀆰 2 直升机地面滑行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直升机地面滑行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 1􀆰 5Wꎬ 其中线应与滑行道中线重合ꎮ W 应采用预

计使用该地面滑行通道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ꎮ 如图 4􀆰 8􀆰 2 - 1 所示ꎮ

 2    位于直升机地面滑行通道内的必要物体应位于滑行道以外且距离滑行道边线应不小于 50

cmꎬ 高度应不超出距直升机滑行道边线外 50 cm、 高于直升机滑行道表面 25 cm 为底线、 以 5%

坡度向外升坡的斜面ꎮ 如图 4􀆰 8􀆰 2 - 2 所示ꎮ

                   图 4􀆰 8􀆰 2-1   直升机滑行道和地面滑行通道




             图 4􀆰 8􀆰 2-2   直升机地面滑行通道内必要物体限高示意图




                                  — 19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4􀆰 8􀆰 3 直升机空中滑行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直升机空中滑行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 2Wꎬ W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空中滑行通道的直升机

中的最大值ꎮ 如图 4􀆰 8􀆰 3 所示ꎮ

 2    当直升机空中滑行通道与滑行道结合设置时ꎬ 空中滑行通道中线应与滑行道的中线重

合ꎮ 位于空中滑行通道内的必要物体应位于滑行道以外且距离滑行道边线应不小于 50 cmꎬ 高度

应不超出距直升机滑行道边线外 50 cm、 高于直升机滑行道表面 25 cm 为底线、 以 5% 坡度向外

升坡的斜面ꎮ

 3    当直升机空中滑行通道不与滑行道结合设置时ꎬ 空中滑行通 道 表 面 的 横 坡 宜 不 超 过

10% ꎬ 纵坡宜不超过 7% ꎬ 并且任何坡度不宜超过预计使用该空中滑行通道的直升机进行着陆时

的坡度限制要求ꎮ

           ( a) 无滑行道                              ( b) 有滑行道

                       图 4􀆰 8􀆰 3   直升机空中滑行通道示意图




                             4􀆰 9   直升机机位

4􀆰 9􀆰 1 直升机机位不宜设置在飞行航径下方ꎬ 机位内不应有障碍物存在ꎮ

4􀆰 9􀆰 2 直升机机位的尺寸和形状应使得预计使用该机位的最大直升机在定位时ꎬ 直升机每一部

分均包含在机位中ꎮ

4􀆰 9􀆰 3 直升机机位的最小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机位能包含一个直径不小于 1􀆰 2D 的圆ꎬ D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机位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ꎻ

 2    当存在机动和定位限制时ꎬ 机位应能容纳直升机的每一部分且其尺寸应不小于 1􀆰 2Wꎬ W

                                    — 20 —

4 陆上直升机场物理特性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机位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ꎻ

 3     当轮式直升机在机位上需要进行地面转弯滑行时ꎬ 直升机机位的尺寸还应考虑该轮式直

升机所需的最小转弯半径ꎮ

【条文说明】 受直升机制造商提供的转弯数据影响ꎬ 用于直升机地面转弯机位的最小尺寸可能大

于 1􀆰 2D ꎮ

4􀆰 9􀆰 4 直升机机位的表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能抵抗直升机旋翼下洗流的作用ꎻ

 2     应平整且不对直升机机动运行产生不利影响ꎻ

 3     应能承受预计使用该机位的直升机的荷载ꎻ

 4     应有足够的摩阻性能以避免直升机滑移或人员滑倒ꎻ

 5     应能确保有效排水ꎬ 同时表面不应对轮式直升机以自身动力机动时的操控稳定性或停放

产生不利影响ꎮ

4􀆰 9􀆰 5 直升机机位任何方向的平均坡度宜不超过 2% ꎮ

4􀆰 9􀆰 6 直升机机位应清楚显示定位标志ꎬ 并表明机动限制ꎮ

4􀆰 9􀆰 7 直升机机位运行需要时应设置系留装置ꎮ

                      4􀆰 10   保护区

4􀆰 10􀆰 1 在直升机机位周围应设置保护区ꎬ 保护区可不必为实体ꎮ

4􀆰 10􀆰 2 除因功能需要必须位于保护区内的必要物体外ꎬ 保护区内不应有障碍物存在ꎮ 在直升

机运行期间ꎬ 保护区内不应有移动物体ꎮ

4􀆰 10􀆰 3 保护区若为实体ꎬ 其表面应与机位连续顺接、 能抵抗直升机旋翼下洗流的作用并确保

有效排水ꎮ

4􀆰 10􀆰 4 当直升机机位允许直升机转弯时ꎬ 其保护区自直升机机位边界向外延伸 0􀆰 4Dꎬ D 应采

用预计使用该机位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ꎮ 如图 4􀆰 10􀆰 4 所示ꎮ

                          — 21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图 4􀆰 10􀆰 4   同时运行的可转弯机位 ( 含空中滑行通道)

4􀆰 10􀆰 5 当直升机机位允许直升机滑行通过时ꎬ 直升机机位及相应保护区的宽度应不小于与其

相连的滑行通道的宽度ꎬ 如图 4􀆰 10􀆰 5 - 1 和图 4􀆰 10􀆰 5 - 2 所示ꎮ

          图 4􀆰 10􀆰 5-1   同时运行的地面滑行穿越机位 ( 含滑行道 / 地面滑行通道)



                                    — 22 —

4 陆上直升机场物理特性

                图 4􀆰 10􀆰 5-2   同时运行的空中滑行穿越机位 ( 含空中滑行通道)

4􀆰 10􀆰 6 当相邻机位同时运行时ꎬ 相邻机位的保护区不应重叠ꎬ 如图 4􀆰 10􀆰 4 所示ꎮ

4􀆰 10􀆰 7 当相邻机位非同时运行时ꎬ 相邻机位的保护区可以重叠ꎬ 但机位间尺寸应不小于相邻

机位中较大机位所需的保护区ꎻ 相邻的非运行机位可包含静态物体但必须位于机位边界内ꎮ 如

图 4􀆰 10􀆰 7 - 1 和图 4􀆰 10􀆰 7 - 2 所示ꎮ

【 条文说明】 对设计为非同时运行的机位ꎬ 航行资料汇编中需注明机位使用限制ꎮ

                                     — 23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图 4􀆰 10􀆰 7-1   非同时运行可转弯机位 ( 含空中滑行通道) ———使用外侧机位




          图 4􀆰 10􀆰 7-2   非同时运行可转弯机位 ( 含空中滑行通道) ———使用内部机位

4􀆰 10􀆰 8 因功能需要必须位于保护区内的物体ꎬ 如所处位置距直升机机位中心小于 0􀆰 75D ꎬ 则

高度应不超出机位平面以上 5 cm 的平面ꎻ 如所处位置距直升机机位中心 0􀆰 75D 或以上ꎬ 则高度

                                  — 24 —

4 陆上直升机场物理特性

应不超出距机位中心 0􀆰 75D 所处位置平面以上 25 cm 为底线、 以 5% 的坡度向外升坡的斜面ꎮ D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机位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ꎮ

4􀆰 10􀆰 9 若保护区为实体ꎬ 保护区的坡度宜不超出机位边界向外向上 4% 的斜坡ꎮ

                        4􀆰 11   安全网 / 安全架

4􀆰 11􀆰 1 当高架直升机场表面较周围环境高出 0􀆰 75 m 以上且人员行动存在安全风险时ꎬ 应安装

安全网或安全架ꎮ 安全网或安全架的宽度应不小于 1􀆰 5 mꎮ 除自身及附加设施的荷载外ꎬ 安全网

或安全架的任何部位宜具有额外承受 125 kg 荷载的承载能力ꎮ 安全网或安全架不应高出 TLOF 表

面并应满足障碍物限制要求ꎬ 同时安全网或安全架的设置应确保落入的人或物不致被弹出安全

网或安全架区域ꎮ 安全网 / 安全架的设置及安装如图 4􀆰 11􀆰 1 - 1 和图 4􀆰 11􀆰 1 - 2 所示ꎮ

【 条文说明】 125 kg 的荷载相当于一个人从直升机场掉落到安全网 / 安全架上ꎮ 安全架可以用网

覆盖以提高防护能力ꎮ

              图 4􀆰 11􀆰 1-1   高架直升机场安全网 / 安全架位置示意图




                                 — 25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图 4􀆰 11􀆰 1-2   高架直升机场安全网 / 安全架安装示意图




                    4􀆰 12      FATO 与跑道及滑行道间距

4􀆰 12􀆰 1 当 FATO 邻近飞机跑道或滑行道布置且需要同时运行时ꎬ FATO 边线与跑道或滑行道边

线之间的间距应符合表 4􀆰 12􀆰 1 的规定ꎬ 并且不宜靠近可能产生强湍流的滑行道交叉口或等待位

置以及可能存在飞机尾流的其他地方ꎮ

                 表 4􀆰 12􀆰 1   同时运行时ꎬ FATO 与跑道、 滑行道的最小间距


          飞机或直升机质量                             FATO 边线与跑道或滑行道边线
         ( 取两者中较大值) / kg                           之间的距离 / m

               <3 175                                 60

            3 175 ~ <5 760                            120

           5 760 ~ <100 000                           180

              ≥100 000                                250




                                      — 26 —

5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物理特性

         5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物理特性



                       5􀆰 1   直升机水上平台

5􀆰 1􀆰 1 直升机水上平台应设置 FATOꎬ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FATO 的尺寸和形状应能包含一个直径不小于 1􀆰 0D 的圆ꎮ D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直升机水 上平台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ꎮ 2 直升机水上平台与下方建筑物之间应保持通畅的间隙ꎬ 宜不小于 3 mꎻ 当建筑物为 3 层 及以下时ꎬ 间隙可小于 3 mꎮ 3 FATO 的位置宜避开可能产生湍流等不利环境效应的区域ꎮ 【 条文说明】 本条第 2 款中ꎬ 将直升机水上平台设置在适当高度ꎬ 并与下方建筑物之间保持适当 的间隙ꎬ 有利于扰动气流从起降平台下方通过ꎬ 从而在平台上方产生相对平顺的水平气流ꎮ

5􀆰 1􀆰 2 直升机水上平台应设置 TLOFꎬ TLOF 应位于 FATO 之内或与 FATO 重合ꎬ 并应符合下列 要求ꎬ 其中 D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直升机水上平台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1 TLOF 的尺寸和形状应能包含一个圆ꎬ 当直升机最大起飞质量大于3 175 kg时ꎬ 圆的直径 应不小于 1􀆰 0Dꎻ 当直升机最大起飞质量小于等于 3 175 kg 时ꎬ 圆的直径宜不小于 1􀆰 0Dꎬ 应不小 于 0􀆰 83Dꎮ 2 当直升机水上平台的面积大于等于 FATO 时ꎬ TLOF 应与 FATO 重合并具有相同的承载特 性ꎻ 当直升机水上平台的面积小于 FATO 时ꎬ TLOF 应位于 FATO 之内且具有承载特性ꎬ FATO 位 于 TLOF 边线以外的部分可以不具有承载能力ꎮ 3 TLOF 应能承受直升机动力荷载ꎮ 4 TLOF 应能提供地面效应ꎮ 5 在 TLOF 边线附近不应有固定的物体ꎬ 但因功能要求而必须设置于此处的易折物体除外ꎮ 因功能要求而必须设置于 TLOF 边线附近无障碍物扇形面内的易折物体ꎬ 当 TLOF 尺寸大于等于 1􀆰 0D 且 D 值大于 16􀆰 0 m 时ꎬ 其高度宜不超过 15 cmꎬ 应不超过 25 cmꎻ 当 TLOF 尺寸小于 1􀆰 0D 或 D 值小于等于 16􀆰 0 m 时ꎬ 该物体的最大高度应不超过 5 cmꎮ 6 因功能要求必须位于 TLOF 内的物体的高度应不超过 2􀆰 5 cmꎬ 且这些物体只有不对直升 机运行产生危害时方可存在ꎮ 7 TLOF 表面应满足直升机和人员的防滑要求ꎬ 并应有适当的坡度排除积水或其他液体ꎮ

                              — 27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 条文说明】 本条第 5 款中ꎬ 对于 TLOF 尺寸大于等于 1􀆰 0D 且 D 值大于 16􀆰 0 m 的水上平台ꎬ TLOF 周边的物体可能会对以低高度和低空速飞越 TLOF 边线的直升机起落架和尾桨系统构成威 胁ꎬ 故考虑对 TLOF 周围的物体实施更为严格的高度限制ꎬ 宜将必要物体的高度限制在不超过水 上平台标高平面以上 15 cmꎮ 本条第 6 款中ꎬ 水上平台上存在潜在危害的物体包括网索、 突出的装置等ꎬ 可导致撬式直 升机发生瞬间动态翻滚ꎮ

5􀆰 1􀆰 3 直升机水上平台应设置安全网或安全架ꎮ 安全网或安全架应安装在直升机水上平台周 边ꎬ 但不应高出 TLOF 表面ꎮ 安全网或安全架的宽度应不小于 1􀆰 5 mꎮ 除自身及附加设施的荷载 外ꎬ 安全网或安全架的任何部位宜具有额外承受 125 kg 荷载的承载能力ꎮ 安全网或安全架的材 质及安装方式应确保落入的人或物不致被弹出该区域ꎮ 【 条文说明】 125 kg 的荷载相当于一个人从直升机场掉落到安全网 / 安全架上ꎮ 安全架可以用网 覆盖以提高防护能力ꎮ

                       5􀆰 2   船上直升机场

5􀆰 2􀆰 1 船上直升机场应设置 FATOꎬ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FATO 的尺寸和形状应能包含一个直径不小于 1􀆰 0D 的圆ꎮ D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区的直升 机中的最大值ꎮ 2 船上直升机场与下方建筑物之间应保持通畅的间隙ꎬ 宜不小于 3 mꎻ 当建筑物为 3 层及 以下时ꎬ 间隙可小于 3 mꎮ 3 FATO 的位置宜避开可能产生湍流等不利环境效应的区域ꎮ 【 条文说明】 本条第 2 款中ꎬ 将船上直升机场设置在适当高度ꎬ 并与下方建筑物之间保持适当的 间隙ꎬ 有利于扰动气流从起降平台下方通过ꎬ 从而在平台上方产生相对平顺的水平气流ꎮ

5􀆰 2􀆰 2 船上直升机场应设置 TLOFꎮ TLOF 应位于 FATO 之内或与 FATO 相重合ꎬ 并应符合下列 要求ꎬ 其中 D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区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1 TLOF 的尺寸和形状应能包含一个直径不小于 1􀆰 0D 的圆ꎮ 当位于船头或船尾且运行接地 方向受限制时ꎬ TLOF 的尺寸和形状应能包含一个沿直升机纵轴方向直径不小于 1􀆰 0D 的圆的两 段圆弧和横向距离不小于 0􀆰 83D 的两条直线所包围的区域ꎮ 如图 5􀆰 2􀆰 2 所示ꎮ 2 TLOF 应能承受直升机动力荷载ꎮ 3 TLOF 应能提供地面效应ꎮ 4 在 TLOF 边线附近不应有固定的物体ꎬ 但因功能要求而必须设置于此处的易折物体除外ꎮ 因功能要求必须设置于 TLOF 边线附近无障碍物扇形面内的易折物体ꎬ 当 TLOF 尺寸大于等于 1􀆰 0D 且 D 值大于 16􀆰 0 m 时ꎬ 其高度宜不超过 15 cmꎬ 应不超过 25 cmꎻ 当 TLOF 尺寸小于 1􀆰 0D

                              — 28 —

5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物理特性

或 D 值小于等于 16􀆰 0 m 时ꎬ 其高度应不超过 5 cmꎮ 5 因功能要求必须位于 TLOF 内的固定物体的高度应不超过 2􀆰 5 cmꎬ 且这些物体只有不对 直升机运行产生危害时方可存在ꎮ 6 TLOF 表面应满足直升机和人员的防滑要求ꎮ 【 条文说明】 本条第 4 款中ꎬ 对于 TLOF 尺寸大于等于 1􀆰 0D 且 D 值大于 16􀆰 0 m 的船上直升机场ꎬ TLOF 周边的物体可能会对以低高度和低空速飞越 TLOF 边线的直升机起落架和尾桨系统构成威 胁ꎬ 应考虑对 TLOF 周围的物体实施更为严格的高度限制ꎬ 宜将必要物体的高度限制在不超过 TLOF 标高平面以上 15 cmꎮ 本条第 5 款中ꎬ TLOF 上存在潜在危害的物体包括网索、 突出的装置等ꎬ 可导致撬式直升机 发生瞬间动态翻滚ꎮ

      注: 1 需要操纵船舶以保证相关风向适合于直升机接地方向ꎮ

        2 直升机接地方向的范围ꎬ 限于直径为 1􀆰 0D 的圆弧每端减去 15°角的弧长后对应的弧线范围ꎮ

                图 5􀆰 2􀆰 2   在运行方向受限时ꎬ 船上的允许着陆范围

5􀆰 2􀆰 3 除非有保护结构ꎬ 船上直升机场周边应安装安全网或安全架ꎮ 安全网或安全架的要求同 本标准 5􀆰 1􀆰 3 条ꎮ

                                — 29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6     直升机场障碍物限制



                      6􀆰 1   障碍物限制面和扇形面

6􀆰 1􀆰 1 为 保 证 直 升 机 场 能 够 安 全 运 行ꎬ 规 定 了 几 种 障 碍 物 限 制 面 ( 如 图 6􀆰 2􀆰 1 - 1 ~ 8ꎬ 图 6􀆰 2􀆰 2 - 1 ~ 3ꎬ 图 6􀆰 2􀆰 3 - 1 ~ 3 所示) ꎬ 用以限制直升机场及其周围地区物体的高度ꎮ

6􀆰 1􀆰 2 进近面是一个倾斜的平面或者几个平面的组合或涉及转弯情况下的一个复合面ꎬ 从安全 区端部以斜坡向上ꎬ 并以 FATO 中线的延长线为中线ꎬ 如图 6􀆰 2􀆰 1 - 1 ~ 4、 6􀆰 2􀆰 1 - 6 ~ 7 所示ꎮ 进 近面的界限包括: ———一条内边: 长度为 FATO 的最小规定宽度或直径加安全区宽度、 垂直于进近面中线并位 于安全区外边线上的一条水平线ꎮ 内边的标高应为进近面中线延长线与该侧 FATO 边线交点的标 高ꎻ 对于仅供直升机以 1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场ꎬ 经主管部门批准ꎬ 可提高 FATO 上方起点的 标高ꎮ ———两条侧边: 自内边的两端起ꎬ 按规定斜率向外扩散ꎻ 或达到规定宽度后平行延伸至规 定的进近面长度ꎮ ———一条外边: 垂直于进近面中线ꎬ 位于内边标高以上规定高度的一条水平线ꎮ 进近面的坡度应在包含进近面中线的铅垂面内度量ꎮ 在带有转弯的进近面的情况下ꎬ 进近面应是一个复合面ꎬ 该面内与进近面中线垂直的法线 均应水平ꎬ 且中线的坡度应与直线进近面的坡度相同ꎮ 如果进近面设有曲线段ꎬ 则曲线段应不多于 1 个ꎬ 且进近面中线转弯半径与以内边为起点 的直线段 的 长 度 之 和 应 不 小 于 575 mꎬ 同 时 进 近 面 中 线 的 转 弯 半 径 应 不 小 于 270 mꎮ 如 图 6􀆰 2􀆰 1 - 4所示ꎮ 对于准备供以 2 级或 3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的直升机场ꎬ 宜对进近航道进行选择ꎬ 以 便能够在安全迫降或一发失效着陆时将对地面或水面上的人员造成的伤害或对财产造成的损失 减至最小ꎮ

6􀆰 1􀆰 3 过渡面是沿安全区边线和部分进近 / 起飞爬升面边线向上、 向外倾斜到 45 m 这一规定高 度的一个复合面ꎬ 如图 6􀆰 2􀆰 1 - 8 所示ꎮ 过渡面的界限应包括: ———一条底边: 从进近 / 起飞爬升面侧边某一规定高度开始ꎬ 沿进近 / 起飞爬升面侧边向下 延伸至进近 / 起飞爬升面内边ꎬ 再从该处沿与 FATO 中线平行的安全区边线到安全区的另一端ꎮ

                                   — 30 —

6 直升机场障碍物限制

过渡面底边上任一点的标高ꎬ 当该点处于进近 / 起飞爬升面侧边时ꎬ 应为该点处进近 / 起飞爬升 面的标高ꎻ 当该点处于安全区边线时ꎬ 应为 FATO 中线或其延长线上最近点的标高ꎮ ———一条顶边: 位于底边以上的一个规定高度上ꎮ 过渡面的坡度应在与 FATO 中线成直角的铅垂面内度量ꎮ

6􀆰 1􀆰 4 起飞爬升面是从安全区或净空道端部起向上倾斜、 并以 FATO 中线的延长线为对称中心 的一个斜面或平面组合ꎬ 如有转弯时则为一复合面ꎬ 如图 6􀆰 2􀆰 1 - 1 ~ 5 所示ꎮ 起飞爬升面的界限 应包括: ———一条内边: 长度等于 FATO 的最小规定宽度或直径加安全区宽度、 垂直于起飞爬升面中 线并位于安全区端或净空道端的一条水平线ꎮ 内边的标高应为该侧 FATO 边线与起飞爬升面中线 延长线交点处的标高ꎬ 对于仅供直升机以 1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场ꎬ 经主管部门批准ꎬ 可提高 FATO 上方起点的标高ꎻ 当设置净空道时ꎬ 内边标高应采用净空道中线上地面最高点的标高ꎮ ———两条侧边: 从内边的两端起、 按规定的斜率向外散开ꎬ 达到规定宽度后平行延伸至规 定的起飞爬升面长度ꎮ ———一条外边: 垂直于起飞爬升面中线、 位于内边标高以上规定高度的一条水平线ꎮ 起飞爬升面的坡度应在包含该面中线的铅垂面内度量ꎮ 在带有转弯的起飞爬升面的情况下ꎬ 起飞爬升面应是一个复合面ꎬ 该面内与起飞爬升面中 线垂直的法线均应水平ꎬ 且中线的坡度应与直线起飞爬升面的坡度相同ꎮ 如起飞爬升面设有曲线段ꎬ 则曲线段应不多于 1 个ꎬ 且起飞爬升面中线转弯半径与以内边 为起点的直线段的长度之和应不小于 575 mꎬ 同时起飞爬升面中线的转弯半径应不小于 270 mꎮ 如图 6􀆰 2􀆰 1 - 4 所示ꎮ 对于准备供以 2 级或 3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的直升机场ꎬ 宜对离场航道进行选择ꎬ 以便 能够在安全迫降或一发失效着陆时对地面或水面上的人员造成的伤害或对财产造成的损失减至 最小ꎮ

6􀆰 1􀆰 5 直升机水上平台无障碍物扇形面是从直升机水上平台的 FATO 边线的一个基准点起ꎬ 以 一定的弧度向外延伸的复合面ꎮ 无障碍物扇形面包括两部分ꎬ 一部分位于直升机水上平台同一 平面上ꎬ 另一部分位于直升机水上平台平面下方: ———位于直升机水上平台同一平面上: 该面应为至少 210° 角的扇形区域ꎬ 标高与直升机水 上平台表面标高相同ꎬ 顶点位于基准圆 D 的圆周上 ( 在 TLOF 尺寸小于 1􀆰 0D 时ꎬ 基准点应位于 距 TLOF 中心不小于 0􀆰 5D 处) ꎬ 并向外延伸至与该直升机水上平台准备使用的直升机无障碍离场 航道相适应的距离ꎮ 对于以 1 级或 2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ꎬ 上述距离宜为与使用的机型一发失效 时飞行相适应的距离ꎻ ———位于直升机水上平台平面下方: 在上述至少 210° 角的扇形面范围内ꎬ 无障碍物面以圆 心通过 FATO 中心、 圆心角不小于 180°、 半径为 0􀆰 5D 的圆弧为底边再以 5 ∶ 1 的坡度向下延伸 至水面ꎮ 对于以 1 级或 2 级性能运行的多发直升机ꎬ 上述坡度可减少为 3 ∶ 1 的比率ꎮ

                       — 31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直升机水上平台无障碍物扇形面如图 6􀆰 2􀆰 2 - 1 所示ꎮ

6􀆰 1􀆰 6 障碍物需位于直升机水上平台结构附近时ꎬ 宜设置限制障碍物扇形面ꎮ 直升机水上平台 限制障碍物扇形面是从无障碍物扇形面的基准点起ꎬ 由未被无障碍物扇形面覆盖的弧向外延伸 的一个复合面ꎮ 限制障碍物扇形面不应对着超过 150°的弧ꎮ TLOF 尺寸为 1􀆰 0D 和 0􀆰 83D 的限制障碍物扇形 面的尺寸、 位置和障碍物限制高度应分别符合图 6􀆰 2􀆰 2 - 2 和图 6􀆰 2􀆰 2 - 3 所示的要求ꎮ

                            6􀆰 2   障碍物限制要求

6􀆰 2􀆰 1 陆上直升机场的障碍物限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精密进近、 非精密进近、 含目视航段面的空间点进近的 FATO 应设置下列障碍物限制面: ———起飞爬升面ꎻ ———进近面ꎻ ———过渡面ꎮ 2 目视进近的 FATO ( 包括不含目视航段面的空间点进近的 FATO) 应设置下列障碍物限 制面: ———起飞爬升面ꎻ ———进近面ꎮ 3 各种 障 碍 物 限 制 面 如 图 6􀆰 2􀆰 1 - 1 ~ 2、 图 6􀆰 2􀆰 1 - 4 ~ 8 所 示ꎬ 其 尺 寸 和 坡 度 应 按 照 表 6􀆰 2􀆰 1 - 1 ~ 4 的规定确定ꎮ 当不同的障碍物限制面叠加时ꎬ 按较严格的要求控制障碍物高度ꎮ 4 对于进近 / 起飞爬升面坡度设计为 4􀆰 5%的直升机场ꎬ 如果相关航行风险研究和缓解措施 得到主管部门审查批准ꎬ 则允许物体超出该障碍物限制面ꎮ 5 陆上直升机场宜至少设置两个进近 / 起飞爬升面ꎬ 中线夹角宜不小于 135°ꎬ 以避免顺风 情况ꎬ 并最大限度减少侧风情况和允许中断着陆ꎮ 如果只提供一个单一的进近和起飞爬升面ꎬ 则应开展航行研究ꎬ 研究至少应考虑如下因素: 1) 飞行路线下方的地域及地形ꎻ 2) 直升机场周围的障碍物环境以及是否存在至少一个侧向保护斜面ꎻ 3) 拟用直升机的性能和运行限制ꎻ 4) 包括盛行风在内的当地气象条件ꎮ 6 除有关部门认为适用于遮蔽原则外ꎬ 新设置的物体或现有物体的扩展不应高出本标准第 6􀆰 2􀆰 1 条规定的限制面ꎮ 高出上述规定限制面的现有物体应予以清除ꎬ 除非有关部门认为该物体 可适用于遮蔽原则ꎬ 或经航行研究确认该物体不会对飞行安全产生不利影响ꎮ 7 如果直升机场安装了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ꎬ 则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的障碍物保护面

                                     — 32 —

6 直升机场障碍物限制

要求应同时考虑ꎬ 具体见本标准第 8􀆰 6􀆰 2 条第 5 款ꎮ 【 条文说明】 本条第 4 款中ꎬ 允许超出障碍物限制面的物体可能会限制直升机场的运行ꎮ

                     图 6􀆰 2􀆰 1-1    进近 / 起飞爬升面起始端形式




                      图 6􀆰 2􀆰 1-2   目视进近 / 起飞爬升面宽度




       图 6􀆰 2􀆰 1-3   以 1 级性能运行时提升进近 / 起飞爬升面起点标高的示例




                                     — 33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注: 1 曲线和直线段的任何组合可以使用如下公式来确定: S+R≥575 m 和 S = 305 m 时ꎬ R≥270 m ꎮ 式中 S 为直

   线段的长度ꎬ R 为转弯半径ꎮ 任何≥575 m 的组合均可行ꎮ

 2 曲线和直线段中线的最小长度为 1 075 mꎬ 但是根据所用的坡度可以更长ꎮ 更长的长度ꎬ 见表 6􀆰 2􀆰 1-1ꎮ

 3 直升机的起飞性能在曲线段会降低ꎬ 因此应考虑曲线段开始之前沿起飞爬升面的直线段可允许加速ꎮ

                     图 6􀆰 2􀆰 1-4   目视曲线进近 / 起飞爬升面




               图 6􀆰 2􀆰 1-5   精密和非精密进近 FATO 的起飞爬升面




                                    — 34 —

6 直升机场障碍物限制

图 6􀆰 2􀆰 1-6 精密进近 FATO 的进近面

          — 35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图 6􀆰 2􀆰 1-7   非精密进近 FATO 的进近面




  注: 对于圆形 FATOꎬ 过渡面的上部和下部边缘也是圆形ꎮ

                         图 6􀆰 2􀆰 1-8   过渡面




                              — 36 —

6 直升机场障碍物限制

           表 6􀆰 2􀆰 1-1   目视条件下 FATO 的障碍物限制面的尺寸和坡度

                                                 设计坡度类别
  表面和尺寸
                             A                       B                    C

进近和起飞爬升面

                 FATO 的最小规定宽度 /            FATO 的最小规定宽度 /          FATO 的最小规定宽度 /
  内边宽度
                   直径加安全区宽度                     直径加安全区宽度            直径加安全区宽度

