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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经济与通用航空知识百问百答
面向低空经济从业者的系统性知识百科,涵盖宏观概览、空域与空管、航空器与制造、基础与保障、运营与服务、地方发展六大板块。
宏观概览
什么是低空经济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于2025年12月22日联合印发的《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发改低空〔2025〕1676号),低空经济是依托低空航空活动带动相关产业创新和场景应用形成的综合性经济形态。 本分类将低空经济范围确定为4个大类、23个中类、65个小类: 01 低空制造业 包括低空航空器整机制造(有人/无人驾驶)、航空器材及零部件制造(电动机、电池、发动机、飞控系统、桨叶等)、航空器材制造(复合材料、有色金属、锻件等)、航空器及相关装备维修、低空专用设施设备制造(起降设施、飞管保障、安全防护、...
国家关于低空经济发展的顶层政策
政策发展脉络 2021年2月,“低空经济”首次写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上升为国家战略。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其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3月,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定位为“新增长引擎”,此后连续三年写入,2026年升级为“新兴支柱产业”。2024年12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成立低空经济发展司。2025年2月,《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首次将低空经济写入法律体系。 2025年12月,两项关键制度落地:国家发改委印发《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首次统一产业统计口径,明确低空经...
民用航空法系列解读之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篇
【2026年1月30日发表于《中国民航报》的文章原文,刊载于民航网】 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从空域资源、通航市场改革等方面,进一步为通航和低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一、明确空域管理主体和划分要求 在明确国家对空域实行统一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空域资源由国家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管理。管理主体的明确有利于合理、充分、有效利用空域和保障飞行安全。进一步明确空域划分除了要考虑民用航空、国防安全和公众利益,还要充分考虑低空经...
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
为明确低空经济概念和范畴,明晰产业边界,根据低空经济阶段性特征和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按照统计工作相关规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于2025年12月22日联合印发(发改低空〔2025〕1676号)。低空经济被定义为依托低空航空活动带动相关产业创新和场景应用形成的综合性经济形态。统计分类包含低空制造业、低空运营业、低空基建与信息服务业、低空配套业等4个大类,具体有23个中类、65个小类。 其中,低空制造业,指低空航空器整机制造及相关材料、零部件等制造;低空运营业,指依托低空航空器开展的生产作业、公共服务、运输、消...
低空经济标准体系指南
2025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中央空管办、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年版)》(以下简称《指南》),重点围绕低空航空器、低空基础设施、低空空中交通管理、安全监管和应用场景五大核心领域,建立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融合、国内标准与国际规则融合、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融合、基础标准与场景标准融合的“四维融合”标准供给体系。到2027年基本建立标准体系;到2030年形成超过300项标准的完善体系
低空经济政府组织架构
整个架构的核心逻辑为:国家发改委定方向、定规划,国家空管委和军方管空域、管安全,民航局和工信部管行业、管技术,地方政府管落地、管场景。随着低空经济持续发展,这一“条块结合”的管理体系仍在不断完善和优化之中。 一、国家层面(统筹决策、条线监管) 统筹协调(块) 国家发改委低空经济发展司(低空司):总牵头。制定发展战略、规划与政策,协调跨部门、跨军地重大问题,统筹产业布局、统计分类、重大项目。 国家空管委(中央空管委):空域总协调。审批空域改革试点,协调军民航空域划设与使用,监督全国低空运行。 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军...
中国民航局
中国民航局(CAAC) 一、 定义与定位 中国民航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AA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民用航空事务的国家局级行政机关。作为我国民航体系的最高监管机构,CAAC肩负着保障国家民用航空安全、维护民航秩序、促进民航业健康发展的宏观职能。其职责范围涵盖了从航空器适航审定、飞行员执照管理、空域管理、航空器运营安全到旅客服务等民航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工作。在低空经济发展背景下,CAAC正积极推进无人机、eVTOL等新兴业态的监管框架构建,确保技术创新与安...
行业协会与学会类组织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CAO)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通用航空制造商协会(GAMA)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CATA)
无人机定义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从事除用于执行军事、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外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无人机分类
按用途划分:大致分为军用和民用两类。军用无人机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侦察型、通信中继型、电子干扰型等单一用途无人机,以及察打一体型多用途无人机。民用无人机可细分为农业、气象、勘探、摄影和测绘等类型。 按技术构型划分:无人机主要分为固定翼,直升机(共轴双桨、纵列式、传统构型)、多旋翼、复合翼、倾转旋翼等五种类型。 按动力型式划分:无人机分为油动型、电动型和油电混合型等三种类型。 按空机重量和起飞重量划分:2023年5月3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综合考虑无人机的空机重量、飞行高度...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eVTOL
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lectric 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 eVTOL) 是一种使用电能驱动、具备垂直起降能力的有人或无人驾驶飞行器。它结合了直升机的便捷性(无需跑道)和固定翼飞机的高效巡航,被视为城市空中交通(UAM)的核心载具。典型特征为分布式电推进、低噪音、高安全性。代表企业有Joby、Archer、亿航智能、峰飞航空等。 出处: 美国航空航天学会(AIAA)、国际民航组织(ICAO)相关定义及行业白皮书。
eCTOL
常规起降(Conventional Take-Off and Landing, CTOL) 指航空器利用跑道等地面设施,以滑跑方式加速至起飞速度后离地升空,并在降落时以滑跑方式减速着陆的起降方式。这是传统固定翼飞机(如客机、运输机、通用飞机)的标准起降方式,区别于垂直起降(VTOL)和短距起降(STOL)等特殊起降方式。在eVTOL领域,部分机型也衍生出CTOL版本(即保留常规起降能力但不具备垂直起降能力),以满足特定运行场景的灵活性需求,例如BETA Technologies的ALIA CX300即为eVTOL飞...
eSTOL
一、 定义 eSTOL(Electric Short Take-Off and Landing,电动短距起降)是指利用电力推进系统,实现极短跑道起飞和降落能力的航空器。它代表了通用航空领域向电气化、小型化、高效率方向演进的关键技术路径之一。与传统固定翼飞机或垂直起降(VTOL)飞行器相比,eSTOL旨在结合固定翼飞机的巡航效率和VTOL在受限空间作业的能力,尤其适用于机场跑道条件不佳、起降空间受限的场景。 (一)技术特征 eSTOL的核心技术特征在于其对升力与推力的精细化控制能力。它通常采用混合动力或纯电力驱动,通...
吨级固定翼无人飞机
指最大起飞重量超过1000公斤的大型固定翼无人机。用于支线物流、长航时侦察、应急通信等。代表型号:腾盾科技“双尾蝎D”、航天电子“飞鸿-98”、白鲸航线W5000(商载5吨级)。 出处: 相关企业产品发布会;《无人机飞行手册》。
飞行汽车
通常有两种定义:一是 “能飞的汽车” ,兼具路面行驶和空中飞行功能的陆空两用交通工具(如Terrafugia、小鹏汇天);二是指代 eVTOL,作为未来城市空中出行的载具,侧重飞行功能,不一定能在陆地上开。当前行业热点主要为第二种。 出处: 《飞行汽车发展白皮书》等行业协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