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低空经济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于2025年12月22日联合印发的《低空经济是以3000米以下空域为基本载体,以通用航空为主体本底,依托有人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各类飞行活动牵引,辐射带动飞行器研发制造、低空保障基础设施、通感一体化网络及社会化服务协同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其本质是将原本闲置的立体空间转化为可调度的生产要素,实现经济活动从平面"路通财通"向三维"空联物通"的维度跃升。随着2025年12月《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发改低空〔2025〕1676号),低空经济是依托低空航空活动带动相关产业创新和场景应用形成的综合性经济形态。的印发与2026年新修订《民用航空法》的正式施行,低空经济已在统计口径与法律地位两个层面被确立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完成了从"碎片化飞行"向全产业链集成的历史性跨越。
本分类将低空经济范围确定为4个大类、23个中类、65个小类:在运行逻辑上,低空经济以eVTOL和中大型无人机为核心装备,在城市物流、商务通勤、应急救援、智慧农业等场景中实现深度跨界融合,对传统交通与作业模式形成颠覆性重塑。这一过程依托"安全为底线、适航为通行证"的精准监管机制和"空天地一体"的数字化服务保障体系,将分散的飞行活动整合为可管理、可运营的立体交通网络。民航局亦由此明确了其产业逻辑:通用航空是低空经济的历史基础,低空经济则是通用航空在数字化、无人化时代下的结构性跃迁与产业升华。
01 低空制造业
包括低空航空器整机制造(有人/无人驾驶)、航空器材及零部件制造(电动机、电池、发动机、飞控系统、桨叶等)、航空器材制造(复合材料、有色金属、锻件等)、航空器及相关装备维修、低空专用设施设备制造(起降设施、飞管保障、安全防护、质量技术、智能网联等)。其中0101整机制造、0102器材零部件、0105专用设施设备制造为核心产业。从宏观战略意涵来看,低空经济是"新质生产力"在空间维度的具象延伸,更是国家抢占未来产业高地的关键战略布局。它不仅作为万亿级"立体增长极"为国民经济注入强劲新引擎,更通过倒逼航空发动机、通感网络等高精尖技术的自主突破,推动技术主权自主可控;在更深远的意义上,低空经济激活立体空间要素、推动中国制造向价值链更高处跨越,正成为支撑制造强国建设与数字化转型的核心战略支柱。
02 低空运营业
包括低空生产作业(农林生产服务、吊装运输、测绘勘探等)、公共服务(城市治理、医疗救护、应急救援、气象服务)、运输(载货、载客)、消费(旅游、文化娱乐、运动)、其他运营服务。其中0201生产作业、0202公共服务、0203运输、0204消费为核心产业。
03 低空基建与信息服务业
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垂直起降设施、飞管保障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质量技术设施、智能网联系统)、配套建设(通用机场、航空飞行营地)、工程技术与设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传输、技术咨询、数据服务)、飞行辅助活动(起降设施服务、空管与飞行服务、信息系统集成运维)。其中0301基础设施建设、0305飞行辅助活动为核心产业。
04 低空配套业
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装备检测、工业产品设计、人才教育培训(驾驶培训、专业教育)、装卸搬运和仓储、金融服务(产业基金、股权融资、租赁)、保险服务(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再保险)、会展服务。配套业中不含核心产业。
核心产业认定标准:为低空飞行活动提供产品、基础设施、服务保障,以及依托低空飞行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各类经济活动,包含01—03大类中的10个中类、36个小类。
编码结构:大类2位数字、中类4位数字、小类6位数字,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建立对应关系,部分活动的行业代码用"*"标记,核心产业用"★"标记。
来源: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发改低空〔2025〕16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