                 安全区的边界 ( 如设净                    安全区的边界              安全区的边界
  内边位置           空道ꎬ 起飞爬升面内边
                    位置为净空道端)

第一段 散开率 —白天 10% 10% 10% —夜间 15% 15% 15% 长度 3 386 m 245 m 1 220 m 坡度 4􀆰 5% 8% 12􀆰 5% (1 ∶ 22􀆰 2) (1 ∶ 12􀆰 5) (1 ∶ 8) 外边宽度 —白天 7RD / 7RD —夜间 10RD / 10RD 第二段 散开率 —白天 / 10% / —夜间 / 15% / 长度 / 830 m / 坡度 / 16% / (1 ∶ 6􀆰 25) 外边宽度 —白天 / 7RD / —夜间 / 10RD / 距内边总长度 3 386 m 1 075 m 1 220 m 过渡面 (采用含目视航段面 的 PinS 进近的 FATO) 坡度 50% 50% 50% (1 ∶ 2) (1 ∶ 2) (1 ∶ 2) 高度 45 m 45 m 45 m 注: 1 进近面和起飞爬升面外边高度高出内边标高约 152 mꎮ 2 RD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机场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ꎮ 3 表中坡度类别代表最小的设计坡度角而非运行坡度ꎮ 坡度类别 “ A” 一般与以 1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对应ꎻ 坡度类 别 “ B” 一般与以 3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对应ꎻ 坡度类别 “ C” 一般与以 2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对应ꎮ 4 根据直升机场环境和具体设计机型来确定适用的相关坡度类型ꎮ

                                       — 37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表 6􀆰 2􀆰 1-2      非精密进近 FATO 的障碍物限制面的尺寸和坡度

          限制面和尺寸                                            非精密 ( 仪表进近) FATO

                 内边宽度                                                  90 m
                 内边位置                                            安全区外边线
                散开率        —白天                                         16%
                           —夜间
进近面             长度         —白天                                        2 500 m
                           —夜间
                外侧宽度—白天                                               890 m
                           —夜间
                坡度 ( 最大)                                              3􀆰 33%

                      坡度                                               20%
过渡面
                      高度                                               45 m



             表 6􀆰 2􀆰 1-3     精密进近 FATO 的障碍物限制面的尺寸和坡度

                                      3°进近                                      6°进近

 限制面和尺寸                 直升机高出 FATO 的规定高度                        直升机高出 FATO 的规定高度

                     90 m      60 m       45 m     30 m       90 m       60 m       45 m      30 m

 内边宽度                90 m      90 m       90 m     90 m       90 m       90 m       90 m      90 m
 距 FATO 端部的距离        60 m      60 m       60 m     60 m       60 m       60 m       60 m      60 m
 到高出 FATO 规定高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度处的每边散开率
 到高出 FATO 规定高    1 745 m      1 163 m    872 m    581 m      870 m       580 m     435 m     290 m
 度的距离
 高出 FATO 规定高度        962 m    671 m      526 m    380 m      521 m       380 m    307􀆰 5 m   235 m
 处的宽度

进 到平行段的散开率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近 面 到平行段的距离 2 793 m 3 763 m 4 246 m 4 733 m 4 250 m 4 733 m 4 975 m 5 217 m 平行段的宽度 1 800 m 1 800 m 1 800 m 1 800 m 1 800 m 1 800 m 1 800 m 1 800 m 平行段的长度 5 462 m 5 074 m 4 882 m 4 686 m 3 380 m 3 187 m 3 090 m 2 993 m 外边的宽度 1 800 m 1 800 m 1 800 m 1 800 m 1 800 m 1 800 m 1 800 m 1 800 m 第一段的坡度 2􀆰 5% 2􀆰 5% 2􀆰 5% 2􀆰 5% 5% 5% 5% 5% 第一段的长度 3 000 m 3 000 m 3 000 m 3 000 m 1 500 m 1 500 m 1 500 m 1 500 m 第二段的坡度 3% 3% 3% 3% 6% 6% 6% 6% 第二段的长度 2 500 m 2 500 m 2 500 m 2 500 m 1 250 m 1 250 m 1 250 m 1 250 m 限制面的总长度 10 000 m 10 000 m 10 000 m 10 000 m 8 500 m 8 500 m 8 500 m 8 500 m

过 坡度 14􀆰 3% 14􀆰 3% 14􀆰 3% 14􀆰 3% 14􀆰 3% 14􀆰 3% 14􀆰 3% 14􀆰 3% 渡 面 高度 45 m 45 m 45 m 45 m 45 m 45 m 45 m 45 m

                                         — 38 —

6 直升机场障碍物限制

               表 6􀆰 2􀆰 1-4   仪表 ( 精密和非精密) 条件下的起飞爬升面的尺寸和坡度

            起飞爬升面尺寸                                仪表

                  内边宽度                             90 m
                  内边位置                          安全区外边线或
                                                  净空道端

第一段 散开率 —白天 30% —夜间 长度 —白天 2 850 m —夜间 外侧宽度—白天 1 800 m —夜间 坡度 ( 最大) 3􀆰 5% 第二段 散开率 —白天 平行 —夜间 长度 —白天 1 510 m —夜间 外侧宽度—白天 1 800 m —夜间 坡度 ( 最大) 3􀆰 5% 第三段 散开率 平行 长度 —白天 7 640 m —夜间 外侧宽度—白天 1 800 m —夜间 坡度 ( 最大) 2%

注: 第二段 3􀆰 5% 的最大坡度超过目前使用的许多直升机最大质量一发失效时的爬升坡度ꎮ

6􀆰 2􀆰 2 直升机水上平台的障碍物限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直升机水上平台应设置无障碍物扇形面ꎬ 必 要 时 还 应 设 置 限 制 障 碍 物 扇 形 面ꎬ 如 图 6􀆰 2􀆰 2 - 1 ~ 3 所示ꎻ 2 在无障碍物扇形面范围内ꎬ 不应有高出该面的固定物体ꎬ 但直升机运行所必需的助航设 备除外ꎬ 具体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 5􀆰 1􀆰 2 条第 5 款的规定ꎮ 【条文说明】 水上设施附近的水面上如有任何支援船只ꎬ 都需要部署在不危及直升机在起飞离场 和进近着陆期间运行安全的位置ꎮ

                                     — 39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图 6􀆰 2􀆰 2-1   直升机水上平台的无障碍物扇形面




                            — 40 —

6 直升机场障碍物限制

注: 限制障碍物扇形面的边线应与直升机水上平台边线平行ꎮ 本图示意的直升机平台为八角形ꎬ 限制障碍物

扇形面边线为与其边线平行的折线ꎻ 如为圆形ꎬ 则限制障碍物扇形面的边线为同圆心的圆弧ꎮ

  图 6􀆰 2􀆰 2-2   直升机水上平台限制障碍物扇形面 ( TLOF 尺寸为 1􀆰 0D 时)




                          — 41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注: 限制障碍物扇形面的边线应与直升机水上平台边线平行ꎮ 本图示意的直升机平台为八角形ꎬ 限制障碍物

        扇形面边线为与其边线平行的折线ꎻ 如为圆形ꎬ 则限制障碍物扇形面的边线为同圆心的圆弧ꎮ

           图 6􀆰 2􀆰 2-3   直升机水上平台限制障碍物扇形面 ( TLOF 尺寸为 0􀆰 83D 时)

6􀆰 2􀆰 3 船上直升机场的障碍物限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位于船首或船尾的直升机场障碍物限制要求与本标准 6􀆰 2􀆰 2 条的有关规定相同ꎮ 2 位于船中、 船边的直升机场的无障碍物扇形面和限制障碍物扇形面分别如图 6􀆰 2􀆰 3 - 1、 图 6􀆰 2􀆰 3 - 2 所示ꎮ 在无障碍物扇形面内不应有高出 TLOF 表面的物体ꎬ 但直升机运行所必需的助 航设备除外ꎬ 限高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 5􀆰 2􀆰 2 条第 4 款的有关规定ꎮ

                                    — 42 —

6 直升机场障碍物限制

图 6􀆰 2􀆰 3-1 位于船中的直升机场的障碍物限制面

图 6􀆰 2􀆰 3-2 位于船边的直升机场的障碍物限制面

             — 43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3 船上悬停操作区应包含一个直径 5 m 的圆形净空区以及直径分别为 1􀆰 5D 和 2􀆰 0D 的同心 圆内作业区和外作业区ꎬ 如图 6􀆰 2􀆰 3 - 3 所示ꎮ 净空区内不应有高出其表面的物体ꎬ 内作业区内 的物体高度应不超过 3 mꎬ 外作业区内的物体高度应不超过 6 mꎮ

                 图 6􀆰 2􀆰 3-3   船上悬停操作区

【 条文说明】 图 6􀆰 2􀆰 3 - 2 所示的船边直升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内ꎬ 高度超出 TLOF 的任何物体ꎬ 包 括限制面外高出 25 cm 且非常接近限制障碍物扇形面的边界的物体ꎬ 都要通报给使用船上直升机 场的直升机运营人ꎮ

                           — 44 —

7 风向标、 标志和标志物

                  7   风向标、 标志和标志物



                               7􀆰 1       风向标

7􀆰 1􀆰 1 直升机场应至少设置一个风向标ꎮ 风向标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风向标应能指示 FATO 上空风的情况ꎬ 而不受附近物体或直升机旋翼下洗流的影响ꎻ 2 从飞行中的、 悬停的以及在活动区的直升机上应能看到风向标ꎻ 3 如 FATO / TLOF 易受干扰气流的影响ꎬ 则宜在该区附近设置附加风向标ꎮ

7􀆰 1􀆰 2 风向标应能明确指示风向ꎬ 并可大致指示风速ꎮ

7􀆰 1􀆰 3 风向标宜采用轻质纺织品做成截头圆锥形ꎬ 其尺寸宜不小于表 7􀆰 1􀆰 3 的规定ꎮ 表面直升 机场风向标尺寸如图 7􀆰 1􀆰 3 所示ꎮ

                              表 7􀆰 1􀆰 3   风向标尺寸

                                                直升机场类型
       风向标尺寸                                       高架直升机场、 直升机水上平台、
                              表面直升机场
                                                             船上直升机场

        长度 / m                     2􀆰 4                        1􀆰 2

       大端直径 / m                    0􀆰 6                        0􀆰 3

       小端直径 / m                    0􀆰 3                        0􀆰 15




                  图 7􀆰 1􀆰 3   表面直升机场风向标尺寸示意图


                                      — 45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7􀆰 1􀆰 4 风向标的颜色宜与地面背景差别明显ꎬ 宜选用橙色与白色或红色与白色ꎬ 两种颜色构成 5 个等距相间的环带ꎬ 两端环带为橙色或红色ꎮ

7􀆰 1􀆰 5 如需在夜间使用直升机场ꎬ 风向标应加以照明ꎮ

                        7􀆰 2   直升机场识别标志

7􀆰 2􀆰 1 直升机场应设置直升机场识别标志ꎮ

7􀆰 2􀆰 2 对于跑道型 FATOꎬ 直升机场识别标志应位于 FATO 内ꎬ 当与跑道型 FATO 号码标志组合 使用时ꎬ 应设置于 FATO 两端ꎬ 如图 7􀆰 6􀆰 1 - 1 ~ 2 所示ꎮ

7􀆰 2􀆰 3 除跑道型 FATO 之外ꎬ 直升机场识别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直升机场识别标志应设置在 FATO 中心或中心附近ꎮ 2 在设有 TLOF 的 FATO 内ꎬ 直升机场识别标志应位于 TLOF 的中心ꎬ 如图 7􀆰 3􀆰 2 所示ꎮ 如 果接地 / 定位标志出现偏离ꎬ 则直升机场识别标志应设在接地 / 定位标志的中心ꎮ 3 在不含 TLOF 且设置瞄准点标志的 FATOꎬ 直升机场识别标志应设置在瞄准点标志的中 心ꎬ 如图 7􀆰 2􀆰 3 - 1 ~ 2 所示ꎮ

7􀆰 2􀆰 4 直升机场识别标志应采用白色字母 “ H” 表示ꎮ 该标志的尺寸应不小于图 7􀆰 2􀆰 3 - 1 所示 的尺寸ꎮ 如该标志用于跑道型 FATO 时ꎬ 其尺寸应为图示尺寸的 3 倍ꎮ 在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 直升机场ꎬ 当 D 值大于等于 16 m 时ꎬ 字母 “ H” 的高度宜为 4 mꎬ 全宽宜不超过 3 mꎬ 线条宽度 宜不超过 0􀆰 75 mꎮ 当 D 值小于 16 m 时ꎬ 字母 “ H” 的高度宜为 3 mꎬ 全宽宜不超过 2􀆰 25 mꎬ 线 条宽度宜不超过 0􀆰 5 mꎮ 医院直升机场的识别标志ꎬ 应采用白色 “ + ” 符号及加在其中央的红色 字母 “ H” 表示ꎬ 如图 7􀆰 2􀆰 3 - 2 和图 7􀆰 2􀆰 4 所示ꎮ 夜间使用的直升机场ꎬ “ H” 标志宜涂刷反 光漆ꎮ

7􀆰 2􀆰 5 直升机场识别标志的 “ H” 的横划应与主要最终进近方向相垂直ꎮ 对于直升机水上平台ꎬ “ H” 的横划应位于或平行于无障碍物扇形面的平分线ꎮ 对于位于船边的船上直升机场ꎬ 横划应 与船边平行ꎮ

                                — 46 —

7 风向标、 标志和标志物

注: 三角形、 H 字母和 FATO 的边线标志为白色时ꎬ 可用 10 cm 宽的黑线勾出边缘以增加对比度ꎮ

    图 7􀆰 2􀆰 3-1   不含 TLOF 而设有瞄准点标志的表面直升机场识别标志组合




                           — 47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图 7􀆰 2􀆰 3-2 直升机场和医院直升机场中分别与接地 / 定位和瞄准点标志组合的直升机场识别标志示意图

           图 7􀆰 2􀆰 4   直升机场识别标志示意图 ( 图中同时示意医院直升机场的十字标志)




                                  — 48 —

7 风向标、 标志和标志物

                         7􀆰 3   最大允许质量标志

7􀆰 3􀆰 1 高架直升机场、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应设置最大允许质量标志ꎮ 表面直升机 场宜设置最大允许质量标志ꎮ

7􀆰 3􀆰 2 最大允许质量标志宜位于 TLOF 或 FATO 内ꎬ 按能从主要最终进近方向识别进行布置ꎮ 最大允许质量标志应由数字及后随的字母 “ t” 组成ꎬ 用以表明以吨计的允许直升机质量ꎬ 其中 数字可为整数或带一位小数ꎮ 如图 7􀆰 3􀆰 2 所示ꎮ

        注: 图中最大允许质量标志 05 t 也可表示为 5 tꎮ

                  图 7􀆰 3􀆰 2   高架直升机场最大允许质量等标志示意图

7􀆰 3􀆰 3 最大允许质量标志的数字和字母应采用与背景有明显差别的颜色ꎮ 跑道型 FATOꎬ 应符

                                  — 49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合图 7􀆰 3􀆰 3 所示的形状和比例ꎮ 除跑道型 FATOꎬ 当 D 值大于 30 m 时ꎬ 应符合图 7􀆰 3􀆰 3 所示的形 状和比例ꎻ 当 D 值在 15 m 至 30 m 之间时ꎬ 标志的数字和字母的高度应至少为 90 cmꎻ 当 D 值小 于 15 m 时ꎬ 标志的数字和字母的高度应至少为 60 cmꎬ 后两种情况下数字和字母的尺寸同比例 减少ꎮ

                图 7􀆰 3􀆰 3   数字和字母的形状和比例 ( 单位: cm)




                             7􀆰 4    D 值标志

7􀆰 4􀆰 1 除跑道型 FATO 外ꎬ 直升机场应设置 D 值标志ꎮ 【 条文说明】 D 值标志用于向飞行员表明该直升机场可起降的最大直升机的全尺寸ꎮ

7􀆰 4􀆰 2 D 值标志应位于 TLOF 或 FATO 内ꎬ 按能从最终进近方向识别进行布置ꎮ 如果进近方向

                                    — 50 —

7 风向标、 标志和标志物

不止一个ꎬ 宜设置额外的 D 值标志ꎬ 至少有一个 D 值标志可从最终进近方向辨认ꎮ 对于位于船 边的直升机场ꎬ 宜在 D 圆周长上设置 D 值标志ꎬ 位于从船边面朝船的中线的一侧看分别为 2 点、 10 点和 12 点方位处ꎮ 如图 7􀆰 4􀆰 2 - 1 ~ 2 所示ꎮ

                  图 7􀆰 4􀆰 2-1    直升机水上平台 D 值标志位置示意图




                图 7􀆰 4􀆰 2-2     位于船边的直升机场 D 值标志位置示意图




                                    — 51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7􀆰 4􀆰 3 D 值标志是一个整数数字ꎬ 以米为单位ꎬ 按设计机型的最大全尺寸数值五舍六入取整ꎮ D 值标志应采用与背景对比明显的颜色ꎬ 首选白色ꎮ

7􀆰 4􀆰 4 当 D 值大于 30 m 时ꎬ D 值标志应符合图 7􀆰 3􀆰 3 所示的形状和比例ꎮ 当 D 值在 15 m 至 30 m之间时ꎬ 标志数字的高度应至少为 90 cmꎻ 当 D 值小于 15 m 时ꎬ 标志数字的高度应至少为 60 cmꎬ 这两种情况下数字的尺寸同比例减少ꎮ

                          7􀆰 5   FATO 边界标志或标志物

7􀆰 5􀆰 1 表面为实体的直升机场的 FATO 范围不明显时ꎬ 应沿 FATO 边界设置 FATO 边界标志或 标志物ꎮ

7􀆰 5􀆰 2 跑道型 FATO 每条边上的边界标志或标志物应以不大于 50 m 的距离等间隔布置ꎬ 并且每 条边上应至少有 3 个标志或标志物 ( 包括每个角上的标志或标志物) ꎮ

7􀆰 5􀆰 3 跑道型 FATO 边界标志应为白色长方形线条ꎬ 长度为 9 m 或 FATO 边长的五分之一ꎬ 宽 度为 1 mꎮ 如图 7􀆰 6􀆰 1 - 1 ~ 2 所示ꎮ

7􀆰 5􀆰 4 跑道型 FATO 边界标志物应采用图 7􀆰 5􀆰 4 所示的形状和尺寸ꎮ 标志物的颜色应与其背景 有明显的反差ꎬ 可采用单一橙色或单一红色ꎮ 上述单色与背景差别不明显时ꎬ 可采用橙色与白 色或红色与白色相间的两种颜色ꎮ

             图 7􀆰 5􀆰 4   表面直升机场跑道型 FATO 边界标志物 ( 仅示意红白相间情况)

7􀆰 5􀆰 5 对于非跑道型 FATOꎬ 无铺筑面的 FATO 应设置与地面齐平的地埋式标志物ꎬ 有铺筑面的 FATO 应设置长方形线条标志ꎮ 边界标志或标志物的宽度和长度应分别为 30 cm 和 1􀆰 5 mꎬ 相邻 标志或标志物之间的间隔应不小于 1􀆰 5 m、 不大于 2 mꎮ 标志或标志物的颜色均为白色ꎮ 四边形 FATO 各角点上应设置标志或标 志 物ꎮ FATO 与 TLOF 重 合 时ꎬ 仅 设 置 TLOF 边 界 标 志ꎮ 如 图 7􀆰 5􀆰 5 - 1 ~ 2 所示ꎮ

                                    — 52 —

7 风向标、 标志和标志物

图 7􀆰 5􀆰 5-1 非跑道型 FATO 边界标志 / 标志物示意图 ( TLOF 与 FATO 不重合)

 图 7􀆰 5􀆰 5-2   非跑道型 FATO 边界标志示意图 ( TLOF 与 FATO 重合)




                         — 53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7􀆰 6     跑道型 FATO 号码标志

7􀆰 6􀆰 1 有必要给飞行员指示跑道型 FATO 的磁方位时ꎬ 应在跑道型 FATO 端部设置跑道型 FATO 号码标志ꎬ 该标志应与直升机场识别标志组合使用ꎬ 如图 7􀆰 6􀆰 1 - 1 ~ 2 所示ꎮ

7􀆰 6􀆰 2 跑道型 FATO 号码标志应符合 «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 MH 5001) 中跑道号码标志 的有关规定ꎬ 号码标志所用数字的高度应不小于 9 mꎮ

 注: 跑道型 FATO 号码标志按 9 m 高度示意ꎮ

               图 7􀆰 6􀆰 1-1    跑道型 FATO 号码标志 ( TLOF 与 FATO 不重合)




  注: 跑道型 FATO 号码标志按 9 m 高度示意ꎮ

                图 7􀆰 6􀆰 1-2   跑道型 FATO 号码标志 ( TLOF 与 FATO 重合)




                         7􀆰 7    船上悬停操作区标志

7􀆰 7􀆰 1 船上悬停操作区应设置船上悬停操作区标志ꎮ 标志的中心应与船上悬停操作区净空区的 中心相重合ꎮ

                                      — 54 —

7 风向标、 标志和标志物

7􀆰 7􀆰 2 船上悬停操作区标志应包括一个净空区标志和一个作业区标志ꎬ 两者的中心相重合ꎮ 悬 停操作区标志的颜色应鲜明醒目ꎬ 其中净空区标志应由直径不小于 5 m 的实心圆构成ꎬ 作业区标 志应由线宽 0􀆰 3 m、 直径不小于 2􀆰 0D 的虚线圆构成ꎮ 在其中应设置易于飞行员识别的 “ WINCH ONLY” 字样ꎮ 如图 6􀆰 2􀆰 3 - 3 所示ꎮ

                           7􀆰 8    瞄准点标志

7􀆰 8􀆰 1 当直升机在进入 TLOF 前ꎬ 有必要先进近到 FATO 上方一个特定的点时ꎬ 宜在直升机场 设置瞄准点标志ꎮ 瞄准点标志向飞行员表明以下信息: 指引方向为主要的进近 / 离场方向ꎻ 该点 为直升机在接地之前的进近悬停点ꎻ 对于非跑道型 FATOꎬ 该 FATO 表面不用于接地ꎮ

7􀆰 8􀆰 2 瞄准点标志应位于 FATO 内ꎻ 除跑道型 FATO 外ꎬ 瞄准点标志应位于 FATO 的中心ꎮ 瞄 准点标志呈等边三角形ꎬ 边长 9 mꎬ 线宽 1 mꎬ 其中一个角的平分线与主要进近方向相一致ꎮ 标 志应采用连续实线ꎬ 颜色与背景对比明显ꎬ 其尺寸如图 7􀆰 8􀆰 2 所示ꎮ 【条文说明】 瞄准点标志通常采用白色ꎬ 本条文不对标志颜色进行明确限定ꎬ 增加了设计的灵活 性以及瞄准点标志在直升机场的适用范围ꎬ 使得医院等直升机场具备设置瞄准点标志的条件 ( 例如采用红色可与白色十字标志形成对比) ꎮ

                            图 7􀆰 8􀆰 2   瞄准点标志




                                   — 55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7􀆰 9     TLOF 边界标志

7􀆰 9􀆰 1 高架直升机场、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应沿 TLOF 周边设置 TLOF 边界标志ꎻ 表 面直升机场位于 FATO 内的 TLOFꎬ 如 TLOF 边界不明显时ꎬ 应沿 TLOF 周边设置 TLOF 边界标 志ꎮ TLOF 边界标志应采用连续白线ꎬ 宽度不小于 30 cmꎮ D 值标志如设置于 TLOF 边界上ꎬ 边界 标志线应断开ꎮ

7􀆰 9􀆰 2 跑道型 FATO 的 TLOF 与 FATO 重合时ꎬ 仅设置 FATO 边界标志ꎬ 如图 7􀆰 6􀆰 1 - 2 所示ꎻ 除 跑道型 FATO 外ꎬ TLOF 与 FATO 重合时ꎬ 仅设置 TLOF 边界标志ꎬ 如图 7􀆰 5􀆰 5 - 2 所示ꎮ

                         7􀆰 10        接地 / 定位标志

7􀆰 10􀆰 1 当直升机需要接地或准确停放于特定位置时ꎬ 应设置接地 / 定位标志ꎮ

7􀆰 10􀆰 2 接地 / 定位标志的设置应确保飞行员的座位处于该标志上方时ꎬ 直升机的起落架位于荷 载承重区内ꎬ 且直升机的所有部分与任何障碍物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ꎮ

7􀆰 10􀆰 3 当接地 / 定位方向无限制时ꎬ 应采用接地 / 定位圆 ( TDPC) 标志ꎮ 当接地 / 定位方向存 在限制时ꎬ 若为单向运行ꎬ 应采用带有中线的停止线标志ꎻ 若为多向运行ꎬ 应采用标示禁止着 陆扇形区的接地 / 定位圆标志ꎮ 如图 7􀆰 10􀆰 3 所示ꎮ

            ( a) 无方向限制                  ( b) 单向运行    ( c) 多向运行

                         图 7􀆰 10􀆰 3   接地 / 定位标志示意图



                                      — 56 —

7 风向标、 标志和标志物

7􀆰 10􀆰 4 接地 / 定位圆的内圆周或接地 / 定位停止线的内边缘应与直升机定位区域的中心保持 0􀆰 25D 的距离ꎬ D 为准备使用的最大直升机的全尺寸ꎮ

7􀆰 10􀆰 5 位于陆上直升机场 FATO 内的接地 / 定位标志的中心宜与 TLOF 中心重合ꎮ 当位于 FATO 之内的 TLOF 大于最小尺寸时ꎬ 在确保 TLOF 对起落架包容和 FATO 对直升机包容的前提下ꎬ 接 地 / 定位标志可偏离ꎮ 表面直升机场处于偏离位置的接地 / 定位标志中心距 TLOF 边界的距离应不 小于 0􀆰 42Dꎬ 距 FATO 边界的距离应不小于 0􀆰 75Dꎬ D 为准备使用的最大直升机的全尺寸ꎮ 如图 7􀆰 10􀆰 5 所示ꎮ 【条文说明】 由于 FATO 内 TLOF 的位置限制与直升机的物理尺寸而非所需性能相关ꎬ 因此ꎬ 与 供以 1 级性能运行的 TLOF 相比ꎬ 偏移的接地 / 定位标志更适用于供以 2 / 3 级性能运行的 TLOFꎮ

                图 7􀆰 10􀆰 5   表面直升机场接地 / 定位标志偏离示意图

7􀆰 10􀆰 6 直升机水上平台的接地 / 定位圆的中心应与 FATO 中心重合ꎬ 除因航行需要ꎬ 接地 / 定位 圆的中心可与 FATO 中心适当偏离ꎬ 偏离量相对无障碍物扇形面起点应不超过 0􀆰 1Dꎬ D 为准备 使用的最大直升机的全尺寸ꎮ

7􀆰 10􀆰 7 禁止着陆扇形区标志应设置于需避开区域的正对面ꎬ 位于禁止着陆方向内的接地 / 定位 标志线之上至 TLOF 边线之间ꎻ 标志应以白色和红色阴影线条标示ꎬ 阴影线条宽度应为接地 / 定 位圆线宽的一半ꎬ 如图 7􀆰 10􀆰 7 所示ꎮ 【条文说明】 禁止着陆扇形区标志设置于需避开区域的对面的目的ꎬ 是通过使直升机机头与阴影 线条标志在接地期间保持距离ꎬ 从而确保其尾桨避开可能构成危险的区域ꎮ

                                 — 57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注: 图中示意了标志位于直升机水上平台时的尺寸ꎮ

                       图 7􀆰 10􀆰 7   禁止着陆扇形区标志示意图

7􀆰 10􀆰 8 接地 / 定位标志的线宽应至少为 0􀆰 5 mꎬ 对于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ꎬ 线宽应 至少为 1 mꎮ

7􀆰 10􀆰 9 接地 / 定位圆的内径应为 0􀆰 5Dꎬ 接地 / 定位停止线的长度应为 0􀆰 5Dꎬ D 为准备使用的最 大直升机的全尺寸ꎮ

7􀆰 10􀆰 10 对于 TLOF 内的标志ꎬ 除非设 置 禁 止 着 陆 扇 形 区 标 志ꎬ 否 则 应 优 先 识 别 接 地 / 定 位 标志ꎮ

                       7􀆰 11        直升机场名称标志

7􀆰 11􀆰 1 当缺乏其他目视识别方法时ꎬ 直升机场宜设置直升机场名称标志ꎮ

7􀆰 11􀆰 2 标志的设置宜从所有进近方向都能看到并识别ꎮ 在直升机水上平台设有限制障碍物扇 形面的地方ꎬ 该标志宜位于直升机场识别标志字母 “ H” 有限制障碍物扇形面的一侧ꎻ 位于船边 的直升机场ꎬ 该标志宜位于直升机场识别标志字母 “ H” 靠船内的一侧ꎬ 及 TLOF 标志与限制障 碍物扇形面边界之间的区域内ꎬ 如图 7􀆰 4􀆰 2 - 1 ~ 2 所示ꎮ

7􀆰 11􀆰 3 标志可用汉字或汉字加字母ꎬ 或按无线电通信中使用的直升机场字母数字代号表示ꎮ

7􀆰 11􀆰 4 标志所用汉字或字母、 数字的高度ꎬ 对于跑道型 FATO 的直升机场宜不小于 3 mꎻ 对于 非跑道型 FATO 的表面直升机场ꎬ 宜不小于 1􀆰 5 mꎻ 高架直升机场、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 机场宜不小于 1􀆰 2 mꎮ

