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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飞空域和管制空域

管制空域主要包括空中禁区、空中危险区、机场、国境线、边境线、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射电天文台、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和仓库等需要重点保护的核心、敏感区域。 除管制空域以外的真高120米以下空域划为“适飞空域”根据《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开放给运行安全风险相对较小的微、轻、小型、农业无人机用户使用,降低合法飞行的门槛。 600米 下放几个城市我国空域分为管制空域和非管制空域两大类。

(一)管制空域 包括A、B、C、D、E五类,由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提供管制服务,配备飞行间隔。管制空域应当实现通信和监视覆盖。航空器进入管制空域前须获得ATC许可(E类目视飞行除外),必须保持双向无线电通信,安装二次雷达应答机或同等监视设备。

A类:仅允许仪表飞行,高度6000米至20000米。 B类:运输机场终端区,多环阶梯结构,允许仪表和目视飞行。 C类:建塔台通用机场上空,半径5千米至标高600米,允许仪表和目视飞行。 D类:20000米以上高空,及其他按需划设区域。 E类:仅对仪表飞行提供管制服务,目视飞行仅需报告和守听。

(二)非管制空域 包括G类和W类,不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仅提供飞行信息服务。

G类空域:B、C类以外真高300米以下(W类除外),以及AMSL低于6000米且不影响公共运输的空域。须报备飞行计划,不要求ATC许可。 W类空域:G类内真高120米以下,专用于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飞行。

(三)无人机适飞空域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1)微型、轻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内飞行无需批准; (2)小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内飞行须报备飞行计划; (3)中型、大型无人机飞行须申请批准。 适飞空域通常指G类和W类空域。管制空域内无人机飞行须获得空管部门批准。

来源:民航局《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国务院、中央军委《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