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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适航证 特殊适航证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的规定,民用航空器的适航证主要分为两大类:标准适航证和特殊适航证。此外,还有针对特殊需求的出口适航证和用于临时飞行的特许飞行证。 标准适航证:颁发给符合型号合格证(TC)且制造合规(有PC)的航空器,表明其处于安全可用状态,可用于所有允许的运行(如载客商业飞行)。 标准适航证是级别最高、适用最广的适航证,是航空器投入商业载客运营的“最终通行证”,代表了最高的安全标准。它主要颁发给以下几类航空器: 特殊适航证:颁发给不符合全部适航标准但被认为风险可接受的航空器,通常用于实验、轻型运动、限用类无人机等。持证航空器使用范围受限(如不得商业载客)。 特殊适航证是颁发给不满足标准适航证所有要求,但仍被认为在特定限制下可安全飞行的航空器的“限制性通行证”。其运营通常不能用于商业载客。特殊适航证又细分为以下三类。 一个重要的补充说明:在2007年的法规修订中,标准适航证类别里增加了载人自由气球和特殊类别。对于载人自由气球,如果用于商业游览等用途,就需要申请标准适航证;而仅用于个人娱乐,则可能属于特殊适航证的范畴。 其他相关适航证件 实验类适航证:这是一个近年来新增的类别,主要发给航空爱好者自制或组装的轻型航空器,用于个人娱乐和飞行体验,严禁用于商业运营和销售。这为私人自制飞机提供了合法飞行的途径。 出口适航证:当一架在中国生产的飞机要卖到国外时,由民航局颁发的证明其符合进口国适航要求的证件,是飞机出口的“通关文牒”--。 外国适航证认可书:如果一架已在外国登记并拥有该国适航证的飞机,要在中国境内运行,就需要申请此认可书,相当于给它的外国“驾照”做一个官方确认,使其在中国飞行合法化 出处: CCAR-21部《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