                                     — 58 —

7 风向标、 标志和标志物

7􀆰 11􀆰 5 标志的颜色应与背景有明显差别ꎬ 首选白色ꎮ 如需在夜间或低能见度条件下使用直升 机场ꎬ 该标志宜有内部或外部照明ꎮ

              7􀆰 12      无障碍物扇形面标志 ( V 形标志)

7􀆰 12􀆰 1 如直升机水上平台附近有超过直升机水上平台平面的障碍物ꎬ 应设置无障碍物扇形面 标志ꎮ

7􀆰 12􀆰 2 该标志应位于无障碍物扇形面的起点处ꎮ 如起点在 TLOF 之外且此处涂漆不可行ꎬ 可将 V 形标志移至 TLOF 边线、 无障碍物扇形面的平分线上ꎬ 同时以高度不小于 10 cm 的黑色字在 V 形标志下方的方框内标示出移位的距离和方向ꎬ 以及 “ 警告: V 形标志已移位” 等字样ꎮ

7􀆰 12􀆰 3 无障碍物扇形面标志应指示无障碍物扇形面的位置、 扇形面限制的方向ꎮ 如图 7􀆰 12􀆰 3 所示ꎮ V 形标志应采用色彩醒目的颜色ꎬ 宜采用黑色ꎬ 高度应不低于 30 cmꎮ

                  图 7􀆰 12􀆰 3   直升机水上平台无障碍物扇形面标志示意图




          7􀆰 13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表面标志

7􀆰 13􀆰 1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宜设置便于飞行员白天进近期间识别直升机水上平台

                                   — 59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或船上直升机场位置的表面标志ꎮ

7􀆰 13􀆰 2 表面标志适用于 TLOF 边界以内动力荷载承载区ꎬ 宜采用高摩擦系数的涂料将该区域表 面涂刷成深绿颜色ꎻ 位于船边的直升机场可考虑与主甲板色彩形成明显对比的其他颜色ꎮ 当表 面涂层会降低摩擦特性时ꎬ 则可不进行涂层处理ꎬ 宜采用对比强烈的颜色绘出表面轮廓ꎮ

                 7􀆰 14   滑行道标志和标志物

7􀆰 14􀆰 1 直升机滑行道应沿滑行道中线划设中线标志ꎻ 如边界不明显ꎬ 宜沿滑行道边线设置边 线标志或标志物ꎮ

7􀆰 14􀆰 2 直升机滑行道位于铺筑面表面时ꎬ 中线标志应采用 15 cm 宽的连续黄色实线ꎬ 浅色铺筑 面的滑行道中线标志两侧宜设置不小于 5 cm 宽的黑边ꎻ 边线标志应采用一对净距 15 cm 的连续 黄色实线ꎬ 每一线条宽 15 cmꎮ 直升机滑行道位于非铺筑面表面时ꎬ 中线应设置 15 cm 宽ꎬ 约 1􀆰 5 m 长并与地面齐平的地埋黄色标志物ꎬ 其间距在直线段上不大于 30 mꎬ 在弯道段不大于 15 mꎬ 每段至少有 4 个等间距的标志物ꎮ

7􀆰 14􀆰 3 直升机滑行道边线标志物应设在滑行道边线外 1 m 至 3 m 的位置ꎬ 在直线段间距应不大 于 15 mꎬ 在弯道段应不大于 7􀆰 5 mꎬ 每段至少有 4 个等间距的标志物ꎮ 标志物应对轮式起落架直 升机易折ꎬ 且不应超过以距直升机滑行道边线以外 0􀆰 5 m、 滑行道平面以上 25 cm 高度为底线、 以 5% 坡度向外升坡的斜面ꎮ

7􀆰 14􀆰 4 直升机滑行道边线标志物应为蓝色ꎬ 如在夜间使用ꎬ 则标志物应从内部照明或涂有反 光材料ꎮ

7􀆰 14􀆰 5 在有必要指明直升机滑行道只适用于直升机使用的机场ꎬ 需要在机场设置标记牌ꎮ

                7􀆰 15    滑行通道标志和标志物

7􀆰 15􀆰 1 与滑行道结合设置的空中滑行通道和地面滑行通道ꎬ 无需设置滑行通道标志或标志物ꎻ 当空中滑行通道单独设置时ꎬ 应沿空中滑行通道中线设置中线标志或标志物ꎮ

7􀆰 15􀆰 2 直升机空中滑行通道中线划设在铺筑面表面上时ꎬ 中线标志应采用 15 cm 宽的连续黄色 实线ꎬ 浅色铺筑面的滑行通道中线标志两侧宜设置不小于 5 cm 宽的黑边ꎮ

7􀆰 15􀆰 3 直升机空中滑行通道中线划设在无法喷涂标志的非铺筑面地表时ꎬ 中线上应设置 15 cm 宽、 约 1􀆰 5 m 长的与地面齐平的地埋黄色标志物ꎬ 其间距在直线段上不大于 30 mꎬ 在弯道段不

                           — 60 —

7 风向标、 标志和标志物

大于 15 mꎬ 每段至少有 4 个等间距的标志物ꎮ

7􀆰 15􀆰 4 直升机空中滑行通道如在夜间使用ꎬ 则标志物应从内部照明或涂有反光材料ꎮ

                      7􀆰 16            直升机机位标志

7􀆰 16􀆰 1 直升机机位应设置机位边线标志和接地 / 定位标志ꎬ 宜设置对准线和引入 / 引出线ꎻ 当 不同的机位需加以识别时ꎬ 可设置机位识别标志ꎮ 如图 7􀆰 16􀆰 1 所示ꎮ

7􀆰 16􀆰 2 接地 / 定位标志、 对准线和引入 / 引出线的位置应使得在定位和允许机动时ꎬ 直升机的 每一部分均能包含在机位之内ꎮ

7􀆰 16􀆰 3 机位边线标志应采用连续的黄线ꎬ 线条宽度 15 cmꎮ

7􀆰 16􀆰 4 机位内接地 / 定位标志的设置应符合 7􀆰 10 节要求ꎮ

7􀆰 16􀆰 5 对准线和引入 / 引出线的转弯半径应满足所使用机型的要求ꎬ 其线型应为连续的黄色线 条ꎬ 线条宽度 15 cmꎬ 浅色铺筑面上的标志两侧宜设不小于 5 cm 的黑边ꎮ

7􀆰 16􀆰 6 当机位上只允许直升机单向运行时ꎬ 可在对准线上增加指示方向的箭头ꎮ

7􀆰 16􀆰 7 机位识别标志应采用对比鲜明的颜色标示ꎮ

             ( a) 可转弯机位                         ( b) 滑行穿越机位

                          图 7􀆰 16􀆰 1   直升机机位标志示意图



                                       — 61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7􀆰 17    飞行航径对正引导标志

7􀆰 17􀆰 1 在有 必 要 指 示 飞 行 航 径 方 向 且 条 件 允 许 时ꎬ 宜 设 置 飞 行 航 径 对 正 引 导 标 志ꎬ 如 图 7􀆰 17􀆰 1 所示ꎮ 飞行航径对正引导标志应位于 TLOF、 FATO、 安全区内或紧邻 FATO、 安全区的区 域表面ꎬ 沿指示进近或离场航径方位的直线设置ꎮ 【条文说明】 飞行航径对正引导标志的目的是向飞行员提供目视指示ꎬ 表明可用的进近或离场航 径方向ꎮ 该标志可与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系统结合设置ꎮ

7􀆰 17􀆰 2 标志由一个或多个箭头线组成ꎮ 箭头线的直线部分宽 50 cmꎬ 长不小于 3 mꎬ 箭头部分 长 1􀆰 6 mꎬ 宽 1􀆰 5 mꎮ

7􀆰 17􀆰 3 如飞行航径仅限于单一的进近方向或单一的离场方向ꎬ 箭头标志是单向的ꎻ 如飞行航 径上既可以进近也可以离场ꎬ 则标示一个双向箭头ꎮ

7􀆰 17􀆰 4 标志所用颜色应与背景颜色形成鲜明对比ꎬ 首选宜为白色ꎮ

                      图 7􀆰 17􀆰 1   飞行航径对正引导标志示意图




                                    — 62 —

8 灯光

                              8     灯光



                         8􀆰 1      一般规定

8􀆰 1􀆰 1 立式灯具应符合易折性要求ꎬ 嵌入式灯具的承载力应满足使用要求ꎮ

8􀆰 1􀆰 2 位于船舶航行水域附近的直升机水上平台和直升机场的航空地面灯的设置不应使海员产 生混淆ꎮ

8􀆰 1􀆰 3 直升机场周围可能产生直接或反射眩光的非航空地面灯ꎬ 应予以熄灭、 遮蔽、 移位或采 取其他措施以保障运行安全ꎮ

8􀆰 1􀆰 4 当 8􀆰 4、 8􀆰 6、 8􀆰 7 和 8􀆰 8 节提及的灯光系统拟用于非夜间 ( 即日间或曙、 暮光等) 条件 时ꎬ 必要时应使用适宜的光强控制设备ꎬ 以保持目视信号的有效性ꎮ

8􀆰 1􀆰 5 直升机场障碍物和船上悬停操作区障碍物的标志和灯光标示应符合 «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 术标准» ( MH 5001) 中对障碍物标志和灯光标示的有关规定ꎮ

8􀆰 1􀆰 6 如直升机使用夜视成像系统 ( NVIS) ꎬ 宜评估该系统与直升机场灯光的兼容性ꎮ

                       8􀆰 2     直升机场灯标

8􀆰 2􀆰 1 在下列情况下ꎬ 直升机场应设置直升机场灯标: ———需要远距目视引导ꎬ 而没有其他目视方法能提供ꎻ ———由于周围灯光的存在使直升机场的识别有困难ꎮ

8􀆰 2􀆰 2 直升机场灯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直升机场灯标应设置在直升机场内或其邻近处ꎬ 宜架高ꎬ 并应使飞行员在近距离内不感 到眩目ꎮ 如直升机场灯标在近距离内使飞行员感到眩目ꎬ 可在进近的最终阶段和着陆过程中将 其关闭或遮蔽ꎬ 也可调低灯标的光强至 10% 或 3% ꎮ 2 直升机场灯标应连续发出一系列的等间歇的短时白色闪光ꎬ 如图 8􀆰 2􀆰 2 - 1 所示ꎮ

                                  — 63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图 8􀆰 2􀆰 2-1    直升机场灯标闪光特性



 3    直升机场灯标每次闪光的有效光强分布如图 8􀆰 2􀆰 2 - 2 所示ꎮ
 4    灯标发出的光应从所有方位均能看到ꎮ




                    图 8􀆰 2􀆰 2-2     直升机场灯标有效光强分布




                         8􀆰 3       进近灯光系统

8􀆰 3􀆰 1 当有必要给飞行员指示主要的进近方向且条件允许时ꎬ 宜设置进近灯光系统ꎮ

8􀆰 3􀆰 2 进近灯光系统应设置于沿主要进近方向的一条直线上ꎮ

8􀆰 3􀆰 3 进近灯光系统由间距 30 m 的中线灯和距 FATO 边线 90 m 的横排灯组成ꎬ 如图 8􀆰 3􀆰 3 所 示ꎮ 横排灯长度为 18 mꎬ 宜设置在一条水平直线上ꎬ 与中线灯所在线垂直并被其平分ꎮ 横排灯 应由中线灯两侧各两个灯组成ꎬ 间距为 4􀆰 5 mꎮ 中线灯可采用 3 个或 3 个以上ꎮ 当需要使最终进 近指示更加明显时ꎬ 应在横排灯以外ꎬ 以 30 m 的等间距增设中线灯ꎮ 横排灯以外的中线灯可根

                                     — 64 —

8 灯光

据周围环境采用恒定发光灯或顺序闪光灯ꎬ 由于周围灯光的干扰使进近灯光系统不易识别时ꎬ 宜采用顺序闪光灯ꎮ

                              图 8􀆰 3􀆰 3   进近灯光系统

8􀆰 3􀆰 4 非精密 FATO 的进近灯光系统ꎬ 中线灯宜不少于 7 个ꎮ

8􀆰 3􀆰 5 恒定发光灯和顺序闪光灯应是全方位的白色灯ꎮ

8􀆰 3􀆰 6 恒定发光灯的光强分布如图 8􀆰 3􀆰 6 - 1 所示ꎬ 但对于非精密 FATOꎬ 图中光强宜增加 3 倍ꎮ 顺序闪光灯应具有每秒一次的闪光频率ꎬ 其光强分布如图 8􀆰 3􀆰 6 - 2 所示ꎮ 闪光顺序应从最外面 的灯开始ꎬ 向横排灯行进ꎮ

      图 8􀆰 3􀆰 6-1   恒定发光进近灯的光强分布               图 8􀆰 3􀆰 6-2   顺序闪光灯的有效光强分布

8􀆰 3􀆰 7 灯光的光强宜能调节ꎮ 恒定发光灯的光强可采用 100% 、 30% 和 10% 三级ꎻ 顺序闪光灯 的光强可采用 100% 、 10% 和 3% 三级ꎮ

                                      — 65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8􀆰 4    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系统

8􀆰 4􀆰 1 在有必要指示飞行航径方向且条件允许时ꎬ 宜设置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系统ꎮ

8􀆰 4􀆰 2 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系统应位于 TLOF、 FATO、 安全区内或紧邻 FATO、 安全区的区 域表面ꎬ 沿指示进近或离场航径方位的直线设置ꎮ

8􀆰 4􀆰 3 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系统如与飞行航径对正引导标志结合使用ꎬ 灯尽可能设置于箭头 线之内ꎮ

8􀆰 4􀆰 4 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系统宜由一排 3 个或 3 个以上等间隔的灯组成ꎬ 总长度最小为 6 mꎮ 灯与灯之间的间距应不小于 1􀆰 5 m、 不大于 3 mꎮ 如果空间允许ꎬ 宜设置 5 个灯ꎮ 如图 7􀆰 17􀆰 1 所示ꎮ

8􀆰 4􀆰 5 灯具的数量和间距应根据可用空间进行调整ꎮ 如果使用一个以上的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 光系统来指示可用进近或离场航径的方向ꎬ 各系统的特性宜保持一致ꎮ

8􀆰 4􀆰 6 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应是恒定光强的全方向嵌入式白色灯ꎮ 恒定发光灯的光强分布如图 8􀆰 9􀆰 8 所示ꎮ

8􀆰 4􀆰 7 宜安装适当的控制器以调节光强ꎬ 使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系统与直升机场其他灯光取 得协调ꎮ

                      8􀆰 5   目视定向引导系统

8􀆰 5􀆰 1 在下列一种或几种情况 ( 特别是直升机场需在夜间使用时) 下ꎬ 直升机场宜设置目视定 向引导系统: ———障碍物净距、 减少噪音或交通管制程序要求直升机沿一特定方向进近ꎻ ———直升机场所能提供的目视地面信号很少ꎻ ———无法设置进近灯光系统ꎮ 【条文说明】 目视定向引导系统是为了向飞行员提供醒目和单独的信号ꎬ 以协助其实现和保持前 往直升机场的特定进近航迹ꎮ

8􀆰 5􀆰 2 目视定向引导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引导系统应能引导直升机沿规定航道向 FATO 进近ꎮ 该系统宜设置在 FATO 下风一侧ꎬ 并沿最佳进近方向布置ꎮ 系统所用灯具应易折ꎬ 并安装得尽可能低ꎮ 系统的灯光如作为单独的

                              — 66 —

8 灯光

光源时ꎬ 灯具的布置应使飞行员看到的系统端头的相邻灯具所形成的夹角不小于 3′ꎮ 该系统的 灯具与其他类似或更强光强的灯具之间所形成的角度也应不小于 3′ꎮ 2 系统的信号应至少包含 3 个独立的信号扇形面ꎬ 分别提供 “ 向右偏离” “ 在航迹上” 和 “向左偏离” 的信号ꎮ 系统 “ 在航迹上” 扇形面的散开角应为中心线两侧各 1°ꎬ 如图 8􀆰 5􀆰 2 所 示ꎮ 系统的信号形式应使该系统与相关的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或其他目视助航设施之间没有 干扰ꎬ 应避免与相关的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采用相同的信号形式ꎮ 系统的信号形式应使该系 统在所有操作环境中是唯一的和明显的ꎬ 并不应显著增加直升机飞行员的工作量ꎮ

             图 8􀆰 5􀆰 2   目视定向引导系统 “ 在航迹上” 扇形面的散开率



 3    系统的有效覆盖范围应等于或优于相关的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ꎮ 该系统应有适当的光

强控制ꎬ 以满足使用时的环境条件并且避免直升机飞行员在进近和着陆时感到眩目ꎮ 4 系统的方位应调整到与所需的进近航道偏差不超过 ± 5′ꎮ 系统的角度应使进近中处于 “ 在航迹上” 信号范围边缘的直升机与进近区域内的所有物体保持安全的净距ꎮ 5 系统应按本标准 8􀆰 6 节的有关要求设置障碍物保护面ꎮ 6 系统中影响信号形式的任何元件失效时ꎬ 系统应自动关闭ꎮ 7 灯具的设计应使在透光或反光面上聚集的水分、 冰、 灰尘等对灯光信号的干扰降低到最 小限度ꎬ 并且不会产生假的或错误的信号ꎮ

                    8􀆰 6   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

8􀆰 6􀆰 1 在下列一种或几种情况 ( 特别是直升机场需在夜间使用时) 下ꎬ 直升机场宜设置目视进 近坡度指示系统: ———障碍物净空、 减少噪声或交通管制程序要求直升机以一特定的坡度进近ꎻ ———直升机场仅能提供极少的目视地面参考信息ꎻ ———直升机的性能要求稳定的进近ꎮ 【条文说明】 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是在特定的仰角和方位内以醒目和单独的颜色信号ꎬ 协助飞 行员达到并保持能飞到 FATO 内理想位置的进近坡度ꎮ

                                — 67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8􀆰 6􀆰 2 直升机场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标准的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可采用符合 «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 MH 5001) 规 定的 PAPI 和 APAPI 系统ꎬ 但该系统的 “ 在坡度上” 扇形面应增大到 45′ꎬ 如图 8􀆰 6􀆰 2 - 1 所示ꎮ 也可采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直升机进近坡度指示系统 ( HAPI) ꎮ 2 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应能把直升机引导到 FATO 内所要求的位置ꎬ 并且不应使飞行员 在最终进近和着陆过程中感到眩目ꎮ 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设置方位应与主要的进近方向一致ꎮ 3 所用灯具应易折ꎬ 并且应安装得尽可能低ꎮ 4 采用 HAPI 信号形式时ꎬ 该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HAPI 信号形式应包括 4 个独立的信号扇形面ꎬ 分别提供 “ 高于进近坡” “ 在进近坡上” “ 略低于进近坡” 和 “ 低于进近坡” 信号ꎬ 如图 8􀆰 6􀆰 2 - 2 所示ꎮ 2) HAPI 闪光扇形面的信号频率应不小于 2 Hzꎮ HAPI 脉冲信号的 “ 开 -关” 比率宜为1 ∶ 1ꎬ 调制度宜不低于 80% ꎮ 3) HAPI “ 在进近坡上” 扇形面的角度应为 45′ꎻ HAPI “ 略低于进近坡” 扇形面的角度应 为 15′ꎮ 4) HAPI 的红色和绿色光强分布如图 8􀆰 6􀆰 2 - 3 所示ꎮ 可把 HAPI 系统安装在转盘上ꎬ 以覆盖 较大方位ꎮ 5) 在距离不小于 300 m 处观察时ꎬ HAPI 在垂直面上的颜色过渡应在不超过 3′的垂直角内 完成ꎮ 6) 红色或绿色滤色镜的透射系数在最大光强时应不小于 15% ꎮ 7) 在全光强时ꎬ HAPI 红光的色度的 Y 坐标值应不超过 0􀆰 320ꎬ 绿光应符合 « 民用机场飞 行区技术标准» ( MH 5001) 中规定的界限ꎮ 8) HAPI 的光强应能调节ꎬ 以满足当时的条件ꎬ 并避免使飞行员在进近和着陆过程中感到 眩目ꎮ 9) HAPI 系统应能在水平线上 1° 至 12° 之间任何需要的角度调置其仰角ꎬ 准确度为 ± 5′ꎮ HAPI 的仰角调置应使进近中的直升机飞行员看到 “ 低于进近坡” 信号上限时ꎬ 该直升机与进近 区域内所有物体均保持安全的净距ꎮ 10) HAPI 系统的设计应满足: 当灯具垂直偏离超过± 0􀆰 5° 时ꎬ 该系统能自动跳闸ꎻ 如果闪 光机制失效ꎬ 在失效的闪光扇形面内没有灯光发出ꎻ 在透光或反光面上聚集的露水、 冰、 灰尘 等对灯光信号的干扰尽可能小ꎬ 并且不会引起假的或错误的信号产生ꎮ 11) 设置在移动式直升机水上平台上的 HAPI 系统ꎬ 在直升机水上平台前后、 左右±3°的颠 簸中保持光束稳定性的精确度宜为±15′ꎮ

                          — 68 —

8 灯光

     ( a) PAPI 图解 ( 进近坡度为 α )




    ( b) APAPI 图解 ( 进近坡度为 α )

图 8􀆰 6􀆰 2-1 PAPI 和 APAPI 的光束和仰角调置

     图 8􀆰 6􀆰 2-2   HAPI 信号形式


              — 69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图 8􀆰 6􀆰 2-3   HAPI 的红色和绿色光强分布

5 设置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的直升机场应设立障碍物保护面ꎬ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障碍物保护面的形式如图 8􀆰 6􀆰 2 - 4 所示ꎬ 其起点、 散开率、 长度和坡度应按照表 8􀆰 6􀆰 2 的规定确定ꎮ

           图 8􀆰 6􀆰 2-4   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的障碍物保护面




                               — 70 —

8 灯光

                             表 8􀆰 6􀆰 2   障碍物保护面的尺寸和坡度

           尺寸和坡度                          非仪表 FATO          非精密 FATO

           内边长度                          安全区的宽度             安全区的宽度

      距 FATO 端部的距离                        不小于 3 m             60 m

            散开率                             10%               15%

            全长                             2 500 m           2 500 m

                   PAPI        看到全部灯具均为红色的上边界角度减去 0􀆰 57°

      坡度           HAPI        “ 低于进近坡” 信号上边界的角度减去 0􀆰 65°

                   APAPI       看到两个灯具均为红色的上边界角度减去 0􀆰 9°



 2) 除有关部门认为适用于遮蔽原则外ꎬ 新设置的物体或现有物体的扩展不应高出障碍物保

护面ꎮ 高出障碍物保护面的现有物体应予以清除ꎬ 除非有关部门认为该物体可适用于遮蔽原则ꎬ 或经航行研究确认该物体不会对飞行安全产生不利影响ꎮ 3) 如航行研究表明高出障碍物保护面的现有物体会对飞行安全产生不利影响ꎬ 则应采取下 列一种或几种措施: ———适当提高该系统的进近坡度ꎻ ———减小该系统的方位散开率ꎬ 使该物体在光束限制之外ꎻ ———在不大于 5°的范围内移动该系统的轴线及相关的障碍物保护面ꎻ ———适当移动 FATOꎻ ———设置目视定向引导系统ꎮ

                      8􀆰 7    表面直升机场 FATO 边界灯

8􀆰 7􀆰 1 供夜间使用的表面直升机场ꎬ 如设有实体的 FATO 时ꎬ 应设置 FATO 边界灯ꎻ 但当非跑 道型 FATO 与 TLOF 几乎重合或其范围明显时ꎬ 可不设ꎮ 如图 7􀆰 5􀆰 5 - 1 ~ 2、 图 7􀆰 6􀆰 1 - 1 ~ 2 所示ꎮ 【 条文说明】 表面直升机场 FATO 边界灯用于向在夜间执飞的飞行员显示 FATO 的形状、 位置和 范围ꎮ

8􀆰 7􀆰 2 FATO 边界灯应沿 FATO 边线设置ꎬ 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对于跑道型 FATOꎬ 每边应均匀设置不少于 4 个灯ꎬ 其中包括每个拐角处的 1 个灯ꎬ 且 长边上灯的间距应不大于 30 mꎬ 如图 7􀆰 6􀆰 1 - 1 ~ 2 所示ꎻ 2 对于非跑道型 FATOꎬ 灯具应均匀设置ꎬ 如该区为正方形或长方形ꎬ 每边应设置不少于

                                          — 71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4 个灯ꎬ 其中包括每个拐角处的 1 个灯ꎬ 如图 7􀆰 5􀆰 5 - 1 所示ꎻ 如该区为其他形状 ( 包括圆形) ꎬ 灯的间隔应不大于 5 mꎬ 最少应设置 10 个灯ꎮ

8􀆰 7􀆰 3 FATO 边界灯应为恒定发白光的全向灯ꎮ 灯的光强需要调节时ꎬ 应发出可变白光ꎮ

8􀆰 7􀆰 4 灯的光强分布如图 8􀆰 7􀆰 4 所示ꎮ

8􀆰 7􀆰 5 灯的高度应不超过 25 cmꎬ 当高出表面的灯会危及直升机运行时ꎬ 应采用嵌入式灯ꎮ 当 FATO 不准备用于接地和离地时ꎬ 灯应不高出地面或雪面 25 cmꎮ

                   图 8􀆰 7􀆰 4   FATO 边界灯和瞄准点灯的光强分布




                                8􀆰 8    瞄准点灯

8􀆰 8􀆰 1 供夜间使用的直升机场ꎬ 如设有瞄准点标志ꎬ 应设置瞄准点灯ꎮ

【 条文说明】 瞄准点灯的目的是向飞行员在夜间提供瞄准点标志的目视信号ꎮ

8􀆰 8􀆰 2 瞄准点灯应与瞄准点标志设在一起ꎮ

8􀆰 8􀆰 3 瞄准点灯应采用全白色灯ꎬ 至少应设置 6 个ꎬ 其布置如图 7􀆰 8􀆰 2 所示ꎮ 当高出表面的灯 会危及直升机运行时ꎬ 应采用嵌入式灯ꎮ

8􀆰 8􀆰 4 瞄准点灯的光强分布如图 8􀆰 7􀆰 4 所示ꎮ

                         8􀆰 9     TLOF 灯光系统

8􀆰 9􀆰 1 供夜间使用的直升机场ꎬ 应设置 TLOF 灯光系统ꎮ 但当跑道型 FATO 与 TLOF 重合时ꎬ 可

                                       — 72 —

8 灯光

不设ꎮ 对于位于机位的 TLOFꎬ 其照明可通过环境照明或机坪泛光照明实现ꎮ 【条文说明】 TLOF 灯光系统的目的ꎬ 是为 TLOF 及其中的必需要素提供照明ꎮ 对于位于 FATO 的 TLOF 而言ꎬ 其目的是让飞行员在最后进近时能够分辨 TLOF 及其中必需要素ꎻ 对于位于高架直 升机场、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的 TLOF 而言ꎬ 其目的是能从特定范围内进行目视识别 并提供足够的形状信号ꎬ 以便建立适当的进近角度ꎮ

8􀆰 9􀆰 2 表面直升机场位于 FATO 内的 TLOF 灯光应由下列一种或几种灯具系统组成: ———边灯ꎻ ———泛光照明ꎻ ———当难以设置边灯或泛光照明且设有 FATO 灯时ꎬ 应采用间隔的点光源阵列 ( ASPSL) 或 发光板 ( LP) 照明ꎮ

8􀆰 9􀆰 3 高架直升机场、 直升机水上平台或船上直升机场位于 FATO 内的 TLOF 灯光应设置: ———边灯ꎻ ———泛光照明和 / 或识别接地 / 定位标志的间隔的点光源阵列 ( ASPSL) 和 / 或发光板 ( LP ) 照明ꎮ 【 条文说明】 在高架直升机场、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上ꎬ 在 TLOF 范围内的表面特征 信号ꎬ 对在最终进近和着陆期间的直升机定位是很必要的ꎮ 这类信号除使用边灯以外ꎬ 可以使 用各种形式的照明 ( 间隔的点光源照明阵列、 发光板、 泛光灯或这些灯的组合等) 来提供ꎮ 以 发光二极管 ( LED) 和嵌入灯的密封带的形式组合边灯和间隔的点光源照明阵列ꎬ 用于识别接 地 / 定位标志和直升机场识别标志具有最佳的效果ꎮ

8􀆰 9􀆰 4 供夜间使用的表面直升机场ꎬ 如需加强表面特征信号ꎬ 宜设置 TLOF 泛光照明或识别接 地 / 定位标志的间隔的点光源阵列照明或发光板照明ꎮ

8􀆰 9􀆰 5 TLOF 边灯应沿 TLOF 边线或在距边线不超过 1􀆰 5 m 的范围内设置ꎬ 且间隔均匀ꎮ 对于表 面直升机场ꎬ 其间隔应不大于 5 mꎻ 对于高架直升机场、 直升机水上平台或船上直升机场ꎬ 其间 隔应不大于 3 mꎬ 并应遵循高架直升机场、 直升机水上平台或船上直升机场的形状ꎮ

8􀆰 9􀆰 6 TLOF 边灯设置的数量和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 TLOF 为矩形或正方形时ꎬ 每边应至少设置 4 个灯ꎬ 其中包括每个拐角处的 1 个灯ꎬ 如图 8􀆰 9􀆰 6 - 1 所示ꎻ 2 当 TLOF 有 4 条以上的边时ꎬ 每边应至少设置 3 个灯ꎬ 其中包括每个拐角处的 1 个灯ꎬ 如图 8􀆰 9􀆰 6 - 2 所示ꎻ 3 当 TLOF 为圆形时ꎬ 边灯应设置在能向飞行员提供有关偏移信息的若干直线上ꎻ 也可沿 TLOF 周边以适当的间隔均匀布置ꎬ 应至少设置 14 个灯ꎮ 在主要进近方向的 45°圆弧上ꎬ 边灯应 按一半的间距加密布置 ( 如设置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ꎬ 则边灯无需加密) ꎬ 如图 8􀆰 9􀆰 6 - 3 所示ꎮ

