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局颁发,按CCAR-61部分为: 学生驾驶员执照(SPL) 运动驾驶员执照(SPL):驾驶轻型运动飞机。 私用驾驶员执照(PPL):非商业飞行。 商用驾驶员执照(CPL):可受雇进行商业飞行。 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ATPL):运输航空机长必需。 仪表等级(IR):附加资格,允许在低能见度下仪表飞行。 出处: CCAR-61《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合格审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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