                          — 73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图 8􀆰 9􀆰 6-1    正方形 TLOF 边灯设置示意图




             图 8􀆰 9􀆰 6-2    八边形 TLOF 边灯设置示意图




              图 8􀆰 9􀆰 6-3   圆形 TLOF 边灯设置示意图

                             — 74 —

8 灯光

8􀆰 9􀆰 7 高架直升机场或固定式直升机水上平台的 TLOF 边灯ꎬ 应安装得使飞行员不能从 TLOF 标 高以下观察到ꎻ 移动式直升机水上平台或船上直升机场的 TLOF 边灯应安装得当直升机水上平台 或船上直升机场为水平时ꎬ 飞行员不能从 TLOF 标高以下观察到ꎮ

8􀆰 9􀆰 8 TLOF 边灯应是发绿色光的固定式全向灯ꎬ 边灯的光强分布如图 8􀆰 9􀆰 8 所示ꎮ 高度应符合 下列要求: 1 对于表面和高架直升机场ꎬ 位于 FATO 的 TLOF 边灯高度应不超过 5 cmꎬ 当高出表面的 灯会危及直升机运行或 TLOF 尺寸小于 1􀆰 0D 时ꎬ 应采用嵌入式灯ꎻ 2 对于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ꎬ TLOF 边灯高度应不超过 5 cmꎻ 或当 TLOF 与 FATO 重合时ꎬ TLOF 边灯高度应不超过 15 cmꎮ

               注: 若使用通过仰角小于 2°的灯来识别的装置ꎬ 需要额外的数据ꎮ

               图 8􀆰 9􀆰 8   TLOF 边灯和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的光强分布

8􀆰 9􀆰 9 TLOF 泛光灯的位置设置不应使飞行员或 TLOF 上的工作人员感到眩目ꎮ 泛光灯的排列和 方向应使阴影减至最小ꎮ 【 条文说明】 与低照度泛光灯相比ꎬ 使用间隔的点光源照明阵列和发光板来指明接地 / 定位标志 或直升机场识别标志可以加强地面特征信号ꎮ 如果采用了泛光照明ꎬ 由于存在对准不当的风险ꎬ 需要对其定期检查ꎬ 以确保它们符合本节规范的要求ꎮ

8􀆰 9􀆰 10 TLOF 泛光灯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位于表面或高架直升机场的安全区时ꎬ TLOF 泛光灯的高度应不超过 25 cmꎻ 2 对直升机水上平台或船上直升机场ꎬ TLOF 的泛光灯高度应不超过 5 cmꎻ 当 TLOF 与 FATO 重合时ꎬ 泛光灯高度应不超过 15 cmꎮ 【条文说明】 本条第 2 款ꎬ 高度低于 25 cm 的灯具通常要在安装前和安装后对目视信号的充足性 进行评估ꎮ

8􀆰 9􀆰 11 TLOF 泛光灯的光谱分布应使表面标志和障碍物标志能得到正确辨别ꎮ 从 TLOF 表面上

                                 — 75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测得的泛光照明的平均水平照度宜不小于 10 lxꎬ 均匀性比率 ( 平均值与最小值之比) 宜不大于 8 ∶ 1ꎮ

8􀆰 9􀆰 12 表面直升机场ꎬ 如果采用间隔的点光源阵列或发光板来识别 TLOFꎬ 它们应沿 TLOF 边 线标志设置ꎮ TLOF 为圆形时ꎬ 间隔的点光源阵列或发光板应设置在包围 TLOF 的若干直线上ꎮ

8􀆰 9􀆰 13 在表面直升机场ꎬ 形成某种构形的发光板的光栅总长度应不小于这种构形总长度的 50% ꎬ TLOF 应至少设置 9 块发光板ꎮ TLOF 为矩形或正方形时ꎬ 每条边上的发光板数量 ( 含每 个角上设置的发光板) 应不少于 3 块且为奇数ꎮ 发光板应均匀布置ꎬ TLOF 每条边上相邻发光板 的端部间隔应不超过 5 mꎮ

8􀆰 9􀆰 14 在表面直升机场ꎬ 用以显示 TLOF 边界的间隔的点光源阵列或发光板应发出绿色光ꎮ 发 光板的宽度应不小于 6 cmꎮ 发光板壳的颜色与发光板所指示的标志颜色相同ꎮ 发光板应不高出 表面 2􀆰 5 cmꎮ 发光板的光强分布如图 8􀆰 9􀆰 14 所示ꎮ 发光板的颜色色度和照度宜符合 « 民用机场 飞行区技术标准» ( MH 5001) 中的要求ꎮ

8􀆰 9􀆰 15 当高架直升机场或直升机水上平台使用发光板用以加强其表面特征时ꎬ 发光板不宜靠 近边灯设置ꎬ 可以围绕着接地 / 定位标志设置ꎬ 或与直升机场识别标志重合设置ꎮ

                   图 8􀆰 9􀆰 14   TLOF 发光板的光强分布

8􀆰 9􀆰 16 用于识别接地 / 定位圆的照明设备可由一个发黄光的虚线圆构成ꎮ 各圆弧段由间隔的点 光源阵列组成ꎬ 并且间隔的点光源阵列的全长宜不小于该圆周长的 50% ꎮ

8􀆰 9􀆰 17 如对直升机场识别标志设置灯光ꎬ 则该灯应为发绿光的全向灯ꎮ

                                — 76 —

8 灯光

                  8􀆰 10    直升机机坪泛光照明

8􀆰 10􀆰 1 供夜间使用的直升机机位ꎬ 应根据运行需要设置泛光照明ꎮ 【条文说明】 在直升机机坪设置泛光照明的目的是为向机位表面和相关标志提供照明ꎬ 以协助直 升机机动和定位ꎬ 并为直升机周围的必要作业提供便利ꎮ

8􀆰 10􀆰 2 直升机机坪的泛光灯应提供足够的水平和垂直照度ꎬ 以确保直升机依据可辨别的目视 信号进行必要的机动和定位ꎬ 以及在不危及人员或设备的情况下直升机周围的作业ꎮ 机位泛光 照明的平均水平照度宜不小于 10 lxꎬ 均匀性比率 ( 平均值与最小值之比) 宜不大于 8 ∶ 1ꎮ 垂直 照度在相关方向上高出机坪 2 m 处不低于 10 lxꎮ

8􀆰 10􀆰 3 直升机机坪泛光灯的设置应能提供足够的照度ꎬ 对飞行中或地面上的直升机飞行员及 机位上的人员产生的眩光降到最低ꎬ 其排列和方向宜使直升机机位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方向接 收到光源ꎬ 以使阴影减至最小ꎮ 【条文说明】 对于某些直升机水上平台或船上直升机场ꎬ 可能会将额外高位安装的泛光照明设置 在远离 TLOF 边界的地方ꎬ 例如船桥或从机库照向下方ꎮ 在这种情况下ꎬ 应特别注意确保额外的 光源不会对飞行员造成眩光ꎬ 特别是在悬停时拉升进入前飞状态下ꎬ 并且不会对绿色的 TLOF 边 灯产生干扰ꎮ 对于任何额外的高位安装的光源ꎬ 需考虑使用遮蔽物或百叶窗ꎮ

8􀆰 10􀆰 4 直升机机坪泛光灯的色温和显色性应使表面标志和障碍物标志能得到正确辨别ꎮ

                8􀆰 11     船上悬停操作区泛光照明

8􀆰 11􀆰 1 供夜间使用的船上悬停操作区应设置船上悬停操作区泛光照明ꎮ 【条文说明】 设置船上悬停操作区泛光照明的目的是为表面、 障碍物和目视信号提供照明ꎬ 以协 助直升机在可以起降人员或设备的区域之上定位并保持在该区域内ꎮ

8􀆰 11􀆰 2 泛光灯的设置不应使飞行中的飞行员或该地区上的工作人员感到眩目ꎬ 其排列和方向 应使阴影减至最小ꎮ

8􀆰 11􀆰 3 泛光灯的色温和显色性应使表面标志和障碍物标志能得到正确辨别ꎮ

8􀆰 11􀆰 4 在船上悬停操作区的表面测得的水平照度宜不小于 10 lxꎮ

                            — 77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8􀆰 12     滑行道中线灯和边灯

8􀆰 12􀆰 1 供夜间使用的直升机滑行道应设滑行道中线灯或边灯ꎬ 但当地面照明或其他方法已能 提供足够的引导时ꎬ 可不设ꎮ

8􀆰 12􀆰 2 滑行道边灯应采用全向发蓝色光轻型易折的立式灯具或嵌入式灯具ꎬ 纵向间距宜不大 于 60 mꎬ 在滑行道短的直线段上、 转弯处和分支处的滑行道边灯间距应适当缩小ꎮ 滑行道边灯 距滑行道和机坪边缘宜不超过 3 mꎮ

8􀆰 12􀆰 3 滑行道中线灯应为绿色恒定发光灯ꎬ 在滑行道直线段上纵向间距宜不大于 30 mꎬ 在弯 道上的间距宜不大于 7􀆰 5 mꎮ 滑行道中线灯的灯具允许偏离滑行道中线标志的距离应不超过 0􀆰 6 mꎮ

       8􀆰 13   在障碍物限制面之外和之下的障碍物标志和灯光标示

8􀆰 13􀆰 1 当航行研究表明直升机场障碍物限制面边界之外或之下的障碍物对直升机构成危险时ꎬ 应在障碍物上设置标志和灯光标示ꎬ 但该障碍物设有在日间运行的高光强障碍灯时ꎬ 可不设 标志ꎮ

8􀆰 13􀆰 2 当航行研究表明架空电线或线缆对直升机构成危险时ꎬ 应在线上设置标志ꎬ 其支撑塔 也应设置标志和灯光标示ꎮ

                      8􀆰 14    障碍物泛光照明

8􀆰 14􀆰 1 供夜间使用的直升机场ꎬ 如无法在障碍物上设置障碍灯ꎬ 则应对障碍物采用泛光照明ꎮ

8􀆰 14􀆰 2 障碍物泛光照明应照亮整个障碍物ꎬ 并尽量不使飞行员感到眩目ꎮ

8􀆰 14􀆰 3 障碍物泛光照明的亮度宜不小于 10 cd / m 2 ꎮ

                               — 78 —

9 救援和消防

                   9   救援和消防



                    9􀆰 1    一般规定

9􀆰 1􀆰 1 本章规定适用于开展商业运输业务的表面直升机场、 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水上平台的 响应区内发生的失事或事故的救援和消防ꎬ 不适用于船上直升机场或船上悬停操作区以及各直 升机场响应区之外的救援和消防ꎮ 【 条文说明】 船上直升机场或船上悬停操作区的救援与消防要求见 «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 SOLAS) » 以及 « SOLAS 消防安全系统守则» 中的相关规定ꎮ 响应区一般位于直升机场的飞行 场地内ꎬ 不包括直升机场以外区域ꎬ 例如高架直升机场附近的相邻屋顶不属于响应区ꎮ

9􀆰 1􀆰 2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有人活动构筑物或建筑物上方的高架直升机场应提供必要的救援和消 防设备与服务ꎮ 表面直升机场和无人活动构筑物上方的高架直升机场ꎬ 宜根据风险评估确定救 援和消防设备与服务的需求ꎮ 【 条文说明】 风险评估需要考虑以下因素ꎬ 包括但不限于: ———起降架次、 起降频率、 高峰时现场投入使用的直升机总数和乘客人数ꎻ ———起降类型ꎬ 即是否用于商业航空运输或通用航空ꎻ ———使用的直升机类型、 其耐撞性认证状态、 其性能特征ꎻ ———响应区的大小和复杂性ꎬ 如机坪区域是否有其他直升机ꎻ ———地形情况: 是否靠近水域或沼泽地ꎻ ———直升机场是否位于人口稠密区ꎻ ———当地救援和消防服务对直升机场事故或事件的响应速度ꎻ ———直升机的类型和危害的性质ꎬ 如机身是否采用复合材料ꎬ 即人造矿物纤维ꎻ ———是否已制定应急响应预案ꎮ

9􀆰 1􀆰 3 实施救援与消防应保证救援和消防人员数量充足ꎬ 受过训练ꎬ 配备防护性装备ꎮ

9􀆰 1􀆰 4 位于固定翼航空器运行的机场内的直升机专用区域ꎬ 其救援与消防可参照该机场的相关 救援与消防规定执行ꎮ

9􀆰 1􀆰 5 救援与消防设施是直升机场应急响应预案所需配置的设施ꎮ 直升机场消防方案分类见附 录 Dꎮ

                           — 79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9􀆰 2      消防等级

9􀆰 2􀆰 1 直升机场的消防等级应根据拟使用直升机的机身长度和机身宽度确定ꎬ 如表 9􀆰 2􀆰 1 所示ꎮ

                         表 9􀆰 2􀆰 1   直升机场的消防等级

         消防等级               最大机身长度 ( L f )              最大机身宽度 ( W f )

           H0                        <8 m                    1􀆰 5 m

           H1                   8 m ~ <12 m                  2􀆰 0 m

           H2                   12 m ~ <16 m                 2􀆰 5 m

           H3                  16 m ~ ≤20 m                  3􀆰 0 m
注: 1 先按机身长度再根据机身宽度进行分类ꎬ 当机身长度和机身宽度不在同一等级时ꎬ 应按更高一个等级进行确定ꎮ

        当机身长度和机身宽度不大于表中尺寸上限的 1􀆰 1 倍时ꎬ 可不提高消防等级ꎮ

      2 机身尺寸一般可在直升机型号证书和直升机飞行手册中查询ꎬ 附录 C 中列出了常见型号的机身尺寸和消防等级ꎮ

9􀆰 2􀆰 2 根据直升机场场地条件、 消防等级和主要灭火剂喷射形式ꎬ 选择使用不同的方式计算消 防实际关键区域面积ꎮ 消防实际关键区域面积的计算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在陆上直升机场ꎬ 当主要灭火剂以射流方式覆盖时ꎬ 采用式 ( 9􀆰 2􀆰 2) 计算消防实际关 键区域面积:

                             S = L f × ( W f + W f1 )                    (9􀆰 2􀆰 2)

式中: S———消防实际关键区域面积ꎬ m 2 ꎻ L f ———机身长度ꎬ mꎻ W f ———机身宽度ꎬ mꎻ W f1 ———附加宽度因子ꎬ H0 到 H3 类的陆上直升机场取 4ꎬ 超出 H3 类的陆上直升机场取 6ꎬ mꎮ 2 在陆上直升机场ꎬ 当主要灭火剂以喷雾方式覆盖时ꎬ 消防实际关键区域面积为直升机场 内包括 TLOF 以及承重的 FATO 区域的面积ꎮ 3 直升机水上平台主要灭火剂以射流方式或喷雾方式覆盖时ꎬ 消防实际关键区域面积均为 TLOF 所能容纳的最大圆的面积ꎮ 【 条文说明】 本条第 2 款中ꎬ 喷雾方式是指从安装在平台表面的多个喷头向较大区域喷射主要灭 火剂的模式ꎮ

9􀆰 2􀆰 3 在设定的消防实际关键区域内主要灭火剂的喷射流量 ( L / min) 应能够在消防系统启动

                                     — 80 —

9 救援和消防

之后 1 min 内控制住直升机场可能发生的任何火情ꎮ

                        9􀆰 3   救援和消防设施

9􀆰 3􀆰 1 灭火剂宜符合下列要求: 1 直升机水上平台及陆上直升机场宜同时提供主要灭火剂和辅助灭火剂ꎮ 2 主要灭火剂应为满足最低性能水平 B 级或 C 级的泡沫ꎮ B 级泡沫的最低供给强度应为 5􀆰 5 L / ( min􀅰m 2 ) ꎬ C 级泡沫的最低供给强度应为 3􀆰 75 L / ( min􀅰m 2 ) ꎮ 3 辅助灭火剂应为化学干粉 ( B 类、 C 类粉末) 和气态剂ꎮ 化学干粉应与泡沫灭火剂相 容ꎮ 辅助灭火剂需符合国际标准组织 ( ISO) 的相关规格标准ꎮ 【 条文说明】 灭火剂的特性参见 « 机场勤务手册» ( Doc 9137 ̄AN / 898) 第一部分 “ 救援和消 防” ꎮ

9􀆰 3􀆰 2 主要灭火剂喷射设备形式宜符合下列要求: 1 除规模有限的表面直升机场外ꎬ 表面直升机场宜采用移动式泡沫设施 ( PFAS) ꎮ 2 高架直升机场、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规模有限的表面直升机场宜根据需要采用固定式泡沫 消防系统 ( FFAS) 或固定式水消防系统 ( FAS) ꎮ 固定式泡沫消防系统 ( FFAS) 可包括但不限 于固定式消防枪系统 ( FMS) 、 平台综合消防系统 ( DIFFS) 、 环状管网 ( RMS) 等ꎮ 3 当直升机场 TLOF 小于等于 20 m 时可选用环状管网 ( RMS) ꎮ 当 TLOF 大于 20 m 时ꎬ 若 采用环状管网 ( RMS) 需同时采取其他辅助方式来喷射主要灭火剂ꎮ 4 设置固定式消防枪系统 ( FMS) 的直升机场ꎬ 宜另外设置至少两个带有手动控制泡沫支 管的输送系统ꎬ 每条软管能以 225 L / min ~ 250 L / min 的最低速度喷射吸气型泡沫ꎮ 每条软管管 路应能安装一个支管ꎬ 用于喷射冷却用水或用于其他消防措施ꎮ 【 条文说明】 本条第 1 款中ꎬ 规模有限的表面直升机场是指规模较小ꎬ 消防供给能力覆盖 FATO / TLOFꎬ 无需移动泡沫或水消防设施的表面直升机场ꎮ 设备能够运送到事故现场即可将其归类为 移动式泡沫设施ꎮ 移动式泡沫设施可包括但不限于手控式泡沫软管、 消防枪或泡沫炮ꎮ 消防软 管可由消防人员拖曳至表面直升机场ꎬ 消防枪或泡沫炮则安装在合适的救援和消防车上ꎬ 在进 行救援和消防时被运送至事故现场ꎮ 本条第 2 款中ꎬ 固定式消防枪系统泡沫最初以射流方式喷射ꎬ 一旦火势在初次扑灭期间得 到控制ꎬ 可将设备的灭火剂喷射从射流方式改为喷雾方式ꎬ 即将喷头从射流模式调整为喷雾模 式ꎬ 可为救援人员接近事故 / 失事地点提供一个更安全的环境ꎮ 平台综合消防系统采用喷雾方式 喷射ꎬ 通常由一系列具有水平和垂直组件的弹出式喷头组成ꎬ 能够将主要灭火剂覆盖直升机场 的整个承载区ꎮ 固定式水消防系统只能喷射水ꎬ 采用喷雾方式喷射ꎬ 仅允许与被动阻燃面层一 起使用ꎮ 仅喷射水流的平台综合消防系统属于固定式水消防系统ꎮ

                                — 81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本条第 3 款中ꎬ 当 TOLF 大于 20 m 时ꎬ 只有在 TLOF 中心辅以平台综合消防系统喷头ꎬ 环状

管网才能有效利用ꎮ

9􀆰 3􀆰 3 当表面直升机场设置以射流方式喷射主要灭火剂的移动式泡沫设施 ( PFAS) 时ꎬ 主要 灭火剂和辅助灭火剂的数量宜符合表 9􀆰 3􀆰 3 的规定ꎮ

                           表 9􀆰 3􀆰 3   表面直升机场最小可用灭火剂数量

       达到性能水平 B 的泡沫                      达到性能水平 C 的泡沫                     辅助灭火剂

          水       泡沫混合液                 水          泡沫混合液          化学干粉            气态剂

类别 /L 喷射流量 / L / min /L 喷射流量 / L / min / kg / kg

H0 500 250 330 165 23 9 和 H1 800 400 540 270 23 9

H2 1 200 600 800 400 45 18

H3 1 600 800 1 100 550 90 36 注: 1 表中的最低喷射持续时间设定为 2 minꎮ 当备用消防服务离直升机场较远时ꎬ 宜将喷射持续时间从 2 min 提高到

       3 minꎮ

      2 化学干粉单具灭火器的灭火剂充装量宜不小于 23 kgꎬ 气态剂单具灭火器的灭火剂充装量宜不小于 9 kgꎮ

9􀆰 3􀆰 4 当高架直升机场设置以射流方式喷射主要灭火剂的固定式泡沫消防系统 ( FFAS) 时ꎬ 主 要灭火剂和辅助灭火剂的数量宜符合表 9􀆰 3􀆰 4 的规定ꎮ

                           表 9􀆰 3􀆰 4   高架直升机场最小可用灭火剂数量

       达到性能水平 B 的泡沫                      达到性能水平 C 的泡沫                     辅助灭火剂

          水       泡沫混合液                 水          泡沫混合液          化学干粉            气态剂

类别 /L 喷射流量 / L / min /L 喷射流量 / L / min / kg / kg

H0 1 250 250 825 165 23 9 和 H1 2 000 400 1 350 270 45 18

H2 3 000 600 2 000 400 45 18

H3 4 000 800 2 750 550 90 36 注: 1 表中的最低喷射持续时间设定为 5 minꎮ

      2 化学干粉单具灭火器的灭火剂充装量宜不小于 23 kgꎬ 气态剂单具灭火器的灭火剂充装量宜不小于 9 kgꎮ

9􀆰 3􀆰 5 当高架直升机场或规模有限的表面直升机场铺设实体板面层ꎬ 设置以喷雾方式喷射主要 灭火剂的固定式泡沫消防系统 ( FFAS) 时ꎬ 灭火剂数量宜符合以下要求: 1 泡沫液喷射流量 ( L / min) 为消防实际关键区域面积 ( m 2 ) 乘以选用泡沫的供给强度 [ L / ( min􀅰m 2 ) ] ꎮ 生成泡沫所需的用水量为喷射流量乘以喷射持续时间ꎮ

                                               — 82 —

9 救援和消防

 2    喷射持续时间不少于 3 minꎮ
 3    辅助灭火剂数量宜符合表 9􀆰 3􀆰 4 中 H2 类直升机场运行的规定ꎮ 对于机身长度大于 16 m

或机身宽度大于 2􀆰 5 m 的直升机ꎬ 辅助灭火剂数量宜符合表 9􀆰 3􀆰 4 中 H3 类直升机场的规定ꎮ 【条文说明】 实体板面层是指液体不能渗透的表面ꎮ 实体板面层具有适当的坡度ꎬ 使得燃烧的燃 油能够通过直升机场的实体表面排入一个合适的排放收集系统ꎮ

9􀆰 3􀆰 6 当高架直升机场或规模有限的表面直升机场铺设被动式阻燃面层ꎬ 设置仅喷射水流的平 台综合消防系统 ( DIFFS) 时ꎬ 灭火剂数量宜符合以下要求: 1 水的喷射流量 ( L / min) 为消防实际关键区域面积 ( m 2 ) 乘以水供给强度 [ 3􀆰 75 L / ( min􀅰m 2 ) ] ꎮ 所需的用水量为喷射流量乘以喷射持续时间ꎮ 2 喷射持续时间不少于 2 minꎮ 3 辅助灭火剂数量宜符合表 9􀆰 3􀆰 4 中 H2 类直升机场运行的规定ꎮ 对于机身长度大于 16 m 或机身宽度大于 2􀆰 5 m 的直升机ꎬ 辅助灭火剂数量宜符合表 9􀆰 3􀆰 4 中 H3 类直升机场的规定ꎮ 【条文说明】 被动式阻燃面层是指以穿孔表面或格栅形式建造的表面ꎬ 该表面包含许多孔洞ꎬ 使 得燃烧的燃油能够迅速通过该表面快速排出ꎮ

9􀆰 3􀆰 7 当直升机水上平台铺设实体板面层ꎬ 设置以射流方式或喷雾方式喷射主要灭火剂的固定 式泡沫消防系统 ( FFAS) 时ꎬ 灭火剂数量宜符合以下要求: 1 泡沫液喷射流量 ( L / min) 为消防实际关键区域面积 ( m 2 ) 乘以选用泡沫的供给强度 [ L / ( min􀅰m 2 ) ] ꎮ 生成泡沫所需的用水量为喷射流量乘以喷射持续时间ꎮ 2 喷射持续时间不少于 5 minꎮ 3 辅助灭火剂数量宜符合表 9􀆰 3􀆰 4 中的规定ꎮ 表中 H0 类用于小于等于 16 m 的直升机水上 平台ꎬ H1、 H2 类用于大于 16 m 且小于等于 24 m 的直升机水上平台ꎬ H3 类用于大于 24 m 的直 升机水上平台ꎮ

9􀆰 3􀆰 8 当直升机水上平台铺设被动式阻燃面层ꎬ 设置仅喷射水流的平台综合消防系统 ( DIFFS) 时ꎬ 灭火剂数量宜符合以下要求: 1 水 的 喷 射 流 量 ( L / min ) 为 消 防 实 际 关 键 区 域 面 积 ( m 2 ) 乘 以 水 的 供 给 强 度 [3􀆰 75 L / ( min􀅰m 2 ) ] ꎮ 所需的用水量为喷射流量乘以喷射持续时间ꎮ 可以使用海水ꎮ 2 喷射持续时间不少于 3 minꎮ 3 辅助灭火剂数量宜符合表 9􀆰 3􀆰 4 中的规定ꎮ 表中 H0 类用于小于等于 16 m 的直升机水上 平台ꎬ H1、 H2 类用于大于 16 m 且小于等于 24 m 的直升机水上平台ꎬ H3 类用于大于 24 m 的直 升机水上平台ꎮ

9􀆰 3􀆰 9 直升机场的救援设备配置宜符合表 9􀆰 3􀆰 9 中的规定ꎮ 在直升机水上平台ꎬ 救援设备宜存 放在有明确标记且安全的水密柜 / 箱中ꎮ

                                  — 83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表 9􀆰 3􀆰 9     直升机场的救援设备

                             救援设备
 序号                                                 配备数量
                     名称                        单位

   1                液压扩张钳                      套      1

   2                无齿切割锯                      个      1

   3                消防尖平斧                      把      1

   4                 消防钩                       个      1

   5                 铁皮剪                       把      1

   6                 绝缘钳                       把      1

   7                 撬棍                        根      1

   8                 消防梯                       个      1

   9               救生绳和安全带                     套      1

  10                消防手套                       副    按人数配置

  11                 防火毯                       张      1

  12         人造矿物纤维 ( MMMF) 过滤口罩               只    按人数配置
注: 消防梯长度应满足最大机型ꎮ




                            9􀆰 4    应答时间

9􀆰 4􀆰 1 在表面直升机场ꎬ 救援和消防的工作目标是在最佳地面情况和能见度条件下ꎬ 应答时间 宜不超过 2 minꎮ 【 条文说明】 表面直升机场应答时间是指从向救援和消防机构首次呼救ꎬ 到应答驰救的第一辆 ( 或几辆) 消防车到位并按表 9􀆰 3􀆰 3 规定喷射流量的至少 50% 喷射泡沫之间的这段时间ꎮ

9􀆰 4􀆰 2 在高架直升机场、 规模有限的表面直升机场和直升机水上平台上ꎬ 固定式消防系统按所 需供给强度喷射主要灭火剂的响应时间宜为从系统启动算起的 15 sꎮ 如果需要救援和消防人员ꎬ 则当直升机正在进行活动时ꎬ 救援和消防人员应在直升机场或其附近时刻备勤ꎮ

                     9􀆰 5     通信和告警系统

9􀆰 5􀆰 1 直升机场宜根据需要提供适当的通信和告警系统ꎮ

                                   — 84 —

9 救援和消防

                  9􀆰 6   消防疏散通道

9􀆰 6􀆰 1 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水上平台应设置一个主要消防疏散通道和至少一个辅助消防疏散 通道ꎮ 主要消防疏散通道和辅助消防疏散通道的设置应在实际可行的范围内相距尽可能远ꎮ

9􀆰 6􀆰 2 消防疏散通道的宽度应确保人员快速有效地移动ꎬ 并便于操作消防设备和使用担架ꎮ 主 要消防疏散通道的宽度宜不小于 1􀆰 2 mꎬ 辅助消防疏散通道的宽度宜不小于 0􀆰 7 mꎮ

                         — 85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附录 A          直升机性能分级方法


                        表A    直升机性能分级方法

                                   直升机性能

飞行阶段 1级 2级 3级

   在起飞决断点或 在 此 点 之 前 发       达到起飞后限制 点 之 后 任 何 时       在航径上的任一点ꎬ 动力装
   生关 键 动 力 装 置 失 效ꎬ 直 升 机   间如 关 键 动 力 装 置 失 效ꎬ 直 升   置失效都会导致直升机迫降
   应能中断起飞并 在 可 用 中 断 起       机应 能 继 续 起 飞ꎬ 飞 越 沿 航 径
   飞区 内 停 住ꎮ 在 起 飞 决 断 点 和   上的所有障碍并 保 持 足 够 的 裕

起飞和 在此点之后发生 关 键 动 力 装 置 度ꎬ 直到 处 于 符 合 本 表 中 直 升 初始爬升 失效ꎬ 则直升机应能继续起飞ꎬ 机以 2 级性 能 运 行 在 航 路 阶 段 阶段 飞越航径上的所 有 障 碍 并 有 足 的规 定 位 置ꎮ 在 起 飞 后 限 制 点 够的 裕 度ꎬ 直 到 处 于 符 合 本 表 之前 如 关 键 动 力 装 置 失 效ꎬ 可 中直升机以 1 级 性 能 运 行 在 航 能导致直升机迫降 路阶段的规定位置

   在航路阶段的任 一 点 关 键 动 力       在航路阶段的任 一 点 关 键 动 力       所有动力装置都工作时ꎬ 直
   装置 失 效 时ꎬ 直 升 机 应 能 继 续   装置 失 效 时ꎬ 直 升 机 应 能 继 续   升机应能继续沿预定航路或
   飞行到符合本表 中 进 近 和 着 陆       飞行到符合本表 中 进 近 和 着 陆       沿计划改航路飞行ꎬ 且在任

航路阶段 阶段以 1 级 性 能 运 行 条 件 的 场 阶段以 2 级 性 能 运 行 条 件 的 场 何一点的飞行不应低于相应 地ꎬ 同时 在 任 何 一 点 的 飞 行 不 地ꎬ 同时 在 任 何 一 点 的 飞 行 不 的最低飞行高度ꎮ 在航径的 应低于相应的最低飞行高度 应低于相应的最低飞行高度 任一点上一台动力装置失效 将引起直升机迫降

   在着陆决断点之 前 的 进 近 和 着       在着陆限制点之 前 关 键 动 力 装       在航径的任一点ꎬ 一台动力
   陆阶段任一点关 键 动 力 装 置 失       置失 效 时ꎬ 无 论 在 目 的 地 机 场   装置失效将导致直升机迫降
   效时ꎬ 无 论 在 目 的 地 机 场 还 是   还是 在 备 降 机 场ꎬ 直 升 机 应 有
   在备 降 机 场ꎬ 直 升 机 应 有 足 够   足够的安全裕度 飞 越 进 近 航 径
   的安全裕度飞越 进 近 航 径 上 的       上的所有障碍后 着 陆 并 在 可 用
   所有障碍后着陆 并 在 可 用 着 陆       着陆 距 离 内 停 住ꎬ 或 复 飞 并 保

进近和 距离 内 停 住ꎬ 或 复 飞 并 保 持 与 持与本表规 定 的 以 2 级 性 能 运 着陆阶段 本表规定的 以 1 级 性 能 运 行 的 行的起飞和爬升 阶 段 相 同 的 安 起飞和爬升阶段 相 同 的 安 全 裕 全裕度飞越航径 上 的 所 有 障 碍 度飞 越 航 径 上 的 所 有 障 碍 物ꎮ 物ꎮ 在着 陆 限 制 点 之 后 一 台 动 在着陆决断点之 后 关 键 动 力 装 力装 置 失 效 可 能 导 致 直 升 机 置失 效 时ꎬ 直 升 机 应 能 够 着 陆 迫降 并在可用着陆距离内停住

                               — 86 —

附录 B 直升机场航空数据及其精度要求

          附录 B            直升机场航空数据及其精度要求


                            表 B􀆰 1   经、 纬度

                                     数据精确度
       经、 纬度                                               完好性分类
                                     数据类型

                                      30 m

直升机场基准点 一般数据 测量值 / 计算值

                                       3m

直升机场上的导航设备 基本数据 测量值

                                      0􀆰 5 m

地区 3 内的障碍物 基本数据 测量值

                                       5m

地区 2 内的障碍物 基本数据 测量值

                                      0􀆰 5m

TLOF 或 FATO 入口的几何中心 关键数据 测量值

                                      0􀆰 5 m

滑行道或滑行通道中线点 基本数据 测量值 / 计算值

                                      0􀆰 5 m

滑行道交叉点的标志线 基本数据 测量值

                                      0􀆰 5 m

地面出口引导线 基本数据 测量值

                                       1m

机坪边界 ( 多边形) 一般数据 测量值

                                       1m

除冰 / 防冰设施 ( 多边形) 一般数据 测量值

                                      0􀆰 5 m

直升机机位 / INS 校准点 一般数据 测量值

注: 关于障碍物数据采集面的图形说明和用以识别所确定地区内障碍物的判定标准ꎬ 见 « 空中航行服务程序—航空情报管

理» ( Doc 10066 号) 附录 8ꎮ




                                — 87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表 B􀆰 2    标高 / 高程 / 高

                                             数据精确度
           标高 / 高程 / 高                                  完好性分类
                                             数据类型

                                              0􀆰 5 m

直升机场标高 基本数据 测量值

直升机场标高处的 0􀆰 5 m 基本数据 WGS ̄84 大地水准面高差 测量值

目视 ( 含或不含 PinS 进近) 和非精密进近 FATO 0􀆰 5 m 基本数据 入口、 TLOF 几何中心标高 测量值

目视 ( 含或不含 PinS 进近) 和非精密进近 FATO 0􀆰 5 m 入口、 TLOF 几何 中 心 处 的 WGS ̄84 大 地 水 准 面 基本数据 测量值 高差

                                              0􀆰 25 m

精密进近 FATO 入口、 TLOF 几何中心标高 关键数据 测量值

精密进近 FATO 入口、 TLOF 几何中心处的 0􀆰 25 m 关键数据 WGS ̄84 大地水准面高差 测量值

                                               1m

滑行道中线各点 基本数据 测量值

                                               3m

地区 2 内的障碍物 基本数据 测量值

                                              0􀆰 5 m

地区 3 内的障碍物 基本数据 测量值

                                               3m

测距仪 / 精密 ( DME / P) 基本数据 测量值

                                              0􀆰 5 m

直升机场飞越高度ꎬ 空间点进近 基本数据 计算值 注: 关于障碍物数据采集面的图形说明和用以识别所确定地区内障碍物的判定标准ꎬ 见 « 空中航行服务程序—航空情报管

 理» ( Doc 10066 号) 附录 8ꎮ



                           表 B􀆰 3    磁偏角和磁差

                                             数据精确度
           磁偏角和磁差                                       完好性分类
                                             数据类型

                                                1°

直升机场磁差 基本数据 测量值

                                                1°

仪表着陆系统 ( ILS) 航向台天线磁差 基本数据 测量值

                                                1°

微波着陆系统 ( MLS) 方位天线磁差 基本数据 测量值

                                    — 88 —

附录 B 直升机场航空数据及其精度要求

                              表 B􀆰 4   方位

                                           数据精确度
            方位                                             完好性分类
                                           数据类型

                                            0􀆰 01°

仪表着陆系统 ( ILS) 航向台定向 基本数据 测量值

                                            0􀆰 01°

微波着陆系统 ( MLS) 零方位定向 基本数据 测量值

                                            0􀆰 01°

FATO 方位 ( 真向) 一般数据 测量值

                         表 B􀆰 5   长度 / 距离 / 尺寸

                                           数据精确度

长度 / 距离 / 尺寸 完好性分类 数据类型

                                             1m

FATO 长度ꎬ TLOF 尺寸 关键数据 测量值

                                             1m

净空道长度和宽度 基本数据 测量值

                                             1m

可用着陆距离 关键数据 测量值

                                             1m

可用起飞距离 关键数据 测量值

                                             1m

可用中断起飞距离 关键数据 测量值

                                             1m

直升机滑行道 / 滑行通道宽度 基本数据 测量值

仪表着陆系统 ( ILS) 航向台天线至 FATO 末端 3m 一般数据 距离 计算值

仪表着陆系统 ( ILS) 下滑仪天线至 FATO 入口 3m 一般数据 距离 ( 沿中线) 计算值

                                             3m

仪表着陆系统 ( ILS) 指点标至 FATO 入口距离 基本数据 计算值

仪表着陆系统 ( ILS) 测距仪天线至 FATO 入口 3m 基本数据 距离 ( 沿中线) 计算值

微波着 陆 系 统 ( MLS) 方 位 天 线 至 FATO 末 端 3m 一般数据 距离 计算值

微波着陆系统 ( MLS) 高度天线至 FATO 入口距 3m 一般数据 离 ( 沿中线) 计算值

微波着陆系统 ( MLS) 精密测距仪 ( DME / P) 天 3m 基本数据 线至 FATO 入口距离 ( 沿中线) 计算值

                                  — 89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附录 C     常见直升机尺寸及对应消防等级


                     表C     常见直升机尺寸及对应消防等级

                  直升机全尺寸     直升机全宽       起落架横距     机身长度 L f   机身宽度 W f   消防
    机型
                    D/ m       W/ m      UCW / m      /m         /m      等级

 罗宾逊 R22            8􀆰 76      7􀆰 67      1􀆰 93      6􀆰 30      1􀆰 12    H0

 罗宾逊 R44           11􀆰 70     10􀆰 04      2􀆰 11      9􀆰 10      1􀆰 30    H1

 罗宾逊 R66           11􀆰 66     10􀆰 06      2􀆰 29      9􀆰 00      1􀆰 47    H1

 空客 H120           11􀆰 52     10􀆰 00      2􀆰 07      9􀆰 60      1􀆰 50    H1

空客 H125 ( AS350B3) 12􀆰 94 10􀆰 69 2􀆰 17 10􀆰 93 1􀆰 87 H1

 空客 H130           12􀆰 60     10􀆰 69      2􀆰 31      10􀆰 68     2􀆰 03    H1

 麦道 MD902          12􀆰 37     10􀆰 39      2􀆰 23      10􀆰 39     1􀆰 32    H1

贝尔 206B Ⅲ          11􀆰 96     10􀆰 16      1􀆰 92      9􀆰 51      1􀆰 40    H1

伯尔科夫 Bo105 11􀆰 86 9􀆰 84 2􀆰 53 8􀆰 81 1􀆰 58 H1

欧直 EC 135 T2+ 12􀆰 20 10􀆰 20 2􀆰 00 10􀆰 20 1􀆰 56 H1

 空客 H135           12􀆰 26     10􀆰 40      2􀆰 00      10􀆰 20     1􀆰 56    H1

  贝尔 407           12􀆰 70     10􀆰 67      2􀆰 68      10􀆰 57     1􀆰 47    H1

  贝尔 429           13􀆰 00     10􀆰 98      2􀆰 67      11􀆰 73     1􀆰 63    H1

贝尔 206L IV         12􀆰 92     11􀆰 28      2􀆰 46      10􀆰 56     1􀆰 40    H1

 欧直 AS355          12􀆰 94     10􀆰 69      2􀆰 17      10􀆰 93     1􀆰 87    H1

   BK117           13􀆰 01     11􀆰 00      2􀆰 50      9􀆰 98      1􀆰 60    H1

  贝尔 427           13􀆰 00     11􀆰 28      2􀆰 67      11􀆰 13     1􀆰 60    H1

卡莫夫 Ka226          13􀆰 00     13􀆰 00      2􀆰 56      8􀆰 61      3􀆰 22    H3

莱昂纳多 A109          13􀆰 05     11􀆰 00      2􀆰 45      11􀆰 45     1􀆰 62    H1

莱昂纳多 A119          13􀆰 01     10􀆰 83      2􀆰 10      11􀆰 14     1􀆰 67    H1

欧直 EC145C ̄2e 13􀆰 03 11􀆰 00 2􀆰 40 10􀆰 20 1􀆰 73 H1

 空客 H145           13􀆰 64     10􀆰 80      2􀆰 40      11􀆰 69     1􀆰 73    H1

海豚 AS365N2         13􀆰 68     11􀆰 94      1􀆰 90      11􀆰 63     2􀆰 03    H1

    直9             13􀆰 72     12􀆰 00      1􀆰 90      12􀆰 04     2􀆰 03    H1

莱昂纳多 AW169 14􀆰 65 12􀆰 12 2􀆰 53 12􀆰 19 2􀆰 15 H1

莱昂纳多 AW189 17􀆰 57 14􀆰 60 2􀆰 80 14􀆰 60 2􀆰 55 H2

 空客 H175           18􀆰 06     14􀆰 80      2􀆰 85      15􀆰 68     2􀆰 25    H2


                                — 90 —

附录 C 常见直升机尺寸及对应消防等级

                                                                      续表

                  直升机全尺寸    直升机全宽      起落架横距     机身长度 L f   机身宽度 W f   消防
   机型
                    D/ m     W/ m      UCW / m      /m         /m      等级

海豚 AS365N3 13􀆰 73 11􀆰 94 1􀆰 90 11􀆰 63 2􀆰 03 H1

空客 H155 ( EC 155B1) 14􀆰 30 12􀆰 60 1􀆰 90 12􀆰 71 2􀆰 05 H1

  贝尔 222           15􀆰 36    12􀆰 80     2􀆰 77      12􀆰 50     1􀆰 62    H1

  贝尔 230           15􀆰 38    12􀆰 80     2􀆰 78      12􀆰 97     1􀆰 65    H1

  贝尔 430           15􀆰 29    12􀆰 80     2􀆰 78      13􀆰 44     1􀆰 70    H2

卡莫夫 Ka62           15􀆰 60    13􀆰 50     2􀆰 50      13􀆰 46     2􀆰 50    H2

西科斯基 S76C 16􀆰 00 13􀆰 41 2􀆰 44 13􀆰 20 2􀆰 13 H1

莱昂纳多 AW139 16􀆰 66 13􀆰 80 3􀆰 05 13􀆰 77 2􀆰 26 H2

  贝尔 412           17􀆰 13    15􀆰 54     2􀆰 89      12􀆰 91     2􀆰 44    H2

  贝尔 205           17􀆰 62    14􀆰 63     2􀆰 91      12􀆰 92     2􀆰 44    H2

  贝尔 212           17􀆰 46    14􀆰 64     2􀆰 65      14􀆰 00     2􀆰 64    H2

 贝尔 214B           20􀆰 21    15􀆰 24     2􀆰 85      13􀆰 77     2􀆰 44    H2

空客 H215 ( AS332C1e) 18􀆰 70 15􀆰 60 3􀆰 00 15􀆰 53 2􀆰 00 H2

空客 H215 ( AS332L1e) 18􀆰 70 15􀆰 60 3􀆰 00 15􀆰 58 2􀆰 00 H2

 贝尔 214ST          18􀆰 95    15􀆰 85     3􀆰 15      14􀆰 97     3􀆰 11    H3

超级美洲豹 AS332L2 19􀆰 50 16􀆰 20 3􀆰 00 16􀆰 79 2􀆰 00 H2

空客 H225 ( EC 225LP) 19􀆰 50 16􀆰 20 3􀆰 00 16􀆰 79 2􀆰 00 H2

西科斯基 S92A 20􀆰 88 17􀆰 17 3􀆰 18 17􀆰 10 2􀆰 50 H2

西科斯基 S61N 22􀆰 20 18􀆰 90 4􀆰 27 18􀆰 72 2􀆰 16 H3

莱昂纳多 AW101 22􀆰 80 18􀆰 59 4􀆰 55 19􀆰 51 2􀆰 80 H3

 米 38 Mi38         25􀆰 22    21􀆰 10     4􀆰 50      19􀆰 95     2􀆰 36    H3

  米 8 Mi8          25􀆰 35    21􀆰 29     4􀆰 51      18􀆰 17     2􀆰 50    H3

米 171 Mi171        25􀆰 33    21􀆰 29     4􀆰 51      18􀆰 17     2􀆰 50    H3




                              — 91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附录 D    直升机场消防方案分类


                   表D    直升机场消防方案分类

               灭火剂设备         消防实际关键区域         喷射持                  响应时

直升机场类型 主要灭火剂 ( 喷射方式) 面积 S 续时间 间目标

              移动式泡沫设施         采用式 (9􀆰 2􀆰 2)

表面直升机场 ≥2 min B / C 级泡沫 ≤2 min ( 射流方式) 计算

             固定式泡沫消防系统        采用式 (9􀆰 2􀆰 2)

高架直升机场 ≥5 min B / C 级泡沫 ≤15 s ( 射流方式) 计算

高架直升机场 / 规模 固定式泡沫消防系统 TLOF 以及承重的 有限的表面直升机场 ≥3 min B / C 级泡沫 ≤15 s ( 喷雾方式) FATO 区域面积 ———铺设实体板面层

高架直升机场 / 规模 喷射水流的 TLOF 以及承重的 有限的表面直升机场 平台综合消防系统 ≥2 min 水 ≤15 s FATO 区域面积 ———铺设被动式阻燃面层 ( 喷雾方式)

直升机水上平台——— 固定式泡沫消防系统 TLOF 所能容纳的 ≥5 min B / C 级泡沫 ≤15 s 铺设实体板面层 ( 射流方式 / 喷雾方式) 最大圆的面积

               喷射水流的

直升机水上平台——— TLOF 所能容纳的 平台综合消防系统 ≥3 min 水 ≤15 s 铺设被动式阻燃面层 最大圆的面积 ( 喷雾方式)

                          — 92 —

标准用词说明

                     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ꎬ 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ꎬ 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 必须” ꎻ 反面词采用 “ 严禁” ꎮ 2) 表示严格ꎬ 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 应” ꎻ 反面词采用 “ 不应” 或 “ 不得” ꎮ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ꎬ 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 宜” ꎻ 反面词采用 “ 不宜” ꎮ 4) 表示有选择ꎬ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ꎬ 采用 “ 可” ꎮ 2 本标准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 规范执行时ꎬ 写法为 “ 应符合􀆺􀆺的规定” 或 “ 应 按􀆺􀆺的规定执行” ꎮ

                         — 93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23)

                      引用标准名录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ꎮ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ꎬ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ꎮ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ꎬ 其最新版本 (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ꎮ [1] «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 MH 5001) [2] «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附件 14 « 机场» 第Ⅱ卷 « 直升机场» 第五版 (2020 年 7 月) [3] «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附件 6 « 航空器的运行» 第Ⅲ部分 « 国际运行—直升机» 第十一 版 (2022 年 7 月) [4] «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附件 15 « 航空情报服务» 第十六版 (2018 年 7 月) [5] « 直升机场手册» ( Doc 9261) 第五版 (2021) [6] « 空中航行服务程序—航空情报管理» ( Doc 10066) 第一版 (2018 年) [7] « 机场勤务手册» ( Doc 9137 ̄AN / 898) 第一部分

                           — 94 —

MH 5013-2014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MH 5013—2014

代替 MH 5013—2008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s of Civil Heliports

2014-06-06 发布

2014-08-01 施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s of Civil Heliports

MH 5013—2014

编制单位: 上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局

施行日期: 2014 年 8 月 1 日

中国民航出版社

2014 北 京

图书在版编目 (CIP) 数据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上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 —北京: 中国民航出版社, 2014. 7

ISBN 978-7-5128-0189-9

玉. 淤民… 域. 淤上… 芋. 淤民用机场-直升飞机机场 建筑设计 技术标准 中国

中国版本图书馆 CIP 数据核字 (2014) 第 140336 号

MH 5013—2014

上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编

责任编辑 王迎霞

出 版 中国民航出版社 (010) 64279457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熙门北里甲 31 号楼 (100028)

排 版 中国民航出版社录排室

印 刷 北京金吉士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发 行 中国民航出版社 (010) 64297307 64290477

开 本 880伊1230 1 / 16

印 张 5

字 数 109 千字

版 印 次 2014 年7 月第1 版 2014 年7 月第1 次印刷

书 号 ISBN 978-7-5128-0189-9

定 价 38. 00 元

官方微博: http: / / weibo. com / phcaac

E-mail: phcaac@sina. com

淘宝网店: http: / / shop106992650. taobao. com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局

公 告

2014 年第 1 号

关于发布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的公告

现发布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14) , 自 2014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原 《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 MH 5013—2008)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4 年 6 月 6 日

前 言

本标准依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 14 第域卷 《直升机场》 第四版 (2013 年 7月) 的有关标准和建议, 并结合我国民用直升机场建设与管理实际进行修订。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的技术要求, 主要包括飞行场地的物理特性、 直升机场障碍物限制、 目视助航设施、 救援和消防等内容, 分为7 章和3 个附录。

本标准代替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MH 5013—2008),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新增了跑道型最终进近和起飞区、 滑行通道、 保护区、 动力荷载承载面、静荷载承载面、 1 级性能运行、 2 级性能运行、 3 级性能运行、 直升机起落架横距、精密进近、 非精密进近、 空间点进近、 空间点目视航段等概念、 术语;

调整了部分术语名称, 如原直升机甲板改为直升机水上平台、 起货区改为悬停操作区、 船上的直升机场改为船上直升机场;

修改了部分术语的概念解释, 包括表面直升机场、 障碍物、 船上直升机场、直升机机位等;

取消了空中过渡航道的规定;

修改了各类直升机场的最终进近和起飞区 接地和离地区 安全区等尺寸标准和部分物理特性;

修改了直升机在各类滑行道上运行以及在机位上停放和运行时与周围物体安全距离的规定;

增加了高架直升机场、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设置安全网的规定;

修改了障碍物限制面和扇形面的规定以及障碍物限制要求;

增加或修改了悬停操作区标志 最大允许质量标志 D 值标志 表面直升机场最终进近和起飞区边界标志或标志物、 瞄准点标志、 接地/定位标志、 直升机场名称标志、 直升机水上平台无障碍物扇形面 (V 形) 标志、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表面标志、 直升机水上平台禁止着陆扇形面标志、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标志和标志物、 直升机空中滑行道标志和标志物、 直升机机位标志、 飞行航径对正引导标志等;

增加了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系统;

增加了救援设备的配置要求;

调整了直升机以 1 级性能、 2 级性能和 3 级性能运行的适用条件;

修改了航空数据的质量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负责管理和解释, 由上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条文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 请函告本标准日常管理组 (联系人: 黄品立; 地址: 上海虹桥机场内空港一路 99 号; 邮政编码: 200335; 电话: 22327336; 邮箱: pinli@ 163. com), 以便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上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飞林、 黄品立、 应晓平、 申海虹、 俞宏亮。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 马志刚、 章亚军、 贾建卿、 牛妍超、 姜昌山、 伊小林、 叶望、 刘建、 郭泽弘、 张贤、 张汉民。

本标准于 1999 年首次发布, 主编单位为中国民航机场建设总公司, 参编单位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机场司; 2008 年第一次修订, 编制单位为上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次修订为第二次修订。

目 次

1 总则 ……
2 术语和代号 2
2. 1 术语 2
2. 2 代号 …… 6
3 直升机场资料 … 7
3. 1 航空数据 …
3. 2 直升机场基准点和标高
3. 3 直升机场主要设施资料 7
3. 4 直升机场公布距离 8
4 物理特性 9
4. 1 表面直升机场 9
4. 2 高架直升机场 16
4. 3 直升机水上平台 19
4. 4 船上直升机场 20
5 直升机场障碍物限制 23
5. 1 障碍物限制面和扇形面 23
5.2 障碍物限制要求 25
6 目视助航设施 38
6. 1 风向标 38
6. 2 标志和标志物 39
6. 3 灯光 … 51
7 救援和消防 …… 62
7. 1 一般规定 … 62
7. 2 保障水平 62
7. 3 救援和消防设备 63
附录 A 直升机性能分级方法 65
附录 B 直升机场航空数据及其精度要求 67
附录 C 本标准用词说明 70
引用标准名录 … 71

1 总 则

  1. 0.1 为规范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的规划和设计, 本着安全适用、 经济合理的原则, 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表面直升机场 高架直升机场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 不适用于水上直升机场。 直升机野外作业的起降场地可参照执行。

    1. 3 直升机按运行性能可分为三级, 即 1 级、 2 级和 3 级, 分级方法见附录 A。

1.0.4 本标准规定的直升机场尺寸适用于单旋翼直升机运行。 双旋翼直升机使用的直升机场尺寸应进行个案研究, 其安全区和保护区的基本要求可参照本标准。

1.0.5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代号

2. 1 术语

    1. 1 直升机场 heliport全部或部分供直升机起飞、 着陆和表面活动使用的场地或构筑物上的特定区域。
    1. 2 表面直升机场 surface-level heliport位于地面上或水体表面构筑物上的直升机场。
    1. 3 高架直升机场 elevated heliport位于陆地上高架构筑物或建筑物顶部的直升机场。
    1. 4 直升机水上平台 helideck位于漂浮的或固定的水上设施 (诸如开采油、 气的勘探或作业平台) 上的直升机场。
    1. 5 船上直升机场 shipboard heliport建造于船舶上的直升机场。
    1. 6 水上直升机场 water heliport降落或起飞场地位于水面上的直升机场。
    1. 7 直升机全长 over-all length of helicopter直升机旋翼转动时的最大长度。
    1. 8 直升机全宽 over-all width of helicopter直升机旋翼转动时的最大宽度。
    1. 9 直升机全尺寸 over-all length / width of helicopter直升机全长和全宽中的较大值。
    1. 10 直升机起落架横距 width of the undercarriage of helicopter轮式直升机主起落架横向外轮外侧边的间距, 或撬式直升机起落架横向外侧边的间距。
    1. 11 最终进近和起飞区 final approach and take-off area (FATO)

用于完成进近动作的最后阶段到悬停或着陆, 以及开始起飞动作的特定区域 (供以 1 级性

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的最终进近和起飞区还包括可用中断起飞区)。

2. 1. 12 直升机净空道 helicopter clearway

位于地面上或水面上的一个特定区域, 它的选择和/或布置按以1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在其上方进行加速并达到指定高度的要求确定。

2. 1. 13 跑道型最终进近和起飞区 runway-type FATO

在形状上与跑道具有类似特性、 长度不小于100m 的最终进近和起飞区。

2. 1. 14 接地和离地区 touchdown and lift-off area (TLOF)

供直升机接地或离地的一块承载区。

2. 1. 15 安全区 safety area

设于最终进近和起飞区周围的 用于减少直升机偶然偏离最终进近和起飞区而造成危险的一块指定的无障碍物 航行必需的设施 装置等除外 区域

2. 1. 16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 helicopter ground taxiway

仅供带有轮式起落架的直升机依靠自身动力在地面滑行使用的通道。

2. 1. 17 直升机空中滑行道 helicopter air taxiway

地 水 面上供直升机空中滑行使用的特定通道 使直升机在其上方有地面效应的高度内以小于 37km / h 的地速运行。

2. 1. 18 直升机滑行通道 helicopter taxi-route

为使直升机从直升机场的一处移动到另一处而设定的专用通路。 直升机空中滑行道和地面滑行道分别居中位于空中滑行通道和地面滑行通道之内。

2. 1. 19 直升机机位 helicopter stand

供直升机停放使用的位置, 此处也可供直升机为空中滑行而进行接地和离地操作。

2. 1. 20 保护区 protection area

位于滑行通道内或直升机机位周围的一个区域, 为直升机与各个物体、 最终进近和起飞区、其他滑行通道及直升机机位之间保持一定的间距, 以确保直升机的安全机动。

2. 1. 21 悬停操作区 winching area

设置于船上的一个区域, 该区域范围内直升机可在悬停状态下与船舶之间进行货物或人员的传送。

2. 1. 22 动力荷载承载面 dynamic load-bearing surface

能承受直升机在进行紧急着陆时所产生的荷载的表面。

2. 1. 23 静荷载承载面 static load-bearing surface

能承受位于该处的直升机质量的一个承载面。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2. 1. 24 地面效应 ground effect

直升机近地悬停或低速飞行时气动升力显著增大的现象。

2. 1. 25 可用起飞距离 take-off distance available

公布的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长度加上净空道 (如设置) 的长度, 用于直升机完成起飞。

2. 1. 26 可用中断起飞距离 rejected take-off distance available

公布的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长度, 用于以1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完成中断起飞。

2. 1. 27 可用着陆距离 landing distance available

公布的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长度加上任何增加的长度, 用于直升机从某一特定高度完成着陆动作。

2. 1. 28 1 级性能运行 operations in performance Class 1

指具有以下性能的运行, 即在关键动力装置失效的情况下、 具有使直升机继续安全飞行到合适着陆区的性能, 除非上述动力装置失效情况发生在到达起飞决断点 (TDP) 之前或通过着陆决断点 (LDP) 之后, 在这两种情况下, 直升机应能够中断起飞或在着陆区内着陆。

2. 1. 29 2 级性能运行 operations in performance Class 2

指具有以下性能的运行, 即在关键动力装置失效的情况下, 具有使直升机继续安全飞行到合适着陆区的性能, 除非上述动力装置失效情况早在起飞阶段或迟至着陆阶段发生, 在这两种情况下, 可能有必要实施迫降。

2. 1. 30 3 级性能运行 operations in performance Class 3

指具有以下性能的运行, 即在飞行中任何时候发生动力装置失效的情况下, 都有必要实施迫降。

2. 1. 31 非精密进近 non-precision approach

有方位引导、 但没有垂直引导的仪表进近。

2. 1. 32 精密进近 precision approach

使用精确方位和垂直引导, 并根据不同的运行类型规定了最低标准的仪表进近。

2. 1. 33 空间点进近 point-in-space (PinS) approach

空间点进近是基于全球导航卫星系统的仅为直升机设计的进近程序。 程序要求对正一个基准点 (即复飞点), 该基准点位于一个具有足够目视条件、 以保证驾驶员能够看见并避开所有障碍物的区域内。 飞越基准点后, 允许航空器进行机动飞行或采用机动飞行方式进近着陆。

2. 1. 34 空间点目视航段 point-in-space (PinS) visual segment

这是直升机空间点进近程序中以目视方式实施的一个航段 从复飞进近点开始到着陆地点为止。 该目视航段将空间点与着陆地点连接在一起。

2. 1. 35 直升机场标高 heliport elevation

直升机场最终进近和起飞区内最高点的标高。

2. 1. 36 障碍物 obstacle

位于航空器地 (水) 面活动地区上, 或突出于为保护飞行中的航空器而规定的限制面, 或虽位于那些规定的限制面之外但已被评估为对空中航行可能形成危害的所有固定的 (不论是临时的或是永久的) 和移动的物体 (或者它们的一部分)。

2. 1. 37 遮蔽原则 principle of being shielded

处于下述两个面以下的物体可认为是被遮蔽的: 从一个不能搬迁的永久性障碍物的顶部开始 向最终进近和起飞区方向以 的坡度向下延伸的一个斜面 和向相反方向延伸的一个水平面。

2. 1. 38 大地水准面 geoid

地球重力场中与静止的平均海平面相重合并向陆地连续延伸的等势面。 由于某些因素会引起局部重力异常, 因此大地水准面是一不规则曲面, 但任一点的重力方向均垂直于大地水准面。

2. 1. 39 铅垂水准标高 orthometric height

某一点相对于大地水准面的高度, 即海拔高度。

2. 1. 40 椭球面标高 (大地标高) ellipsoid height (geodetic height)

某一点相对于地球参考椭球面的高度, 沿经过该点的地球椭球面外法线测量。

2. 1. 41 大地水准面高差 geoid undulation

大地水准面高于 (正) 或低于 (负) 地球参考椭球面的距离。 亦称大地水准面差距或高程异常。 对于世界大地测量系统—1984 (WGS—84) 规定的地球椭球面而言, WGS—84 椭球面标高与铅垂水准标高之差即为 WGS—84 大地水准面高差。

2. 1. 42 精度 accuracy

估计值或测量值与真值的相符程度。 航行数据的精度要求是基于95%的置信水平。

2. 1. 43 完整性 (航空数据) integrity (aeronautical data)

原始的或经授权修改后的航空数据及其数值既没有遗失也没有改动的可信程度。

2. 2 代号

TODAH可用起飞距离
RTODAH可用中断起飞距离
LDAH可用着陆距离
L直升机全长
W直升机全宽
D直升机全尺寸
UCW直升机起落架橫距
RD直升机最大旋翼直径
FATO最终进近和起飞区
TLOF接地和离地区
PAPI精密进近航道指示器
APAPI简化精密进近航道指示器
HAPI直升机进近航道指示器
ILS仪表着陆系统
MLS微波着陆系统
IMC仪表气象条件
VMC目视气象条件
PinS空间点

3 直升机场资料

3. 1 航空数据

3.1.1 与直升机场有关的航空数据应予以确定, 需要确定的数据及其精度要求见附录 B。 供国际民用航空使用的直升机场, 表 B1 中各位置点的经纬度应采用世界大地测量系统—1984(WGS—84) 表示。

3. 2 直升机场基准点和标高

3. 2.1 直升机场基准点

直升机场应设置一个直升机场基准点。 直升机场基准点应位于接近原始的或规划的直升机场的几何中心, 在首次设定后宜保持不变。 当直升机场位于供其他类型航空器使用的机场内时,机场所设立的基准点可共用。 直升机场基准点的地理坐标应加以测定, 用经、 纬度表示, 精确至秒。

3. 2.2 直升机场标高

直升机场标高和标高点位置处的大地水准面高差应加以测定, 精度要求均为 0. 5 m。

接地和离地区的标高和 或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每个入口的标高以及上述每一测点处的大地水准面高差应加以测定, 目视进近时精度要求为 0.5 m, 精密进近和非精密进近时精度要求为0. 25 m。

3. 3 直升机场主要设施资料

  1. 3.1 直升机场需要测量或说明的资料通常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直升机场类型;

2 接地和离地区的尺寸 (精确至米)、 坡度、 表面类型、 承载强度 (以吨计);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3 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类型、 真向 (精确至百分之一度)、 识别号码、 长度和宽度 (精确至米)、 坡度、 表面类型;

4 安全区的长度、 宽度、 表面类型;

5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 空中滑行道的编号、 宽度、 表面类型;

6 机坪的表面类型、 机位;

7 净空道的长度、 地面纵剖面图;

8 目视助航设备, 最终进近和起飞区、 接地和离地区、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 空中滑行道以及机坪的标志和灯光;

9 通信导航监视设施, 如 ILS 的航向台和下滑台或 MLS 的方位和高度天线, 至接地和离地区或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端部的距离 (精确至米);

10 气象观测设施。

  1. 3.2 直升机场需要通报的资料通常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接地和离地区和/或最终进近和起飞区每个入口的几何中心的地理坐标, 用经、 纬度表示, 精确至百分之一秒;

2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和空中滑行道有关中线点的地理坐标, 用经、 纬度表示, 精确至百分之一秒;

3 每个直升机机位的地理坐标, 用经、 纬度表示, 精确至百分之一秒;

4 直升机场内及附近障碍物的地理坐标, 用经、 纬度表示, 精确至十分之一秒;

5 直升机场内及附近障碍物的顶端标高、 类型、 标志和灯光。

3.4 直升机场公布距离

    1. 1 设有跑道型 FATO 的直升机场应公布下列距离 (精确至米):

1 可用起飞距离 ( TODAH );

2 可用中断起飞距离 ( RTODAH );

3 可用着陆距离 ( LDAH )。

4 物理特性

4. 1 表面直升机场

4. 1. 1 一般规定

1 在同一时间内一个最终进近和起飞区内只允许一架直升机运行。

2 直升机需要在相邻两个最终进近和起飞区内同时运行时, 两个最终进近和起飞区之间间距的确定需考虑旋翼下洗流、 空域等影响, 并确保每个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飞行航径不重叠。

4. 1. 2 最终进近和起飞区 ( FATO )

表面直升机场应至少设置一个 FATO ,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供以1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时, FATO 的大小应按直升机飞行手册中的规定确定, 在没有规定宽度时, 其宽度不得小于1. 0 D ; 供以2 级、 3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时,FATO的尺寸和形状应能包含一个圆, 当直升机最大起飞质量大于 3 175 kg 时, 圆的直径不得小于 1. 0 D ,当直升机最大起飞质量等于或小于 3 175 kg 时, 圆的直径不宜小于 1. 0 D , 不得小于 0. 83 D 。上述D应采用预计使用该直升机场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在确定FATO尺寸时, 还需要考虑诸如标高、 温度等当地条件。

2 FATO 任何方向的总坡度不得超过 3%。 任何部分的局部坡度, 供以 1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时, 不得超过5%; 供以2 级、 3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时, 不得超过7%。

3 FATO 的表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能抵抗直升机旋翼下洗流 (下吹气流) 的作用;

  2. 没有障碍物以及没有对直升机起飞或着陆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不平整现象;

  3. 供以 1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时, 具有承受其中断起飞的承载能力;

供以 级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 当 TLOF 位于 FATO 之内时 位于 TLOF 四周的部分, 应能承受直升机静荷载;

  1. 宜能提供地面效应。

FATO 所处位置宜最大程度减少可能对直升机运行造成不利的周围环境 包括湍流 的影响。

4. 1. 3 净空道

如直升机场准备供以 1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时, 需要考虑直升机净空道。 当设置净空

道时, 净空道应位于 FATO 的末端之外。 净空道的宽度不宜小于相应安全区的边长。 净空道的地面不宜高于以 FATO 边线为底边的 升坡为 的平面 位于净空道上可能对空中直升机造成危险的物体, 应予以清除。

4. 1. 4 接地和离地区 ( TLOF )

表面直升机场应至少设置一个 TLOF 。 TLOF 应位于 FATO 之内或位于直升机机位上。 除跑道型 FATO 外, 一个 FATO 内仅可设置一个 TLOF 。 TLOF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TLOF 应能包含一个直径至少为 0. 83 D 的圆。

2 TLOF 应有不小于 0. 5% 的坡度, 以防止表面积水, 但任何方向的坡度不得超过 2% 。

3 TLOF 位于 FATO 内时, 其应能承受直升机动力荷载; TLOF 设置在直升机机位上时, 其应能承受直升机静荷载 并能承受该位置预计使用的直升机交通的作用

4 TLOF 位于 FATO 内时, 如 FATO 可包含的圆的直径不小于 1. 0 D, 则 TLOF 的中心距FATO 边界不得小于 0. 5 D。

上述 D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 TLOF 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4. 1. 5 安全区

在 FATO 周围应设置安全区,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目视气象条件 (VMC) 下, 安全区应从 FATO 的四周至少向外延伸 3 m 或 0. 25 D 的距离 (两者中取较大值)。 同时安全区应满足: 1) 当 FATO 为四边形时, 安全区的每一外侧边长应至少为 2. 0 D (见图 4. 1. 5-1); 或 2) 当 FATO 为圆形时, 安全区的外径应至少为 2. 0 D。 上述 D 应采用预计使用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在仪表气象条件 ( IMC) 下, 安全区的横向应从FATO 中心线向两侧至少各延伸 45 m, 纵向应从 FATO 端部向外至少延伸 60 m (见图 4. 1. 5-2)。


图 4. 1. 5-1 非仪表 FATO 的安全区


图 4. 1. 5-2 仪表 FATO 的安全区

安全区应有侧向保护斜面 该斜面自安全区边界起向上向外以 角延伸至距安全区边界10 m 远。 该斜面上不得有突出的障碍物, 除非障碍物仅位于 FATO 的一侧, 方可允许突出于侧向斜面。

3 除因功能要求必须设置于该区内的易折物体外, 在安全区内不得有高于 FATO 平面的固定物体 在直升机运行期间 安全区内不得有移动的物体 因功能要求必须设置于安全区内的物体, 当距FATO 中心小于0. 75 D 时, 高度不得超过FATO 平面以上5 cm; 当距FATO 中心大于等于 D 时 不得超过以 FATO 平面上方 高度为底边 向外升坡为 的斜面 如图4. 1. 5-3 所示。


图4.1.5-3 因功能要求设置于安全区内物体的限高示意图

4 安全区可不为实体; 如为实体时, 其表面不得超过 FATO 边界高度。

5 可行时, 安全区的表面应予以处理, 以防止直升机旋翼下洗流 (下吹气流) 扬起漂浮杂物。

6 安全区的表面应与 FATO 表面连续相接。

4. 1.6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和地面滑行通道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和地面滑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的宽度不得小于 1. 5 UCW 。 UCW 为预计使用该地面滑行道的直升机中的最大主起落架横距 (见图4.1.6)。


图4.1.6 地面滑行道和地面滑行通道

2 直升机地面滑行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 1.5 W, 其中心线与地面滑行道的中心线应重合。自距地面滑行通道中心线 0. 5 W 处起至地面滑行通道外边线之间的范围属于地面滑行通道保护区。 W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地面滑行通道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3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的纵坡不得超过3%。

4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应能承受预计使用该地面滑行道的直升机的静荷载和交通作用。

5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的表面应平整、 抗滑。

6 直升机地面滑行通道上, 除因功能要求而必须设置的易折物体外, 不允许有物体存在。因功能要求设置于地面滑行通道上的物体应位于地面滑行道以外且距离地面滑行道边线不得小于 50 cm, 高度不得超出以距直升机地面滑行道边线 50 cm、 高于直升机地面滑行道平面 25 cm处为底线, 以5%坡度向外升坡的斜面。

7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和地面滑行通道应能迅速排水, 但直升机地面滑行道的横坡不得超过 2% 。

8 直升机地面滑行通道的表面应能承受直升机旋翼下洗流 (下吹气流) 的作用。

9 当相邻地面滑行通道上的直升机需要同时运行时, 各滑行通道不得重叠。

4. 1.7 直升机空中滑行道和空中滑行通道

直升机空中滑行道和空中滑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直升机空中滑行道的宽度不得小于 UCW UCW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空中滑行道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见图 4. 1. 7)。


图4.1.7 空中滑行道和空中滑行通道

2 直升机空中滑行道的表面宜能承受直升机静荷载。

3 直升机空中滑行道表面的横坡不宜超过10%, 纵坡不宜超过7%, 并且任何坡度不得超过预计使用该空中滑行道的直升机进行着陆时的坡度限制要求

直升机空中滑行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 W 其中心线与直升机空中滑行道的中心线应重合。 自距空中滑行通道中心线0.5 W 处起至空中滑行通道外边线之间的范围属于空中滑行通道保护区。

5 直升机空中滑行通道上除因功能要求而必须设置的易折物体外, 不允许有物体存在。 因功能要求必须设置于空中滑行通道上的物体 其位置和高度需满足以下要求

  1. 应位于空中滑行道以外且距离空中滑行道边线不小于 1. 0 m, 高度不超出以距直升机空中滑行道边线1.0 m、 高于直升机空中滑行道平面25 cm 处为底线, 以5%坡度向外升坡的斜面;

宜位于空中滑行道以外且距离空中滑行道边线不小于 W 高度不超出以距直升机空中滑行道边线0.5 W、 高于直升机空中滑行道平面25 cm 处为底线, 以5%坡度向外升坡的斜面。

6 直升机空中滑行通道的表面应能承受直升机旋翼下洗流 (下吹气流) 的作用, 并能提供地面效应。

7 当相邻空中滑行通道上的直升机需要同时运行时, 各滑行通道不得重叠。

上述 W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空中滑行通道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4. 1. 8 直升机机位

飞行航径下方不宜设置直升机机位。 直升机机位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1 直升机机位表面应能快速排水, 但任何方向的坡度不得超过2%。

2 直升机机位的尺寸应能包含一个直径不小于 1. 2 D 的圆 (见图 4. 1. 8-1)。 D 应采用预计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使用该机位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图 直升机机位

3 当直升机机位允许直升机滑行通过时, 直升机机位及相应保护区的宽度不得小于与其相连的滑行通道的宽度 当直升机机位允许直升机悬停转弯时 其保护区自直升机机位边界向外延伸 0. 4 D, 直升机机位及相应保护区的最小尺寸不得小于 2. 0 D, 如图 4. 1. 8-2 所示。


图 直升机机位允许悬停转弯时的保护区

4 当相邻机位的直升机同时运行时, 各直升机机位的保护区及其相连的滑行通道之间不得重叠; 当相邻机位的直升机不同时运行时, 各直升机机位的保护区及其相连的滑行通道之间可以重叠。 如图 4. 1. 8-3、 4. 1. 8-4 所示。


图 与空中滑行通道 滑行道相连 并能同时进行悬停转弯的直升机机位


图4.1.8-4 与空中滑行通道/滑行道相连, 但相邻机位不同时进行悬停转弯的直升机机位

5 当 TLOF 与直升机机位设在一起时, 机位的保护区不得与任何其他直升机机位或滑行通道的保护区重叠。

6 当轮式直升机在机位上进行地面转弯滑行时, 直升机机位的尺寸应考虑该轮式直升机所需的最小转弯半径。

7 可用于空中滑行的直升机机位及相应的保护区应能提供地面效应。

8 除因功能需要必须位于保护区内的易折物体外, 直升机机位及相应保护区内不得有物体存在。 因功能需要必须位于保护区内的物体, 如所处位置距直升机机位中心小于0.75 D, 则高

度不得超出机位中心区平面以上5 cm 的平面; 如所处位置距直升机机位中心0. 75 D 或以上, 则高度不得超出以机位中心区平面以上 为底线 以 的坡度向外升坡的斜面

9 直升机机位中心区应能承受直升机的交通作用和静荷载, 静载承载区为直径不小于0.83D 的圆或当仅供直升机地面滑行通过时 其宽度与地面滑行道相同 D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机位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4. 1. 9 FATO 与跑道及滑行道间距

当直升机场位于供其他类型航空器使用的机场内时, 直升机场的 FATO 不得靠近滑行道交叉口或等待位置以及可能存在飞机尾流的其他地方。 当需要同时运行时, FATO 边线与跑道或滑行道边线之间的间距应符合表 4. 1. 9 的规定。

表 4. 1. 9 FATO 与跑道、 滑行道的最小间距

飞机或直升机质量(取两者中较大值)(kg)FATO边线与跑道或滑行道边线之间的距离 (m)
<3 17560
3 175~<5 760120
5 760~<100 000180
≥100 000250

4. 2 高架直升机场

4. 2. 1 最终进近和起飞区 (FATO)

高架直升机场应至少设置一个 FATO。 FATO 应与一个 TLOF 相重合,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供以1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时, FATO 的大小应按直升机飞行手册的规定确定, 在没有规定宽度时, 其宽度不得小于1. 0 D; 供以2 级性能或3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时, FATO的尺寸和形状应能包含一个圆, 当直升机最大起飞质量大于 3 175 kg 时, 圆的直径不得小于 1. 0D, 当直升机最大起飞质量等于或小于 3 175 kg 时, 圆的直径不宜小于 1. 0 D, 不得小于 0. 83 D。上述 D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直升机场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在确定 FATO 尺寸时还需考虑诸如标高、 温度等当地条件。

2 FATO 应有不小于 0. 5% 的坡度, 以防止表面积水, 但任何方向的坡度不得超过 2% 。

3 FATO 应能承受预计使用该直升机场的直升机的作用。 直升机的动力荷载可按其最大起飞全重的 1. 5 倍计。 设计中尚应考虑由人员、 雪、 货物、 加油与消防设备等产生的附加荷载。

4 FATO 表面应抗滑、 没有障碍物以及没有对直升机起飞或着陆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不平整现象, 并能承受直升机旋翼下洗流 (下吹气流) 的作用。

5 FATO 表面宜提供地面效应。

4. 2. 2 净空道

当设置净空道时 净空道应位于 FATO 的末端之外 净空道的宽度不宜小于相应安全区的宽度。 当净空道表面为实体时, 不宜高于以 FATO 边线为底边的、 升坡为3%的平面。 位于净空道上可能对空中直升机造成危险的物体, 应予以清除。

4. 2. 3 接地和离地区 ( TLOF )

高架直升机场应至少设置一个 $T L O F _ { \circ }$ 与 FATO 重合的 TLOF, 其尺寸与特性应与 FATO 相同; 当 TLOF 设置在直升机机位时, 应符合下列要求:

1 TLOF 应能包含一个直径为 0. 83 D 的圆。

2 TLOF 应有不小于 0. 5% 的坡度, 以防止表面积水, 但任何方向的坡度不得超过 2% 。

该区域用以地面滑行时 应能承受直升机静荷载 并能承受该位置预计的直升机交通的作用。

4 该区域上方用以空中滑行时, 应能承受动力荷载。

上述 D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 TLOF 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4. 2. 4 安全区

在 FATO 周围应设置安全区,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目视气象条件下 供以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的安全区应从 FATO 的四周至少向外延伸3 m 或0. 25 D 的距离 (两者中取较大值); 供以2 级或3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的安全区应从FATO 的四周至少向外延伸3 m 或0. 5 D 的距离 (两者中取较大值)。 同时安全区应满足:1) 当 FATO 为四边形时, 安全区的每一外侧边长应至少为2.0 D; 或2) 当 FATO 为圆形时, 安全区的外径应至少为2. 0 D。 D 采用预计使用该区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2 安全区应有侧向保护斜面, 该斜面自安全区边界向上向外以45毅角延伸至距安全区边界远 该斜面上不得有突出的障碍物 除非障碍物仅位于 FATO 的一侧 方可允许突出于侧向斜面。

3 除因功能要求必须设置于该区内的易折物体外, 在安全区内不得有高于 FATO 平面的固定物体。 在直升机运行期间, 安全区内不得有移动的物体。 因功能要求而必须设置于该区内的易折物体, 当位于 FATO 边缘时, 其高度不得超过 25 cm; 处于其他位置时, 不得超过以 FATO边线25 cm 高度为底线、 向外升坡为5%的平面。 若 FATO 直径小于1. 0 D, 位于安全区内的易折物体的最大高度不应超过 5 cm。

4 安全区可不为实体; 如为实体时, 其表面不得超过 FATO 边界高度。

5 可行时, 安全区的表面应予以处理, 以防止直升机旋翼下洗流 (下吹气流) 扬起漂浮杂物。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6 安全区的表面应与 FATO 表面连续相接。

4. 2.5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和地面滑行通道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和地面滑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的宽度不得小于 UCW UCW 为预计使用该地面滑行道的直升机中的最大主起落架横距。

直升机地面滑行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 W 其中心线与直升机地面滑行道的中心线相重合。 W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地面滑行通道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3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的纵坡不得超过 3% 。

4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应能承受预计使用该地面滑行道的直升机的静荷载和交通作用。

5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的表面应平整、 抗滑。

6 在直升机地面滑行通道上, 除因功能要求而必须设置的易折物体外, 不允许有物体存在。

7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和地面滑行通道应能迅速排水, 但直升机地面滑行道的横坡不得超过 2% 。

8 直升机地面滑行通道的表面应能抵抗直升机旋翼下洗流 (下吹气流) 的影响。

4. 2.6 直升机空中滑行道和空中滑行通道

直升机空中滑行道和空中滑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直升机空中滑行道的宽度不得小于3.0 UCW。 UCW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空中滑行道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2 空中滑行道的表面应能承受直升机动力荷载。

空中滑行道表面的横坡不得超过 % 纵坡不得超过 % 并且任何坡度不得超过预计使用该空中滑行道的直升机进行着陆时的坡度限制要求

直升机空中滑行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 W 其中心线与直升机空中滑行道的中心线相重合。 W 为预计使用的直升机的最大全宽。

5 直升机空中滑行通道上除因功能要求而必须设置的易折物体外, 不允许有物体存在。

6 空中滑行通道的表面应能抵抗直升机旋翼下洗流 (下吹气流) 的影响, 并能提供地面效应。

4. 2. 7 直升机机位

直升机机位的设置应符合本标准4. 1.8 条对表面直升机场机位物理特性的规定。 可用于空中滑行的直升机机位的中心区还应能承受直升机动力荷载。

4. 2. 8 安全网

当高架直升机场表面较周围环境高出0. 75 m 以上且人员行动存在安全风险时, 应安装安全网。 安全网的宽度不应小于1. 5 m, 并具有至少122kg / m2的承载能力。 安全网标高不得超过安全区标高及障碍物限制要求, 同时安全网的设置应确保落入的人或物不至被弹出安全网区域。


图4.2.8-1 高架直升机场安全网示意图


图 高架直升机场安全网安装示意图

4. 3 直升机水上平台

4. 3. 1 最终进近和起飞区 ( FATO )

直升机水上平台应至少提供一个 FATO,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1 FATO 的尺寸和形状应能包含一个直径不小于1. 0 D 的圆。 D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直升机水上平台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2 FATO 与周围构筑物之间宜至少保持 3 m 的安全间距, 且位置尽可能避开可能产生湍流等不利的环境效应的区域。

4. 3. 2 接地和离地区 ( TLOF )

直升机水上平台应至少提供一个 TLOF,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直升机水上平台 TLOF 的尺寸和形状应能包含一个圆 当直升机最大起飞质量大于kg 时, 圆的直径不得小于1.0 D, 当直升机最大起飞质量等于或小于3 175 kg 时, 圆的直径不宜小于 1. 0 D, 不得小于 0. 83 D。

2 当直升机水上平台的面积大于等于 FATO 时, TLOF 应与 FATO 重合并具有相同的承载特性 当直升机水上平台的面积小于 FATO 时 TLOF 应位于 FATO 之内且具有承载特性 FATO 位于 TLOF 边线以外的部分可以不具有承载能力。

3 TLOF 应能承受直升机动力荷载。

4 TLOF 应能提供地面效应。

5 在 TLOF 边线附近不得有固定的物体, 但因功能要求而必须设置于此处的易折物体除外。因功能要求而必须设置于TLOF 边线附近无障碍物扇形面内的易折物体, 当D 值大于16. 0 m 时,其高度不得超过 25 cm; 当 D 值小于等于 16. 0 m 时, 该物体的最大高度不得超过 5 cm。

6 因功能要求必须位于 TLOF 内的固定物体的高度不得超过 2. 5 cm, 且这些物体不得对直升机运行产生任何危害

7 TLOF 表面应抗滑, 并应有适当的坡度排除积水或其他液体。

上述 D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直升机水上平台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4. 3.3 安全网或安全架

直升机水上平台应设置安全网或安全架。 安全网或安全架应安装在直升机水上平台周边,但不得超过 TLOF 高度。 安全网或安全架的宽度不应小于1.5 m, 并具有至少122kg/m2的承载能力。 安全网或安全架的材质及安装方式应确保落入的人或物不至被弹出该区域。

4. 4 船上直升机场

4. 4. 1 最终进近和起飞区 ( FATO )

船上直升机场应至少提供一个 FATO,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FATO 的尺寸和形状应能包含一个直径不小于1. 0 D 的圆。 D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区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2 FATO 的位置宜考虑与周围构筑物之间至少保持3 m 的安全间距, 并尽可能避开可能产生湍流等不利的环境效应的区域

4. 4. 2 接地和离地区 ( TLOF )

船上直升机场应至少提供一个 TLOF。 TLOF 应与 FATO 相重合或位于 FATO 之内,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TLOF 的尺寸和形状应能包含一个直径不小于 D 的圆 当位于船头或船尾且运行接地方向受限制时, TLOF 的尺寸和形状应能包含一个沿直升机纵轴方向直径不小于1. 0 D 的圆的两段圆弧和横向距离不小于 0. 83 D 的两条直线所包围的区域。 如图 4. 4. 2 所示。


最小值1.0D的弧
注: 1 需要操纵船舶以保证相关风向适合于直升机接地方向。

2 直升机接地方向的范围, 限于直径为 1. 0 D 的圆弧每端减去 15毅角的弧长后对应的弧线范围。

图4.4.2 在运行方向受限时, 船上的允许着陆范围

2 TLOF 应能承受直升机动力荷载。

3 TLOF 应能提供地面效应。

4 在 TLOF 边线附近不得有固定的物体, 但因功能要求而必须设置于此处的易折物体除外。因功能要求必须设置于 TLOF 边线附近无障碍物扇形面内的易折物体, 当 D 值大于 16. 0 m 时,

其高度不得超过25 cm; 当 D 值小于等于16. 0 m 时, 其高度不得超过5 cm; 对于任何尺寸小于1. 0 D 的 TLOF, 设置于 TLOF 边线附近无障碍物扇形面内的易折物体的高度不得超过 5 cm。

5 因功能要求必须位于 TLOF 内的固定物体的高度不得超过 2. 5 cm, 且这些物体不得对直升机运行产生任何危害。

6 TLOF 表面应抗滑。

上述 D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区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4. 4. 3 安全网或安全架

除非有保护结构, 船上直升机场周边应安装安全网或安全架。 安全网或安全架的要求同本标准 4. 3. 3 条。

5 直升机场障碍物限制

5. 1 障碍物限制面和扇形面

5. 1. 1 一般规定

为保证直升机场能够安全运行 规定了几种障碍物限制面 见图 图3, 图5.2.4-1 ~3), 用以限制直升机场及其周围地区物体的高度。

5. 1. 2 进近面

1 进近面是一个倾斜的平面或者几个平面的组合或涉及转弯情况下的一个复合面, 从安全区端部以斜坡向上 并以 FATO 中心线的延长线为中心线 如图 - - 所示进近面的界限包括:

  1. 一条内边: 长度为 FATO 的最小规定宽度/直径加安全区宽度、 垂直于进近面中心线并位于安全区外边线上的一条水平线。 内边的标高应为进近面中心线与 FATO 边线交点的标高; 对于仅供直升机以 1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场, 经主管部门批准, 可提高 FATO 上方起点的标高。

  2. 两条侧边: 自内边的两端起, 按规定斜率向外扩散; 或达到规定宽度后平行延伸至规定的进近面长度。

  3. 一条外边: 垂直于进近面中心线, 位于内边标高以上规定高度的一条水平线。

进近面的坡度应在包含进近面中心线的铅垂面内度量。

2 在带有转弯的进近面的情况下, 进近面应是一个复合面, 该面内与进近面中线垂直的法线均应水平, 且中线的坡度应与直线进近面的坡度相同。

3 如果进近面设有曲线段, 则曲线段不得多于一个, 且进近面中线转弯半径与以内边为起点的直线段的长度之和不得小于 575 m, 同时进近面中线的转弯半径不得小于 270 m。 如图5. 2. 1-4 所示。

4 对于准备供以 2 级或 3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的直升机场, 宜对进近航线进行选择,以便能够在安全迫降或一发失效着陆时对地面或水面上的人员造成的伤害或对财产造成的损失减至最小。

5. 1. 3 过渡面

过渡面是沿安全区边线和部分进近/ 起飞爬升面边线向上、 向外倾斜到 45 m 这一规定高度

的一个复合面, 如图5. 2.1-8 所示。 过渡面的界限应包括:

  1. 一条底边: 从进近/起飞爬升面侧边某一规定高度开始, 沿进近/起飞爬升面侧边向下延伸至进近/起飞爬升面内边, 再从该处沿与 FATO 中心线平行的安全区边线到安全区的另一端。过渡面底边上任一点的标高, 当该点处于进近/起飞爬升面侧边时, 应为该点处进近/起飞爬升面的标高; 当该点处于安全区边线时, 应为 FATO 中心线上距该点最近点的标高。

  2. 一条顶边: 位于底边以上的一个规定高度上。

过渡面的坡度应在与 FATO 中心线成直角的铅垂面内度量。

5. 1. 4 起飞爬升面

1 起飞爬升面是从安全区端部起向上倾斜、 并以 FATO 中心线的延长线为对称中心的一个斜面或平面组合, 如有转弯时则为一复合面, 如图5.2.1-1 ~5 所示。 起飞爬升面的界限应包括:

  1. 一条内边: 长度等于 FATO 的最小规定宽度/直径加安全区宽度、 垂直于起飞爬升面中心线并位于安全区端或净空道端的一条水平线。 内边的标高应为 FATO 边线与起飞爬升面中线交点处的标高 对于仅供直升机以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场 经主管部门批准 可提高 FATO 上方起点的标高; 当设置净空道时, 内边标高应采用净空道中心线上地面最高点的标高。

  2. 两条侧边: 从内边的两端起、 按规定的斜率向外散开;

  3. 一条外边: 垂直于起飞爬升面中心线、 位于内边标高以上规定高度的一条水平线。

起飞爬升面的坡度应在包含该面中心线的铅垂面内度量。

2 在带有转弯的起飞爬升面的情况下, 起飞爬升面应是一个复合面, 该面内与起飞爬升面中线垂直的法线均应水平 且中线的坡度应与直线起飞爬升面的坡度相同

3 如起飞爬升面设有曲线段, 则曲线段不得多于一个, 且起飞爬升面中线转弯半径与以内边为起点的直线段的长度之和不得小于 575 m, 同时起飞爬升面中线的转弯半径不得小于 270 m。如图 5. 2. 1-4 所示。

4 对于准备供以2 级或3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的直升机场, 宜对离场航线进行选择,以便能够在安全迫降或一发失效着陆时对地面或水面上的人员造成的伤害或对财产造成的损失减至最小。

5. 1. 5 直升机水上平台无障碍物扇形面

直升机水上平台无障碍物扇形面是从直升机水上平台的 FATO 边线的一个基准点起 向外延伸的复合面。 无障碍物扇形面包括两部分, 一部分位于直升机水上平台同一平面上, 另一部分位于直升机水上平台平面下方

  1. 位于直升机水上平台同一平面上: 该面应为至少210毅角的扇形区域, 标高与直升机水上平台表面标高相同, 顶点位于基准圆 D 的圆周上 (在 TLOF 尺寸小于 1. 0 D 时, 基准点应位于距TLOF 中心不小于 0. 5 D 处), 并向外延伸至与该直升机水上平台准备使用的直升机无障碍离场航道相适应的距离。 对于以1 级或2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 上述距离应为与使用的机型一发失效时飞行相适应的距离;

位于直升机水上平台平面下方 在上述至少 毅角的扇形面范围内 无障碍物面以圆心通过 FATO 中心 圆心角不小于 毅 半径为 D 的圆弧为底边再以 的坡度向下延伸至水面。 对于以1 级或2 级性能运行的多发直升机, 上述坡度可减少为3 颐 1 的比率。

直升机水上平台无障碍物扇形面如图 5. 2. 3-1 所示。

5. 1. 6 直升机水上平台限制障碍物扇形面

障碍物需位于直升机水上平台结构附近时 应设置限制障碍物扇形面 直升机水上平台限制障碍物扇形面是从无障碍物扇形面的基准点起 由未被无障碍物扇形面覆盖的弧向外延伸的一个复合面。

限制障碍物扇形面不得对着超过150毅的弧。 TLOF 尺寸为1. 0 D 和0.83 D 的限制障碍物扇形面的尺寸、 位置和障碍物限制高度应分别符合图5. 2. 3-2 和图5. 2. 3-3 所示的要求。

5. 2 障碍物限制要求

5. 2. 1 表面直升机场

1 精密进近、 非精密进近、 含目视航段面的空间点进近的 FATO 应设置下列障碍物限制面:

  1. 起飞爬升面;

  2. 进近面;

  3. 过渡面。

2 目视进近的 FATO (包括不含目视航段面的空间点进近的 FATO) 应设置下列障碍物限制面:

  1. 起飞爬升面;

  2. 进近面。

3 各种障碍物限制面如图 5. 2. 1-1 ~ 2、 5. 2. 1-4 ~ 8 所示, 其尺寸和坡度应按照表 5. 2. 1-1~ 4 的规定确定。

4 对于进近/起飞爬升面坡度设计为4.5%的直升机场, 如果相关航行风险研究和解决方案得到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则允许物体超出该障碍物限制面。

5 表面直升机场宜至少设置两个进近和起飞爬升面, 以避免顺风情况, 并最大限度减少侧风情况和允许中断着陆。 如果只提供一个单一的进近和起飞爬升面, 则应开展航行研究, 研究至少应考虑如下因素:

  1. 飞行路线下方的地域及地形;

  2. 直升机场周围的障碍物环境;

  3. 拟用直升机的性能和运行限制;

  4. 包括盛行风在内的当地气象条件。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6 除有关部门认为适用于遮蔽原则外, 新设置的物体或现有物体的扩展不得高出本标准5. 2. 1 条规定的限制面。 高出上述规定限制面的现有物体应予以清除, 除非有关部门认为该物体可适用于遮蔽原则, 或经航行研究确认该物体不会对飞行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7 如果直升机场安装了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 则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的障碍物保护面要求应同时考虑, 具体见本标准6.3. 6 条。


图5.2.1-1 目视进近/起飞爬升面起始端形式


图 5. 2. 1-2 目视进近 / 起飞爬升面宽度


图 以 级性能运行时提升进近 起飞爬升面起点标高的示例


注: 1 曲线和直线段的任何组合可以使用如下公式来确定: S+R 逸 575 m 和 S = 305 m 时, $R \geqslant 2 7 0 \mathrm { ~ m ~ }$ 。 式中 S 为直线段的长度, R 为转弯半径。 任何逸 575 m 的组合均可行。
2 曲线和直线段中心线的最小长度为 1 075 m, 但是根据所用的坡度可以更长。 更长的长度, 见表5. 2. 1-1。
3 直升机的起飞性能在曲线段会降低, 因此应考虑曲线段开始之前沿起飞爬升面的直线段可允许加速。

图5.2.1-4 目视曲线进近/起飞爬升面


图 5. 2. 1-5 精密和非精密进近 FATO 的起飞爬升面


图 5. 2. 1-6 精密进近 FATO 的进近面


图 5. 2. 1-7 非精密进近 FATO 的进近面


注: 对于圆形 FATO , 过渡面的上部和下部边缘也是圆形。

图 5. 2. 1-8 过渡面

表 5. 2. 1-1 目视条件下 FATO 的障碍物限制面的尺寸和坡度

表面和尺寸设计坡度类别
ABC
进近和起飞爬升面
内边宽度FATO的最小规定宽度/ 直径加安全区宽度FATO的最小规定宽度/ 直径加安全区宽度FATO的最小规定宽度/ 直径加安全区宽度
内边位置安全区的边界(如设净 空道,起飞爬升面内边 位置为净空道端)安全区的边界安全区的边界
第一段
散开率
一白天10%10%10%
—夜间15%15%15%
长度3386m245m1 220 m
坡度4.5%8%12.5%
(1:22.2)(1:12.5)(1:8)
外边宽度
一白天7 RD/7 RD
一夜间10 RD/10 RD
第二段
散开率
一白天/10%/
一夜间/15%/
长度/830m/:
坡度/16%/:
(1 :6.25)
外边宽度 一白天/7 RD/
一夜间/10 RD/
距内边总长度
过渡面(采用含目视航段面的3386m1075m1220m
PinS进近的 FATO)
坡度50%50%50%
(1 :2)(1:2)(1 :2)
高度45m45m45m

注: 1 进近面和起飞爬升面外边高度高出内边标高约 152 m。
RD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机场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表中坡度类别代表最小的设计坡度角而非运行坡度 坡度类别 一般与以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对应 坡度类别 “B冶 一般与以 3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对应; 坡度类别 “C冶 一般与以 2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对应。
4 根据直升机场环境和具体设计机型来确定适用的相关坡度类型。

表5.2.1-2 非精密进近 FATO 的障碍物限制面的尺寸和坡度

限制面和尺寸非精密(仪表进近)FATO
90m
进近面内边位置安全区外边线
散开率—白天16%
一夜间
长度 一白天2500m
一夜间
外侧宽度一白天890m
一夜间
过渡面坡度(最大) 坡度3.33% 20%
高度45 m

表 5. 2. 1-3 精密进近 FATO 的障碍物限制面的尺寸和坡度

限制面和尺寸3°进近6°进近
直升机高出FATO的规定高度直升机高出FATO的规定高度
90m60m45m30m90m60m45m30m
进近面内边长度距FATO 端部的距离到高出FATO规定高度处的每边散开率到高出 FATO 规定高度的距离高出FATO 规定高度处的宽度到平行段的散开率到平行段的距离90m60m90m60m90m60m90m90m90m90m60m90m60m
60m60m60m
25%1745 m962m25%1163m671m25%25%25%870m521m25%580m380m15%25%435 m307.5m15%25%290m235m15%
872m526m581m380m
15%
15%15%15%15%
2793 m3763m4246m4 733m4 250m4 733 m4975m5217m
平行段的宽度1800m1800m1800m1800m1800m1800m1800m1800m
平行段的长度5462m5074m4882m4686m3380m3187m3090 m2993 m1800m
外边的宽度1800m1800m1800m1800m1800m1800m1800m
第一段的坡度2.5%2.5%2.5%2.5%5%5%5%5%
第一段的长度第二段的坡度第二段的长度限制面的总长度3000m3000m3000m3000m1500m1500m1500m1500m
3%3%3%3%6%6%6%1250 m6%1 250m
2500m2500m2500m2500m1250m1250m
10000m10 000 m10 000 m10 000m8500m8500m8500m8500m
过渡面坡度高度14.3%14.3%14.3%14.3%14.3%14.3%14.3%14.3%45m
45m45m45m45m45m45m45m

表5.2.1-4 仪表 (精密和非精密) 条件下的起飞爬升面的尺寸和坡度

起飞爬升面尺寸仪表
内边宽度90m
内边位置安全区外边线或
第一段净空道端
散开率一白天30%
—夜间 长度—白天2850m
一夜间
外侧宽度一白天 一夜间1800m
坡度(最大) 第二段3.5%
散开率一白天平行
一夜间 长度—白天1510m
一夜间 外侧宽度一白天
一夜间1800m
坡度 (最大) 第三段3.5%
散开率
平行
长度—白天7640m
—夜间
外侧宽度一白天1800m
一夜间
坡度(最大)2%

注 第二段 的最大坡度超过目前使用的许多直升机最大质量一发失效时的爬升坡度

5. 2. 2 高架直升机场

高架直升机场的障碍物限制应符合本标准 5. 2. 1 条的有关规定。

5. 2.3 直升机水上平台

直升机水上平台的障碍物限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直升机水上平台应设置无障碍物扇形面, 必要时还应设置限制障碍物扇形面。

2 在无障碍物扇形面范围内, 不得有高出该面的固定物体, 但直升机运行所必需的助航设备除外, 具体按4. 3. 2 条第5 款的要求。

直升机水上平台的无障碍物扇形面和限制障碍物扇形面如图 5. 2. 3-1 ~ 3 所示。


图5.2.3-1 直升机水上平台的无障碍物扇形面


注: 限制障碍物扇形面的边线应与直升机水上平台边线平行。 本图示意的直升机平台为八角形, 限制障碍物扇形面边线为与其边线平行的折线 如为圆形 则限制障碍物扇形面的边线为同圆心的圆弧

图 5. 2. 3-2 直升机水上平台限制障碍物扇形面 (TLOF 尺寸为 1. 0 D 时)


注 限制障碍物扇形面的边线应与直升机水上平台边线平行 本图示意的直升机平台为八角形 限制障碍物扇形面边线为与其边线平行的折线 如为圆形 则限制障碍物扇形面的边线为同圆心的圆弧

图 5. 2. 3-3 直升机水上平台限制障碍物扇形面 (TLOF 尺寸为 0. 83 D 时)

5. 2.4 船上直升机场

船上直升机场的障碍物限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位于船首或船尾的直升机场障碍物限制要求与本标准5.2.3 条的有关规定相同。

位于船中 船边的直升机场的无障碍物扇形面和限制障碍物扇形面分别如图所示 在无障碍物扇形面内不得有高出 TLOF 表面的物体 但直升机运行所必需的助航设备除外, 限高要求按 4. 4. 2 条的有关规定。


图 位于船中的直升机场的障碍物限制面


D=直升机的最大全尺寸
图 位于船边的直升机场的障碍物限制面

3 船上的悬停操作区应包含一个直径5 m 的圆形净空区以及直径分别为1.5 D 和2.0 D 的同心圆内作业区和外作业区, 如图 5. 2. 4-3 所示。 净空区内不得有高出其表面的物体, 内作业区内的物体高度不得超过 3 m, 外作业区内的物体高度不得超过 6 m。


图 船上的悬停操作区

6 目视助航设施

6. 1 风向标

  1. 1.1 直升机场应至少设置一个风向标。 风向标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风向标应能指示进近和起飞区上空风的情况, 而不受附近物体或直升机旋翼下洗流 (下吹气流) 的影响。

2 从飞行中的、 悬停的以及在活动区的直升机上应能看到风向标。

3 如 TLOF 易受干扰气流的影响, 则宜在该区附近设置附加风向标。

  1. 1.2 风向标应能明确指示风向, 并可大致指示风速。

    1. 3 风向标宜采用轻质纺织品做成截头圆锥形, 其尺寸不宜小于表 6. 1. 3 的规定。

表 6. 1. 3 风向标尺寸 (m)

风向标尺寸直升机场类型
表面直升机场高架直升机场、直升机水上平台、船上直升机场
长度2.41.2
大端直径0.60.3
小端直径0.30.15


图6.1.3 表面直升机场的风向标

6.1.4 风向标的颜色应与地面背景差别明显, 宜采用单一白色或单一橙色。 为了在有变化的背景下使其足够明显而需用两种颜色的组合时, 宜选用橙色与白色、 红色与白色或黑色与白色,两种颜色构成五个等距相间的环带, 两端环带采用较深颜色。

  1. 1.5 如需在夜间使用直升机场, 风向标应加以照明。

6. 2 标志和标志物

6. 2. 1 直升机场识别标志

直升机场 FATO 内应设置直升机场识别标志, 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跑道型 FATO: 如设置 FATO 识别标志, 则直升机场识别标志应作为 FATO 识别标志的一部分, 设置于 FATO 两端, 如图 6. 2. 5-1 ~ 2 所示。

2 除跑道型 FATO 外:

  1. 直升机场识别标志应设置在 FATO 中心或中心附近;

在设有TLOF 的FATO 内 直升机场识别标志应位于TLOF 的中心 如果直升机水上平台的接地/定位标志出现偏离 则直升机场识别标志设在接地/定位标志的中心

  1. 除医院直升机场外, 在不含 TLOF 且设置瞄准点标志的 FATO, 直升机场识别标志应设置在瞄准点标志的中心 如图 - 所示


注: 三角形、 H 字母和 FATO 的边线标志为白色时, 可用 10 cm 宽的黑线勾出边缘以增加对比度。

图6.2.1-1 不含 TLOF 而设有瞄准点标志的表面直升机场识别标志组合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3 直升机场识别标志应采用白色字母 “H冶 表示。 该标志的尺寸不得小于图 6. 2. 1-1 所示的尺寸。 如该标志作为跑道型 FATO 识别标志的一部分, 其尺寸应为图示尺寸的三倍。 在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 宜将字母 “H冶 的高度由 3 m 增加至 4 m, 全宽不宜超过 3 m, 线条宽度不宜超过 医院直升机场的识别标志 应采用白色 字及加在其中央的红色字母 “H冶 表示, 如图 6. 2. 1-2 所示。 夜间使用的直升机场, “H冶 标志宜涂刷反光漆。

直升机场识别标志的 的横划应与主要最终进近方向相垂直 对于直升机水上平台“H冶 的横划应位于或平行于无障碍物扇形面的平分线。 对于位于船边的船上直升机场, 横划应与船边平行。


图 6. 2. 1-2 直升机场识别标志 (图中同时示意医院直升机场的十字标志)

6. 2.2 最大允许质量标志

高架直升机场、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应设置最大允许质量标志。 表面直升机场宜设最大允许质量标志。 最大允许质量标志宜位于 TLOF 或 FATO 内, 按能从主要最终进近方向识别进行布置。 最大允许质量标志应由数字及后随的字母 “ t冶 组成, 用以表明以吨计的允许直升机质量 其中数字可以是一位数 两位数或三位数的整数 也可以带一位小数。

最大允许质量标志的数字和字母应采用与背景有明显差别的颜色。 跑道型 FATO, 应符合图6. 2. 2-1 所示的形状和比例。 除跑道型 FATO, 尺寸大于 30 m 的 FATO, 应符合图 6. 2. 2-1 所示的形状和比例; 对于尺寸在 15 m 至 30 m 之间的 FATO , 标志的数字和字母的高度至少应为90 cm;对于尺寸小于 15 m 的 FATO , 标志的数字和字母的高度至少应为 60 cm, 后两种情况下数字和字母的尺寸同比例减少。


图 6. 2. 2-1 最大允许质量标志上的数字和字母的形状和比例 (单位: cm)


图6.2.2-2 高架直升机场最大允许质量等标志示意

6. 2. 3 D 值标志

跑道型 FATO 无需设置 D 值标志。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应设置 D 值标志; 在为以2 级或3 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设计的高架直升机场和非跑道型 FATO 的表面直升机场, 宜设置D 值标志。 D 值标志并应符合如下要求:

D 值标志应位于 TLOF 或 FATO 内 按能从最终进近方向识别进行布置 如果进近方向不止一个, 宜设置额外的 D 值标志, 至少有一个 D 值标志可从最终进近方向辨认。 对于位于船边的直升机场, 宜在 D 圆周长上设置 D 值标志, 位于从船边面朝船的中心线的一侧看分别为 2点、 10 点和 12 点方位处。 如图 6. 2. 3-1 ~ 2 所示。

2 D 值标志是一个整数数字, 以米为单位, 按设计机型的最大全尺寸数值五舍六入取整。D 值标志应采用与背景对比明显的颜色, 首选白色。

3 对于尺寸大于 30 m 的 FATO, D 值标志应符合图 6. 2. 2-2 所示的形状和比例。 对于尺寸在 15 m 至 30 m 之间的 FATO , 标志数字的高度至少应为 90 cm, 对于尺寸小于 15 m 的 FATO ,标志数字的高度至少应为 60 cm, 这两种情况下数字的尺寸同比例减少。


图 直升机水上平台 D 值标志位置示意


图 位于船边的直升机场 D 值标志位置示意

6. 2. 4 FATO 边界标志或标志物

表面直升机场的 FATO 范围不明显时, 应沿 FATO 边界设置 FATO 边界标志或标志物,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跑道型 FATO 每条边上的边界标志或标志物应以不大于 50 m 的距离等间隔布置, 并且每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条边上应至少有 3 个标志或标志物 (包括每个角上的标志或标志物);

2 跑道型 FATO 边界标志应为白色长方形线条, 长度为 9 m 或 FATO 边长的五分之一, 宽度为 1 m。 如图 6. 2. 5-1 ~ 2 所示。

跑道型 FATO 边界标志物应采用图 所示的形状和尺寸 标志物的颜色应与其背景有明显的反差, 可采用单一橙色或单一红色。 上述单色与背景差别不明显时, 可采用橙色与白色或红色与白色相间的两种颜色。


图 6. 2. 4-1 表面直升机场 FATO 边界标志物 (仅示意红白相间情况)

4 对于非跑道型 FATO, 无铺筑面的 FATO 应设置与地面齐平的地埋式标志物, 有铺筑面的FATO 应设置长方形线条标志。 边界标志或标志物的宽度和长度应分别为30 cm 和1. 5 m, 相邻标志或标志物之间的间隔不小于 1. 5 m, 不大于 2 m。 标志或标志物的颜色均为白色。 四边形FATO 各角点上应设置标志或标志物。 如图6. 2. 4-2 所示。


图 6. 2. 4-2 非跑道型 FATO 边界标志示意 (TLOF 与 FATO 不重合)

6. 2. 5 跑道型 FATO 识别标志

为便于飞行员识别 FATO, 如有必要, 应在跑道型 FATO 端部设置 FATO 识别标志, 如图6. 2. 5-1 ~ 2 所示。 该标志由符合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MH 5001) 规定的跑道号码标志加上字母 “H冶 构成, 号码标志所用数字和字母的高度不得小于 9 m。


图 6. 2. 5-1 跑道型 FATO 识别标志 (TLOF 与 FATO 不重合)


图 6. 2. 5-2 跑道型 FATO 识别标志 (TLOF 与 FATO 重合)

6. 2. 6 悬停操作区标志

悬停操作区应设置悬停操作区标志。 标志的中心应与悬停操作区净空区的中心相重合。 悬停操作区标志应包括一个净空区标志和一个作业区标志, 两者的中心相重合。 悬停操作区标志的颜色应鲜明醒目, 其中净空区标志应由直径不小于 5 m 的实心圆构成, 作业区标志应由线宽直径不小于 D 的虚线圆构成 在其中应设置 字样且使飞行员很容易看到。 如图 5. 2. 4-3 所示。

6. 2. 7 瞄准点标志

当直升机进入 TLOF 前, 有必要先进近到 FATO 上方一个特定的点时, 应在直升机场设置瞄准点标志。 瞄准点标志应位于 FATO 内; 除跑道型 FATO 外, 瞄准点标志应位于 FATO 的中心。瞄准点标志呈等边三角形, 边长 9 m, 线宽 1 m, 其中一个角的平分线与主要进近方向相一致。标志应采用连续白线, 其尺寸如图6. 2.7 所示。


图6.2.7 瞄准点标志

6. 2. 8 TLOF 边界标志

高架直升机场、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应沿 TLOF 周边设置 TLOF 边界标志; 表面直升机场 TLOF 的边界不明显时, 应沿 TLOF 周边设置 TLOF 边界标志; 与机位设在一起的TLOF, 应沿 TLOF 周边设置 TLOF 边界标志。 TLOF 边界标志应采用连续白线, 宽度不小于30 cm。 D 值标志如设置于 TLOF 边界上, 边界标志线应断开。

表面直升机场中 跑道型 FATO 的 TLOF 与 FATO 重合时 仅设置 FATO 边界标志 如图6. 2. 5-2 所示; 除跑道型 FATO 外, TLOF 与 FATO 重合时, 仅设置 TLOF 边界标志。

6. 2. 9 接地 / 定位标志

当直升机需要接地或由飞行员准确定点接地 以及在允许直升机悬停转弯的机位上 应设置接地/定位标志 接地/定位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接地/定位标志的设置应使飞行员的座位处于该标志上方时, 直升机的主起落架位于TLOF 内且直升机的所有部分与任何障碍物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2 接地/ 定位标志的中心应与 TLOF 中心重合; 除因航行需要, 接地/ 定位标志的中心可与TLOF 中心适当偏离, 其中直升机水上平台的接地/定位标志的中心偏离无障碍物扇形面起点不得超过 0. 1 D。 在允许直升机悬停转弯的机位上, 接地/ 定位标志应位于机位中心区的中心, 如图 4. 1. 8-2 所示。

3 接地/定位标志应采用一个黄色圆环, 环的线宽至少为0. 5 m, 对于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 环的线宽应至少为1 m。 接地/定位标志圆的内径应为0.5 D, D 为 TLOF 或直升机机位上准备使用的最大直升机的全尺寸。

6. 2.10 直升机场名称标志

当缺乏其他目视识别方法时, 直升机场宜设置直升机场名称标志,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标志的设置宜使其在水平面以上的各个角度都能看到。 在直升机水上平台设有限制障碍物扇形面的地方, 该标志宜位于直升机场识别标志字母 “H冶 的有障碍物一侧; 位于船边的直升

机场, 该标志宜位于直升机场识别标志字母 “H冶 靠船内的一侧、 及 TLOF 标志与限制障碍物扇形面边界之间的区域内, 如图 6. 2. 3-1 ~ 2 所示。

2 标志可用汉字或汉字加字母、 或按无线电通信中使用的直升机场字母数字表示。

标志所用汉字或字母的高度 对于跑道型 FATO 的直升机场不宜小于 对于其他表面直升机场, 不宜小于 1. 5 m; 高架直升机场、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不宜小于 1. 2 m。

标志的颜色应与背景有明显差别 首选白色 如需在夜间或低能见度条件下使用直升机场 该标志宜有内部或外部照明

6. 2. 11 无障碍物扇形面标志 (V 形标志)

如直升机水上平台附近有超过直升机水上平台平面的障碍物, 应设置无障碍物扇形面标志。该标志应位于无障碍物扇形面的起点处 如起点在 TLOF 之外且此处涂漆不可行 可将 形标志移至TLOF边线、 无障碍物扇形面的平分线上, 同时以高度不小于10 cm 的黑色字在V 形标志下方的方框内标示出移位的距离和方向 以及 警告 形标志已移位 等字样

无障碍物扇形面标志应指示无障碍物扇形面的位置、 扇形面限制的方向。 如图 6. 2. 11 所示。“V冶 形标志应采用色彩醒目的颜色, 宜采用黑色, 高度不得低于 30 cm。


图 6. 2. 11 直升机水上平台无障碍物扇形面标志

6. 2. 12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表面标志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宜设置表面标志以便于飞行员白天进近期间识别直升机水上平台或船上直升机场的位置。 表面标志适用于 TLOF 边界以内动力荷载承载区, 采用高摩擦系数的涂料将该区域表面涂刷成深绿颜色 位于船边的直升机场可考虑与主甲板色彩形成明显对比的其他颜色。 当表面凃层会降低摩擦特性时, 则不应进行涂层处理, 而应采用对比强烈的颜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色绘出表面轮廓。

6. 2.13 直升机水上平台禁止着陆扇形面标志

为防止直升机在特定的方向内着陆, 宜设置直升机水上平台禁止着陆扇形面标志。 禁止着陆扇形面标志应以白色和红色阴影线条标示 位于禁止着陆方向内的接地 定位标志线之上至TLOF 边线之间, 如图 6. 2. 13 所示。


图 6. 2. 13 直升机水上平台禁止着陆扇形面标志

6. 2. 14 地面滑行道标志和标志物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宜划设中线标志 如边线不明显 还宜设置边线标志或标志物 地面滑行道标志和标志物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中线和边线标志应符合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MH 5001) 中对滑行道相应标志的有关规定。 在有必要指明直升机地面滑行道只适用于直升机使用的机场,需要在机场设置标记牌。

2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边线标志物应设在滑行道边线外0. 5 m 至3 m 的位置, 在直线段间距不得大于 在弯道段不得大于 每段至少有四个等间距的标志物 标志物应易折 且不得超过以距直升机地面滑行道边线0. 5 m、 地面滑行道平面以上25 cm 高度为底线, 以5%坡度向外升坡的斜面。

3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边线标志物应为蓝色, 如在夜间使用, 则标志物应从内部照明或涂有反光材料。

6. 2.15 空中滑行道标志和标志物

直升机空中滑行道宜设置中线标志或标志物 如边线不明显 还宜设置边线标志或标志物空中滑行道标志和标志物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直升机空中滑行道位于铺筑面表面时, 中线和边线标志应符合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MH 5001) 中对滑行道相应标志的有关规定。 当直升机空中滑行道有可能与直升机地面滑行道混淆时 需要设置标记牌以指明所允许的运行模式

2 直升机空中滑行道位于非铺筑面表面时, 中线上应设置15 cm 宽, 约1. 5 m 长的与地面齐平的地埋黄色标志物, 其间距在直线段上不大于30 m, 在弯道段不大于15 m, 每段至少有四个等间距的标志物 边线标志物可位于滑行道边线外 至 处 宜位于距中线不小于 W处, 其间距在直线段上不大于 30 m, 在弯道段不大于 15 m, 每段至少有四个等间距的标志物。W 应采用预计使用该空中滑行道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3 直升机空中滑行道边线标志物应易折, 高度应符合 4. 1. 7 条有关规定。

4 直升机空中滑行道边线标志物应采用与周边环境呈明显对比的颜色, 不得采用红色。 如在夜间使用, 则标志物应从内部照明或涂有反光材料。

6. 2. 16 直升机机位标志

当直升机机位允许转弯时, 机位边界上应设置机位边线标志; 如无法设置机位边线标志且中心区边界不明显时, 中心区周边应设置中心区边线标志; 对于仅供滑行穿越而不允许转弯的直升机机位, 应设置停止线; 直升机机位宜设置对准线和引入/ 引出线; 当不同的机位需加以识别时, 可设置机位识别标志。 如图6. 2.16 所示。 上述直升机机位标志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图6.2.16 直升机机位标志示意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1 直升机机位边线标志及中心区边线标志均采用黄色圆环, 应与机位中心区同圆心, 线条宽度 15 cm。

2 当 TLOF 位于直升机机位上时, 应设置 TLOF 边界标志, 不需设置中心区边线标志。

3 机位停止线标志应设置在滑行道中线上, 与中线垂直, 长度不得小于滑行道的宽度。 停止线采用黄色线条, 线条宽度 0. 5 m。

对准线和引入 引出线的转弯半径应满足所使用机型的要求 其线型应为连续的黄色线条, 线条宽度 15 cm。

5 当机位上只允许直升机单向运行时, 可在对准线上增加指示方向的箭头。

6 机位识别标志应采用对比鲜明的颜色标示。

6. 2. 17 飞行航径对正引导标志

在有必要指示飞行航径方向且条件允许时, 宜设置飞行航径对正引导标志, 如图6. 2. 17 所示。 飞行航径对正引导标志应沿进近和/或离场航径, 设置于一个或多个 TLOF、 FATO、 安全区内或紧邻 FATO、 安全区的区域表面。 同时应符合如下要求:

1 标志由一个或多个箭头线组成。 箭头线的直线部分宽 50 cm, 长不小于 3 m, 箭头部分长1. 6 m, 宽 1. 5 m。

2 如飞行航径仅限于单一的进近方向或单一的离场方向, 箭头标志是单向的; 如飞行航径上既可以进近也可以离场, 则标示一个双向箭头。

3 标志所用颜色应与背景颜色呈鲜明对比, 首选为白色。


图 6. 2. 17 飞行航径对正引导标志

6. 3 灯光

6. 3. 1 一般规定

1 立式灯或嵌入灯的设计应符合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MH 5001) 的有关规定。

2 位于船舶航行水域附近的直升机水上平台和直升机场的航空地面灯不得使海员产生混淆。

3 直升机场周围可能产生直接或反射眩光的外来光源, 除按规定设置的导航灯外, 应予以遮蔽或移位。

4 本标准6. 3. 4、 6.3. 6、 6.3.7 和6. 3. 8 条的规定旨在提供基于夜间条件的有效灯光系统。当灯光拟用于非夜间 即日间或曙 暮光 条件时 必要时应使用适宜的亮度控制器 增加灯光强度, 以保持目视信号的有效性。

6. 3.2 直升机场灯标

在下列情况下, 直升机场应设置直升机场灯标:

需要远距目视引导, 而没有其他目视方法能提供;

由于周围灯光的存在使直升机场的识别有困难。

直升机场灯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直升机场灯标应设置在直升机场内或其邻近处 宜架高 并应使飞行员在近距离内不感到眩目 如直升机场灯标在近距离内使飞行员感到眩目 可在进近的最终阶段和着陆过程中将其关闭, 也可调低灯标的光强至 10% 或 3% 。

2 直升机场灯标应连续发出一系列的等间歇的短时白色闪光, 如图 6. 3. 2-1 所示。


图 直升机场灯标闪光特性

3 直升机场灯标每次闪光的有效光强分布如图 6. 3. 2-2 所示。

4 灯标发出的光应从所有方位均能看到。


图 直升机场灯标有效光强分布

6. 3.3 进近灯光系统

当有必要给飞行员指示主要的进近方向且条件允许时, 宜设置进近灯光系统,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进近灯光系统应设置于沿主要进近方向的一条直线上。

2 进近灯光系统由间距 30 m 的中线灯和距 FATO 边线 90 m 的横排灯组成, 如图 6. 3. 3-1 所示。 横排灯长度为18 m, 宜设置在一条水平直线上, 与中线灯所在线垂直并被其平分。 横排灯应由中心线两侧各两个灯组成, 间距为 4. 5 m。 中线灯可采用 3 个或 3 个以上。 当需要使最终进近指示更加明显时 应在横排灯以外 以 的等间距 增设附加中线灯 横排灯以外的中线灯可根据周围环境采用恒定发光灯或顺序闪光灯, 由于周围灯光的干扰使进近灯光系统不易识别时, 宜采用顺序闪光灯。

3 非精密 FATO 的进近灯光系统, 中线灯不宜少于 7 个。


图 进近灯光系统

4 恒定发光灯和顺序闪光灯应是全方位的白色灯。

5 恒定发光灯的光强分布如图6.3. 3-2 所示, 但对于非精密 FATO , 图中光强应增加3 倍。闪光灯应具有每秒一次的闪光频率, 其光强分布应如图6.3. 3-3 所示。 闪光顺序应从最外面的灯开始, 向横排灯行进。

仰角,
15°$25cd
250cd
$6°$350cd
350 cd
250cd
$0°25cd
-180° 方位角+180° (白光)

图 恒定发光进近灯的光强分布


图 6. 3. 3-3 闪光进近灯的有效光强分布

6 灯光的光强宜能调节。 恒定发光灯的光强可采用 100%、 30%和 10%三级; 闪光灯的光强可采用 100% 、 10% 和 3% 三级。

6. 3. 4 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系统

在有必要指示飞行航径方向且条件允许时 宜设置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系统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系统与飞行航径对正引导标志结合使用, 灯尽可能设置于箭头线之内;

2 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系统宜由一排三个或三个以上等间隔的灯组成, 总长度最小为6 m。 灯与灯之间的间距应大于等于 1. 5 m, 小于 3 m。 如果空间允许, 宜设置 5 个灯。

3 灯具的数量和间距应根据可用空间进行调整。 如果使用一个以上的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系统来指示可用进近和/ 或离场航径的方向, 各系统的特性应保持一致。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4 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应是恒定光强的全方向嵌入式白色灯。 恒定发光灯的光强分布如图6. 3. 9-1 所示。

宜安装适当的控制器以调节光强 使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系统与直升机场其他灯光取得协调。

6. 3.5 目视定向引导系统

在下列一种或几种情况 (特别是直升机场需在夜间使用时) 下, 直升机场宜设置目视定向引导系统:

障碍物净距、 减少噪音或交通管制程序要求直升机沿一特定方向进近;

直升机场所能提供的目视地面信号很少;

无法设置进近灯光系统。

目视定向引导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引导系统应能引导直升机沿规定航线向 FATO 进近。 该系统宜设置在 FATO 下风一侧,并沿最佳进近方向布置, 如图 6. 3. 5-1 所示。 系统所用灯具应易折, 并安装得尽可能低。 系统的灯光如作为单独的光源时, 灯具的布置应使飞行员看到的系统端头的相邻灯具所形成的夹角不小于 3忆。 该系统的灯具与其他类似或更强光强的灯具之间所形成的角度也不得小于 3忆。

2 系统的信号应至少包含三个独立的信号扇形面, 分别提供 “向右偏离冶、 “在航迹上冶 和向左偏离 的信号 系统 在航迹上 扇形面的散开率应如图 所示 系统的信号形式应使该系统与相关的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或其他目视助航设施之间没有干扰。 系统应避免与相关的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采用相同的信号形式。 系统的信号形式应使该系统在所有操作环境中是唯一的和明显的。 系统不得显著增加直升机驾驶员的工作量。


图 6. 3. 5-1 目视定向引导系统: 灯具布置示意


图 目视定向引导系统 在航迹上 扇形面的散开率

系统的有效覆盖范围应等于或优于相关的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 该系统应有适当的光强控制 以使系统满足使用时的环境条件并且避免直升机驾驶员在进近和着陆时感到眩目

4 系统的方位应调整到与所需的进近航道偏差不超过依5忆。 系统的角度应使进近中处于“在航迹上冶 信号范围边缘的直升机与进近区域内的所有物体保持安全的净距。

5 系统应按本标准6.3. 6 条的有关要求设置障碍物保护面。

6 系统中影响信号形式的任何元件失效时, 系统应自动关闭。

7 灯具的设计应使在透光或反光面上聚集的水分、 冰、 灰尘等对灯光信号的干扰降低到最小程度, 并且不会产生假的或错误的信号。

6. 3.6 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

在下列一种或几种情况 (特别是直升机场需在夜间使用时) 下, 直升机场应设置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

障碍物净空、 减少噪声或交通管制程序要求直升机以一特定的坡度进近;

直升机场仅能提供极少的目视地面参考信息;

直升机的性能要求稳定的进近。

直升机场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标准的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可采用符合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MH 5001) 规定要求的 PAPI 和 APAPI 系统, 但该系统的 “在坡度上冶 扇形面应增大到45忆; 也可采用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的直升机进近航道指示 (HAPI) 系统。

2 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应能把直升机引导到 FATO 内所要求的位置, 并且不得使飞行员在最终进近和着陆过程中感到眩目 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宜设置于邻近瞄准点处 其方位应与主要的进近方向一致。

3 所用灯具应易折, 并且应安装得尽可能低。

4 采用 HAPI 信号形式时, 该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

  1. HAPI 信号形式应包括四个独立的信号扇形面, 分别提供 “高于进近坡冶、 “在进近坡上冶、 “略低于进近坡冶 和 “低于进近坡冶 信号, 如图 6. 3. 6-1 所示。

  2. HAPI 闪光扇形面的信号重复率应不小于 2 Hz。 HAPI 脉冲信号的 “开—关冶 比率宜为

1 颐 1, 调制度不宜低于 80%。

  1. HAPI “在进近坡上冶 扇形面的角度应为 45忆; HAPI “略低于进近坡冶 扇形面的角度应为 15忆。

的红色和绿色光强分布如图 所示 可把 系统安装在转盘上 以覆盖较大方位。

  1. 在距离不小于 300 m 处观察时, HAPI 在垂直面上的颜色过渡应在不超过 3忆的垂直角内完成。

  2. 红色或绿色滤色镜的透射系数在最大光强时不得小于 15% 。

扇形面形式
高于进近坡闪光绿色
在进近坡上绿色
略低于进近坡红色
低于进近坡闪光红色

例示A


图 6. 3. 6-1 HAPI 信号形式


图 6. 3. 6-2 HAPI 的红色和绿色光强分布

  1. 在全光强时, HAPI 红光的 Y 坐标值不得超过 0. 320, 绿光应符合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MH 5001) 中规定的界限。

  2. HAPI 的光强应能调节, 以满足当时的条件, 并避免使飞行员在进近和着陆过程中感到眩目。

  3. HAPI 系统应能在水平线上 1毅至 12毅之间任何需要的角度调置其仰角, 准确度为依5忆。的仰角调置应使进近中的直升机飞行员看到 低于进近坡 信号上限时 该直升机与进近

区域内所有物体均保持安全的净距。

  1. HAPI 系统的设计应: 当灯具垂直偏离超过依0.5毅时, 该系统能自动跳闸; 如果闪光机制失效 在失效的闪光扇形面内没有灯光发出 在透光或反光面上聚集的露水 冰 灰尘等对灯光信号的干扰尽可能小, 并且不会引起假的或错误的信号产生。

  2. 设置在浮式直升机水上平台上的 HAPI 系统, 在直升机水上平台前后、 左右依3毅的颠簸中保持光束稳定性的精确度宜为依15忆。

5 设置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的直升机场应设立障碍物保护面,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障碍物保护面的形式如图 所示 其起点 散开率 长度和坡度应按照表的规定确定。


图6.3.6-3 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的障碍物保护面

表6.3.6 障碍物保护面的尺寸和坡度

尺寸和坡度非仪表 FATO非精密仪表 FATO
内边长度安全区的宽度安全区的宽度
距FATO端部的距离不小于3m60m
散开率10%15%
全长2500m2500m
坡度PAPI看到全部灯具均为红色的上边界角度减去0.57°
HAPI“低于进近坡”信号上边界的角度减去0.65°
APAPI看到两个灯具均为红色的上边界角度减去0.9°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1. 除有关部门认为适用于遮蔽原则外, 新设置的物体或现有物体的扩展不得高出障碍物保护面。 高出障碍物保护面的现有物体应予以清除, 除非有关部门认为该物体可适用于遮蔽原则,或经航行研究确认该物体不会对飞行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如航行研究表明高出障碍物保护面的现有物体会对飞行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则应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措施:

适当提高该系统的进近坡度;

减小该系统的方位散开率, 使该物体在光束限制之外;

在不大于 5毅的范围内移动该系统的轴线及相关的障碍物保护面;

适当移动 FATO ;

设置目视定向引导系统。

6. 3. 7 表面直升机场 FATO 边界灯

供夜间使用的表面直升机场, 应设置 FATO 边界灯; 但当非跑道型 FATO 与 TLOF 几乎重合或其范围明显时, 可不设。

FATO 边界灯应沿 FATO 边线设置 对于跑道型 FATO 每边应均匀设置不少于 个灯(包括每个角上的灯), 且长边上灯的间距不得大于 30 m; 对于非跑道型 FATO , 灯具应均匀设置 如该区为正方形或长方形 每边应设置不少于 个灯 包括每个角上的灯 如该区为其他形状 (包括圆形), 灯的间隔不得大于5 m, 最少应设置10 个灯。

2 FATO 边界灯应为恒定发白光的全向灯。 灯的光强需要调节时, 应发出可变白光。

3 灯的光强分布如图 6. 3. 7 所示。

4 灯的高度不应超过 25 cm, 当高出表面的灯会危及直升机运行时, 应采用嵌入式灯。


图6.3.7 FATO 边界灯和瞄准点灯的光强分布

6. 3. 8 瞄准点灯

供夜间使用的直升机场, 如设有瞄准点标志, 应设置瞄准点灯。 瞄准点灯应与瞄准点标志设在一起。 瞄准点灯应采用全白色灯, 至少应设置6 个, 其布置如图6. 2. 7 所示。 当高出表面的灯会危及直升机运行时, 应采用嵌入式灯。 瞄准点灯的光强分布如图 6. 3. 7 所示。

6. 3. 9 TLOF 灯光系统

供夜间使用的直升机场, 应设置 TLOF 灯光系统。 但当跑道型 FATO 与 TLOF 重合时, 可不设。

1 表面直升机场的 TLOF 灯光系统应由下列一种或几种灯具系统组成:

边灯;

泛光照明;

间隔的点光源阵列 或发光板 照明 当难以设置边灯或泛光照明且设有 FATO 灯时采用)。

2 高架直升机场或直升机水上平台的 TLOF 灯光系统应包括:

边灯;

泛光照明和/ 或间隔的点光源阵列 (ASPSL) 和/ 或发光板 (LP) 照明。

3 供夜间使用的表面直升机场, 如需加强表面特征信号, 宜提供 TLOF 泛光照明或间隔的点光源阵列照明或发光板照明。

4 TLOF边灯应沿TLOF边线或在距边线不超过1.5 m 的范围内设置。 当TLOF 为圆形时, 边灯应设置在能向飞行员提供有关偏移信息的若干直线上; 也可沿 TLOF 周边以适当的间隔均匀布置。

TLOF 边灯应均匀布置 对于表面直升机场 其间隔不得大于 对于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水上平台, 其间隔不得大于3 m。 每边 (含每个角上的灯) 应至少设置4 个灯。 TLOF 为圆形并且灯沿周边均匀布置时, 应至少设置 14 个灯。

6 高架直升机场或固定式直升机水上平台的 TLOF 边灯, 应安装得使飞行员不能从 TLOF标高以下观察到; 浮式直升机水上平台的 TLOF 边灯应安装得当直升机水上平台为水平时, 飞行员不能从 TLOF 标高以下观察到。

7 TLOF 边灯应是发绿色光的固定式全向灯, 高度不应超过 25 cm。 当高出表面的灯会危及直升机运行或 TLOF 尺寸小于1. 0 D 时, 应采用嵌入式灯。 边灯的光强分布如图6. 3. 9-1 所示。

仰角
20°<E≤90°3cd
13°<E≤20°8cd
10^<E≤13°15cd
$5°<E≤10{$30cd
2°≤E≤5°15 cd
-180° 方位角+180°
(绿或白光)

注: 在仰角小于 2毅, 并需要用灯光来识别装置的情况下, 就需要另外一些数据。

图6.3.9-1 TLOF 边灯和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的光强分布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8 TLOF 泛光灯的位置设置不得使飞行员或 TLOF 上的工作人员感到眩目。 泛光灯的排列和方向应使阴影减至最小。

9 TLOF 泛光灯的高度不得超过25 cm。 泛光灯的光谱分布应使表面标志和障碍物标志能得到正确辨别 从 TLOF 表面上测得的泛光照明的平均水平照度不宜小于 均匀性比率 平均值与最小值之比) 不宜大于 8 颐 1。

10 表面直升机场, 如果采用间隔的点光源阵列或发光板来识别 TLOF, 它们应沿 TLOF 边线标志设置。 TLOF 为圆形时, 间隔的点光源阵列或发光板应设置在包围 TLOF 的若干直线上。

在表面直升机场 TLOF 应至少设置 块发光板 形成某种构形的发光板的光栅总长度不得小于这种构形总长度的50%。 TLOF 每条边上的发光板数量 (含每个角上设置的发光板) 应不少于 3 块且为奇数。 发光板应均匀布置, TLOF 每条边上相邻发光板的端部间隔不得超过 5 m。

12 在表面直升机场, 用以显示 TLOF 边界的间隔的点光源阵列或发光板应发出绿色光, 在其他场合, 也可采用发出其他颜色光的间隔的点光源阵列或发光板。 发光板的宽度不得小于6 cm。 发光板盒壳的颜色与发光板所指示的标志颜色相同。 发光板不得高出表面 2.5 cm。 发光板的光强分布如图6. 3.9-2 所示。

13 当高架直升机场或直升机水上平台使用发光板用以加强其表面特征时, 发光板不应靠近边灯设置。 可以围绕着接地标志和/ 或与直升机场识别标志重合设置。


图 6. 3. 9-2 TLOF 发光板的光强分布

14 用于识别接地标志的照明设备可由一个发黄光的虚线圆构成。 各圆弧段由间隔的点光源阵列组成, 并且间隔的点光源阵列的全长不应小于该圆周长的50%。

6. 3. 10 悬停操作区泛光照明

供夜间使用的悬停操作区应设置悬停操作区泛光照明。 泛光灯应设置得不使飞行中的飞行

员或该地区上的工作人员感到眩目, 其排列和方向应使阴影减至最小。 泛光灯的光谱分布应使表面标志和障碍物标志能得到正确辨别。 在悬停操作区的表面测得的水平照度不得小于 10 lx。

6. 3.11 滑行道中线灯或边灯

供夜间使用的直升机地面滑行道应设滑行道中线灯或边灯 但当地面照明或其他方法已能提供足够的引导时, 可不设。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中线灯和边灯的设置应符合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MH 5001) 中对滑行道中线灯或边灯的有关规定。

6. 3.12 障碍物标志和照明

直升机场障碍物和悬停操作区障碍物的标志和照明应符合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中对障碍物标志和照明的有关规定

6. 3. 13 障碍物泛光照明

供夜间使用的直升机场 如无法在障碍物上设置障碍灯 则应对障碍物采用泛光照明 障碍物泛光照明应照亮整个障碍物, 并尽量不使飞行员感到眩目。 障碍物泛光照明的亮度不宜小于 $1 0 \ \mathrm { c d / m } ^ { 2 }$ 。

7 救援和消防

7. 1 一般规定

7.1.1 以下规定适用于表面直升机场和高架直升机场。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的消防要求参照高架直升机场的规定执行

7.1.2 直升机发生失事或事故后 对发生失事或事故的直升机应采取必要的救援和消防措施

7.1.3 实施直升机事故救援应保证救援和消防人员受过训练、 设备有效, 以及救援和消防人员及设备能够快速投入使用。

  1. 1.4 对于高架直升机场, 保护直升机场所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要求在此未加考虑。

7. 2 保障水平

7.2.1 提供救援和消防保障的水平应以正常使用该直升机场的最长直升机的全长为依据 并依据表7.2.1 所确定的直升机场的消防类别来确定。 但直升机活动次数很少、 无人照管的直升机场除外。

7.2.2 若在一定期间仅使用较小的直升机, 直升机场可根据该期间内预计使用的直升机的最高类别相应减小消防级别。

表7.2.1 直升机场的消防类别

类别直升机全长(L)
H< 15 m
H2$15 m ~< 24 m
H324 m~< 35 m

7. 3 救援和消防设备

7. 3. 1 灭火剂

主要灭火剂应是满足最低性能水平 B 级的一种泡沫 (关于灭火剂的特性参见 《机场勤务手册》 (Doc 9137-AN / 809) 第一部分 救援和消防)。

7. 3.2 用水量和辅助剂

对产生泡沫的用水量和提供的辅助剂 应依照 节所确定的直升机场消防类别和相应的表 7. 3. 2-1 或表 7. 3. 2-2 来确定。

2 在表面直升机场上, 允许用辅助剂代替全部或部分产生泡沫的用水量。

3 对于高架直升机场, 如果附近有能提供所要求流量的压力供水系统, 则所规定的水量不必贮存在直升机场或其邻近。

表7.3.2-1 表面直升机场, 最小可用灭火剂数量

类别满足性能B级的泡沫辅助剂
(1)水 (L) (2)喷射率 泡沫溶液(L/min) (3)化学干粉 卤化碳 (kg) 或 (kg)二氧化碳 或 (kg)
H1500250(4) (5) 23 23(6) 45
H2100050045 4590
H3160080090 90180

表7.3.2-2 高架直升机场, 最小可用灭火剂数量

类别满足性能B级的泡沫辅助剂
(1)水 (L) (2)喷射率 泡沫溶液 (L/min) (3)化学干粉 卤化碳 (kg) 或 (kg) (4)二氧化碳 (kg) (6)
H1250025045(5) 4590
H25000500454590
H38000800454590

7. 3. 3 喷射率

1 泡沫溶液的喷射率不应低于表 7. 3. 2-1 或表 7. 3. 2-2 中适用部分所示的喷射率。 辅助剂的喷射率应按该灭火剂的最佳效果来选择。

在高架直升机场 应提供至少一条能以 喷射形式输送泡沫的软管 此外 在H2 类和 H3 类高架直升机场, 应提供至少两个消防枪, 每个消防枪都能达到所要求的喷射率,并位于直升机场周围不同的位置 以保证泡沫在任何天气条件下都能喷射到直升机场的任何部位, 并使两个消防枪同时都被直升机事故损坏的可能性减至最小。

7. 3. 4 救援设备

救援设备配置见表 在高架直升机场 救援设备应存放在直升机场的邻近处

表7.3.4 直升机场的救援设备

序号救援设备配备数量
直升机场消防类别
名称单位H1和H2H3
1液压扩张剪钳11
2无齿切割锯11
3消防尖平斧11
4消防钩11
5铁皮剪11
6绝缘钳11
7撬棍(105cm)11
8消防梯 (长度满足最大机型)1
9救生绳(直径5cm,长度15m)11
10消防手套23
11防火毯11

7. 3. 5 应答时间

1 在表面直升机场, 救援和消防勤务的工作目标是在最佳地面情况和能见度条件下, 应答时间不超过两分钟。

2 表面直升机场应答时间是指从向救援和消防机构的首次呼救, 到第一辆 (或几辆) 消防车到位并按表 7. 3. 2-1 规定的喷射率的至少 50% 施放灭火泡沫之间的这段时间。

3 对于高架直升机场、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 应答时间应更短。

7. 3. 6 消防通道

对于高架直升机场, 宜至少在两个方向上分别设置消防通道。 参见图 4. 2. 8-1。

附录 A 直升机性能分级方法

表 A 直升机性能分级方法

飞行阶段直升机性能
1级2级3级
起飞和初始爬升阶段在起飞决断点或在此点之前发生关键动力装置失效,直升机应能中断起飞并在可用中断起飞区内停住。在起飞决断点和在此点之后发生关键动力装置失效,则直升机应能继续起飞,飞越航径上的所有障碍并有足够的裕度,直到处于符合本表中直升机以1级性能运行在航路阶段的规定位置。达到起飞后限制点之后任何时间如关键动力装置失效,直升机应能继续起飞,飞越沿航径上的所有障碍并保持足够的裕度,直到处于符合本表中直升机以2级性能运行在航路阶段的规定位置。在起飞后限制点之前如关键动力装置失效,可能导致直升机迫降。在航径上的任一点,一台动力装置失效将导致直升机迫降。
航路阶段在航路阶段的任一点关键动力装置失效时,直升机应能继续飞行到符合本表中进近和着陆阶段以1级性能运行条件的场地,同时在任何一点的飞行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飞行高度。在航路阶段的任一点关键动力装置失效时,直升机应能继续飞行到符合本表中进近和着陆阶段以2级性能运行条件的场地,同时在任何一点的飞行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飞行高度。所有动力装置都工作时,直升机应能继续沿预定航路或沿计划改航路飞行,且在任何一点的飞行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飞行高度。在航径的任一点上一台动力装置失效将引起直升机迫降。
进近和着陆阶段在着陆决断点之前的进近和着陆阶段任一点关键动力装置失效时,无论在目的地机场还是在备降机场,直升机应有足够的安全裕度飞越进近航径上的所有障碍后着陆并在可用着陆距离内停住,或复飞并保持与本表规定的以1级性能运行的起飞和爬升阶段相同的安全裕度飞越航径上的所有障碍物。在着陆决断点之后关键动力装置失效时,直升机应能够着陆并在可用着陆距离内停住。在着陆限制点之前关键动力装置失效时,无论在目的地机场还是在备降机场,直升机应有足够的安全裕度飞越进近航径上的所有障碍后着陆并在可用着陆距离内停住,或复飞并保持与本表规定的以2级性能运行的起飞和爬升阶段相同的安全裕度飞越航径上的所有障碍物。在着陆限制点之后一台动力装置失效可能导致直升机迫降。在航径的任一点,一台动力装置失效将导致直升机迫降。

注: 1 直升机在人口稠密的恶劣环境条件的直升机场起飞或着陆, 应实施1 级性能运行。
2 直升机以2 级性能运行只允许在起飞和着陆阶段具备安全迫降能力的情况下实施。
3 直升机以3 级性能运行只允许在非恶劣环境条件下实施。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恶劣环境条件是指存在以下因素的环境条件 由于地面和周边环境原因无法实施安全迫降 或 直升机乘员在此环境中得不到足够的保护 或 不具备与预期风险相适应的搜救响应能力 或 威胁地面上的人员或财产安全的风险超出可接受程度

5 资料来源: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6 《航空器的运行》 第芋部分。

6 直升机所具有的性能见该机型的飞行手册。

7 该分级方法在本标准中用以确定飞行场地设计原则, 与其他直升机分级 (类) 方法 (如分为 A、 B 类) 不矛盾。当以特定机型作为机场设计对象时, 本标准的使用者应基于该机型的飞行手册中明确的性能表述对照本附录确定其性能级别, 而不以其他分级 (类) 方法作为设计依据。

附录 B 直升机场航空数据及其精度要求

表 B1 经、 纬度

经、纬度精确度数据类型完整性分级
直升机场基准点30m测量值/计算值常规的
直升机场上的导航设备3m测量值重要的
地区3内的障碍物0.5m测量值重要的
地区2内的障碍物(在直升机场边界内的部分)5m测量值重要的
TLOF或FATO入口的几何中心1m测量值关键的
地面滑行道中线点、空中滑行道各点0.5m测量值/计算值重要的
地面滑行道交叉点的标志线0.5m测量值重要的
地面出口引导线0.5m测量值重要的
机坪边界(多边形)1m测量值常规的
除冰/防冰设施(多边形)1m测量值常规的
直升机机位/INS校准点0.5m测量值常规的

注: 1 关于障碍物数据采集面的图形说明和用以识别所确定地区内障碍物的判定标准, 见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 15 《航空情报服务》 附录8。
2 通过适当提前的规划来采集并处理按照地区2 和地区3 规定的障碍物的数据, 将会便于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 15《航空情报服务》 的10.1.4 和10.1.6 条关于自2015 年11 月12 日开始生效的这些数据的可用性的实施。

表 B2 标高/高程/高

标高/高程/高精确度数据类型完整性分级
直升机场标高0.5m测量值重要的
直升机场标高处的WGS—84大地水准面高差0.5m测量值重要的
目视(含或不含PinS进近)FATO入口0.5m测量值重要的
目视(含或不含PinS进近)TLOF几何中心,FATO入口处的WGS—84大地水准面高差0.5m测量值重要的
精密、非精密进近FATO入口0.25m测量值关键的
精密、非精密进近TLOF几何中心,FATO入口处的WGS——84大地水准面高差0.25 m测量值关键的
地面滑行道中线各点,空中滑行道各点1m测量值重要的
地区2内的障碍物(在直升机场边界之内的部分)3m测量值重要的
地区3内的障碍物0.5m测量值重要的
测距仪/精密 (DME/P)3m测量值重要的
直升机场飞越高度,PinS进近0.5m计算值基本的

注: 1 关于障碍物数据采集面的图形说明和用以识别所确定地区内障碍物的判定标准, 见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 15 《航空情报服务》 附录 8。
2 通过适当提前的规划来采集并处理按照地区 2 和地区 3 规范确定的障碍物数据, 将会便于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5 《航空情报服务》 的 10. 1. 4 和 10. 1. 6 条关于自 2015 年 11 月 12 日开始生效的这些数据的可用性的实施。

表 B3 磁偏角和磁差

磁偏角和磁差精确度数据类型完整性分级
直升机场磁差1°测量值重要的
仪表着陆系统(ILS)航向台天线磁差1°测量值重要的
微波着陆系统(MLS)方位天线磁差1°测量值重要的

表 B4 方位

方位精确度数据类型完整性分级
仪表着陆系统(ILS)航向台定向0.01测量值重要的
微波着陆系统(MLS)零方位定向0.01°测量值重要的
FATO方位(真值)0.01测量值常规的

表 B5 长度/距离/尺寸

长度/距离/尺寸精确度数据类型完整性分级
FATO长度,TLOF尺寸1m测量值关键的
净空道长度和宽度1m测量值重要的
可用着陆距离1m测量值关键的
可用起飞距离1m测量值关键的
可用中断起飞距离1m测量值关键的
直升机地面或空中滑行道/滑行通道宽度1m测量值重要的
仪表着陆系统(ILS)航向台天线至FATO末端距离3m计算值常规的
仪表着陆系统(ILS)下滑仪天线至入口距离(沿中线)3m计算值常规的
仪表着陆系统(ILS)指点标至入口距离3m计算值重要的
仪表着陆系统(ILS)测距仪天线至入口距离(沿中线)3m计算值重要的
微波着陆系统(MLS)方位天线至FATO末端距离3m计算值常规的
微波着陆系统(MLS)高度天线至入口距离(沿中线)3m计算值常规的
微波着陆系统(MLS)精密测距仪(DME/P)天线至入口距离(沿中线)3m计算值重要的

附录 C 本标准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 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一、 表示严格, 在正常情况下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用 “应冶, 反面词用 “不应冶 或 “不得冶;

二、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 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用 “宜冶, 反面词用 “不宜冶。

三、 表示允许有选择,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采用 “可冶。

引用标准名录

[1] 直升机场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 14 第域卷 第四版 2013

[2] 国际运行-直升机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 6 《航空器的运行》 第芋部分 第六版 2007

[3] HELIPORT MANUAL Doc9261-AN / 903 ICAO THIRD EDITION 1995

[4] Heliport Design AC150 / 5390-2C FAA 2012

[5] Standards for Offshore Helicopter Landing Areas CAP 437 UK Civil Aviation Authority 2013

[6] Heliports Standard 325 Canadian Aviation Regulations (CARs)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